上海浦东注销公司流程

2016-11-04

上海的浦东注销公司有什么步骤流程要走吗?一起来看看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的“上海浦东注销公司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我国公司注销登记的流程

(一)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破产载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清算组织成立后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公告内容参见参考格式10)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指定(委托)的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填写规范如下:

1.本表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

2.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第二页:

(1)“分公司”栏填写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情况,未设立分公司的可不填写此栏目;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填写,一般情况为《公司法》第198、199条1、2、3款;

(3)“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结果;

(4)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应在“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4.公司申请人应填写第2页,填写要求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填写要求一致;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5.第3页:

(1)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和核准人应填写“受理审查意见”和“核定结果”,“受理审查意见”统一规范为:“经审查,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建议准予公司注销登记”:“核定结果”统一规范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并应由审查员、核准人在相应的“签字”栏亲笔签名。

(2)“收缴营业执照情况”应由公司申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亲笔签字;

(3)公司登记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注销文件证件归档情况”栏,一般可填写为“档案材料已归档”。

(4)“受理日期”应为申请人提交文件齐备,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接收文件,核发《受理通知书》的日期。

(5)“受理通知书文号”应与《受理通知书》一致,“( )登记受理【 】第 号”中( )填写区县行政区划简称,如“京海”;【 】填写年号;第 号为顺序号。

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 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同时应在"负责办理 项"空格处填写D,并应在D项中选择“注销”字样划“V”;

2."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

(1)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

(2)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

公司注销后如何进行清算

一、企业注销后的清算一般分为两个层面:

1、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2、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二、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三、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四、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一)第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4、欠税报告表。

(三)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四)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1)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2)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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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注销的法律意义

注销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取销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权的执法行为。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收缴公章,撤销其注册号。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一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收缴公章,撤销注册号,企业法人就失去法人资格。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上海浦东注销公司流程”,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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