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学习,形成了覆盖法院工作的制度体系,使每项工作有章可循,实现了法院管理的标准化、质量化,在此谈谈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篇1
中央政法委今年在全国政法系统部署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的热潮,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全国政法系统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联系自身实际,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取得了实效,在各地各部门涌现出一批典型。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南汇区检察院、浙江省十里坪监狱等就是其中的代表,从他们的经验中可以透视出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的努力和实效。
浙江台州公安:想民所想为民生 解民所忧为民安
老百姓所想、所需、所忧是什么?唯有了解并努力解决,公安工作才能真正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通过“大学习”强化“执法为民”理念,通过“大讨论”与群众换位看公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想民所想,办民所需,解民所忧。
每月6日,是台州市公安机关的“警民恳谈日”,全市派出所或在农家小院、或在厂房工地、或在机关学校,举行不拘内容、不拘模式的“原生态”式警民恳谈。从以往“事后跟踪社会反应”向“事前倾听群众呼声”转变,努力把公安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警民恳谈活动不仅丰富了“村官进警营”“警企恳谈”“法人创安”等“请进来”活动,现在还针对不同的社会层面,在面上进一步拓展,黄岩分局社区民警戴目等不少社区民警还尝试开展网上警民恳谈活动,从而有效搭建了了解“民之所想”的全新平台,切实改变了“搭不上群众的话、进不了群众的门”的局面。
在大学习、大讨论过程中,台州市公安民警逐步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意识,思想观念上从“片面重视破大案”向“同时也要破小案”转变。无论是通过警民恳谈会还是不同形式的调研,台州市公安局发现,盗抢案件的多发、少破是群众最为关注的焦点,这与一直以来公安机关重视大案、命案并将其作为评判战斗力重要参数形成强大反差。台州市公安局局长陈棉权说:“盗抢违法犯罪虽就个案而言,绝大多数是"小案",但对每个受侵害的群众来说却是百分百,都是"大案",更何况其量大面广。”
台州市公安局还注重从“被动破案”向“主动防案”转变,全面开展“实效大防范”工程,积极探索新型的案件预防机制。比如,加强命案预防体系建设,在全市各大医院建立命案伤者绿色通道,以最快速度抢救生命;在全市娱乐场所实行门禁制度;在全市完善出租车出城登记等。
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篇2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中,立足东营实际,通过认真学习,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各项要求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东营中院把促进社会和谐、让人民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好,从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把大学习、大讨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东营中院院长王少南说。
东营中院案件执结率保持在95%以上,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80%,执行案件实现“零信访”;案件调解、调撤率达64.8%。
东营市是胜利油田的主产地,为惩治“油耗子”,东营中院频出重拳,依法严惩,有效维护了油区治安。在大学习、大讨论中,东营中院为大局服务观念进一步增强,把法院各项工作融入到为大局服务中来,把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重要任务。
东营中院注重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突出抓好执法水平的提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对涉及立案、保全、调解、撤诉、开庭、结案、再审、执行、信访等29个管理环节进行规范,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错案追究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东营中院对400多项规章制度按照国际标准进行有机整合,形成了覆盖法院工作的制度体系,使每项工作有章可循,实现了法院管理的标准化、质量化。
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篇3
6月11日上午9时,上海市南汇区法院第一法庭正在审理一起票据诈骗案件,南汇区检察院公诉人赵为钢与辩护律师进行激烈辩论。与其他庭审不同的是,旁听人员中除了有检察院领导和专家外,还有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他们是专门被请来给公诉人“挑刺”的。庭审一结束他们即为公诉人点评和评议打分。
这是南汇区检察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集中听庭评议”的一幕。
在大学习、大讨论中,南汇区检察院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包干制度,带着课题学习,把整个活动的时间、内容、阶段、标准、要求等,制作成“工作计划表”,并采取分管副检察长责任包干制。即由检察长对全院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面负责,各分管副检察长作为活动管理推进的分包责任人,按照计划任务表各个项目,直接向所分管部门作布置落实,检查部门的贯彻方案、阶段进度等学习进展、质量情况,对下阶段部门的活动质量承担指导、审批及确认职责。“项目经理”负责包干制度的实施,对促进领导带头学习,带动全院干警起到积极作用。
“每日精华导读”润物无声。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南汇区检察院按规定组织干警对规定的学习文件资料进行通读、研读、精读的同时,针对干警办案任务繁忙的特点,摘录出重要文件的重点内容重点句子,刊登在本院局域网站首页,干警每日上班打开电脑便跳于眼前。这样的“每日精华导读”,颇受干警欢迎。通过潜移默化地影响,社会主义执法理念根植于心,自觉地体现在平时的执法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