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烟禁毒的手抄报
深吸猛吐似饿狼,渴牛见到臭水塘。行尸走肉醉迷离,提起放下一滩泥。梦幻意境地府游,鬼门关前遇阎王。规劝囹圄戒毒瘾,再享二旬阳寿命。6.26国际禁毒日:珍惜生命毒戒掉,续走二十阳光道。下面小编带給大家的是关于禁烟禁毒的手抄报: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第五个月,就毅然决定在全国开展禁烟禁毒运动。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21次政治会议通过决议,向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及中央直辖市各省市人民政府发出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
通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禁烟禁毒委员会,严厉禁种罂粟。郑重宣布,从通令颁布之日起,凡继续贩运、制造和销售毒品者,要从严治罪,凡散存在民间的烟土毒品,必须限期交出,为照顾其生活,可分别酌情给予补偿,但如果逾期不交,将按其情节轻重分别治罪。所有吸毒瘾民,限期向有关部门登记,并定期戒除,若隐不登记,或逾期犹未戒除者,则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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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烟禁毒的手抄报图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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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烟禁毒的手抄报资料:五十年代禁毒运动
政务院禁毒通令发布后,各大行政区的各级人民政府,立即行动起来,纷纷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各地根据政务院通令的精神和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下达了一系列关于禁毒的《实施办法》、《暂行条例》、《告人民书》、《治罪条例》以及各种布告,进一步宣传禁毒的意义和党的方针、政策,再次表明人民政府的禁毒决心。政务院禁毒通令与各地禁毒法规公布以后,在各级人民政府与禁毒委员会的领导下,全国各地进行了轰轰烈烈而又扎扎实实的禁毒工作。
在禁种方面,各地尤其是种烟一向盛行的西南、西北等地,对禁种工作十分重视。在禁种初期开展广泛深入的动员与宣传,向当地烟农阐明国家的禁种政策与法令,并通过召开诉苦会、控诉会,揭露官僚军阀为征收烟税而强迫农民种烟的罪恶行径,深入宣传鸦片给烟农、给他人、给国家带来的危害,提高广大烟农的思想觉悟,使他们主动承担起禁种的责任。在接受宣传动员之后,西康、云南、四川等地的许多烟农自动停止种烟,改种粮食作物。全国许多地区加强对禁种工作的监督,对已经出土的烟苗,一经发现就坚决铲除,对屡教不改而偷种的烟农予以处罚。经过多方面努力,禁种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终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
在禁运与禁售方面,各地广泛动员,要求贩毒分子向政府坦白自首,限期交出毒品;查封各种烟馆,收缴烟毒烟具。同时严惩那些继续贩毒、开设烟馆的犯罪分子,查办一些贩卖毒品的大案和惯犯要犯,在群众审判大会上公开审理,当中烧毁收缴的烟毒烟具。据统计,仅西南地区,1950年就破获贩卖烟毒案万余起,抓获罪犯万余人,其中有37人被判处死刑, 1000多人被判有期徒刑;查封烟馆5400余家,收缴烟具20多万件,焚毁烟土55万余两。
在禁吸方面,各地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宣传动员工作,利用人民代表大会、农民协会、居民小组等基层组织与团体,深入烟民家中向烟民宣传吸食烟毒的危害与人民政府的禁吸政策。在此基础上进行烟民登记,举办烟民学习班,实行施戒。仅重庆 一地既有戒烟小组与戒毒所729个。这些学习班和戒毒所将教育与戒毒有效地结合起来,使大批烟民摆脱了毒瘾。
经过两年的努力,至1952年春,从全国范围看,鸦片种植基本禁绝,贩卖烟毒与吸食烟毒的现象大大减少,烟毒泛滥不止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一些地区毒品贩卖与吸食的活动还十分严重。1952年春,中共中央决定,在下半年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全国规模的禁毒运动,彻底消除毒品。4月15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1952年8月,全国性的声势浩大的禁毒运动正式展开,把建国初期的禁毒工作引向高潮。全国各地共召开各类禁毒宣传会议76万多次,直接受教育的群众达7459万人。共查出毒犯仅37万人,缴获毒品约400万两,还收缴大批制造、贩卖烟毒工具和一些枪支弹药。在打击贩毒活动的同时,还积极加强禁吸工作,一方面,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许多瘾人认识到了国家禁毒法令的严肃性与吸毒的严重危害,从而增强了戒毒的决心,在家人或群众监督下开始自行戒吸。另一方面,对那些毒瘾甚深难以自行戒除的瘾民,在戒毒所强制戒毒。为帮助这些瘾民戒毒,内政部还专门拨出290亿元(旧币)作为制造戒毒药品的专用款,并对家境贫苦的瘾民实行免费施戒。戒毒所内的瘾民一边学习一边改造,到1952年底大多戒掉了毒瘾,1952年以后的一两年时间内,全国范围内基本消除了吸毒现象。
新中国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禁绝了鸦片的种植、贩卖、吸食活动,肃清了两百多年来泛滥成灾、屡禁不止的鸦片烟毒,把中国人民从鸦片的深重灾难中解救出来,结束了被称为“东亚病夫”的民族屈辱的时代,改变了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此后30年,毒品在中国大地基本绝迹,中国以公认的“无毒国”而享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