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依法治村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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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依法治村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宣传氛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提高。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2017年度依法治村工作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2017年度依法治村工作计划(一)
今年是我乡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第二个年头,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按照我乡普法教育规划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在全体公民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为我乡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普法总值规划的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要点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
由于乡换届选举,办公室、办事处等人员调整,我们及时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同时不断调整普法教育工作重点。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一次农村法制宣传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力争在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上有新的突破。
(一)继续抓好乡机关干部,部门干部的法制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农业、行政等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知识。今年普法内容:机关干部、部门干部重点学习WTO法律制度知识,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读本》。并举行邀请司法局领导两次法制讲座。利用每周一学习夜进行学法,保证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把公务员法制学习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二)继续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警校共建”活动开展,以此活动为载体,加强法制副校长的配备,并切实履行职责,在十月份分别对泳溪中学、中心小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基本法律常识纳入学校教育中,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消除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不良现象。减少违法犯罪的诱发因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私营企业业主的普法教育。对企业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我国入世纪后涉及的法律制度和市场经济法规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五月份邀请司法工作者对此进行普法教育。确保企业管理者学法时间不少于20小时。还要与工商、税收部门密切合作,推进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发展企业。
(四)积极开展对农民、和外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农村重点抓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重点学习《计划生育法》和《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土管法》、《村镇规划法》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继续配合“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强大法制宣传攻势,教育人民,震撼犯罪,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稳定。
三、深化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我们要从乡实际出发,在深化法制教育基础上,全面推进治理进程。
一是开展农村基础民主法制建设,依法选举村委会,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
二是在农村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将教育行为规范于法律法规约束范围。
三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加强基层农村干部教育,针对农村存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重点整治。
四是推进依法治村工作,调动群众积极性参与依法治理,确保我乡经济繁荣,社会稳定。
五是培育典型树立榜样,认真探索依法治理工作新经验。
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一边打击,同时也要宣传教育,对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予以坚决打击。打击村霸、路霸等决不手软,真正达到打击治理一批,教育一批的目的。
四、是及时向《依法治县简报》投稿,抓好普法资料发放和报刊征订工作。
充分发挥宣传,文化等部门作用,把在普法教育过程中调研情况,理论研究,工作研究及有关信息及时向县《依法治县简报》投稿。全面反映我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动态的向导。通过开展法制积累,使之成为广大基层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向导。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栏目,组织法制文艺演出等办法,用典型事例教育人,达到法律宣传效果。并做好年度法制报刊及普法资料的发放工作。
五、总结评比,表彰先进。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进行年度检查和考核,乡党委、政府、人大等加强督查。做好年度总结,抓好宣传教育,抓好典型示范,抓督促检查。对于乡普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切实把普法引向深入。
2017年度依法治村工作计划(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县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我县依法治县**年工作要点。
一、努力营造学法守法氛围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议、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定期会前学法、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制度,各级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4次法制专题集中学习。建立在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年12月)
(二)开展全民学法守法活动。确立普法教育在依法治县中的基础作用,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把法制教育列入党校和各类学校教育课程。中、小学校100%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编制印发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通俗法律读物,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闻网上设立法治**专栏,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辟常态性普法节目,组建法制宣传队深入基层开展寓教于戏、寓教于趣、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观、教堂)、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宣传部、党校、教育局;完成时限:**年12月)
二、着力推进党委依法执政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各级党委决策程序,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核机制,把经过法律咨询、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核作为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牵头单位:县委办;责任单位:政府办、司法局、法制办;完成时限:**年6月)
(四)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各级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依法办事。注重选拔任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向国家机关推荐干部。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牵头单位:县委办;责任单位:纪委、组织部、监察局、审计局;完成时限:**年12月)
(五)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在县委办公室设立政策法规工作机构,县委各部门要成立或明确承担该项工作的股(室),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备工作,完成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办;责任单位:纪委、组织部、编办、法制办;完成时限:**年6月)
(六)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和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党内重大事务。(牵头单位:纪委;责任单位:县委办、法制办;完成时限:**年12月)
三、强力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七)建立完善政府依法决策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权限,健全决策机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 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评估或者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决策。建立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和责任追究主体、程序和方式。(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法制办;完成时限:**年10月)
(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按要求分期分批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强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牵头单位: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审批部门;完成时限:**年12月)
(九)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建立行政职权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推动建立包含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的“一目录、一厅、二平台”运行系统,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法制办、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年10月)
(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整合执法主体,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基层部门行政执法裁量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平。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加强执法程序建设,细化执法流程,保障程序公正。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等制度。(牵头单位:法制办;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