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需注意 小心人财两空

2017-04-17

现代人的婚姻观念与我们的父辈大不同,过不下去选择离婚的人比比皆是,但是离婚了房产的分割可是大事。婚前买的房和婚后买的房产权归属可能会存在巨大差异,另外,影响产权归属的因素还有支付方式、是否做过相关证明等等。

那么,婚前房产应该怎么判定呢?

婚前房产的判定必须要确定这两个时间点: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购房交易完成的时间。

婚姻法第十八条 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任何一条,则可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下两点要记住:

1、婚后爸妈出钱给自己子女买的房子(一次性付款),产权写在自己子女的名下,视为父母送给子女的,这种算是个人财产。

2、婚后由一方出钱买的房子(一次性付款)且产权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的,算是个人财产。

那么,婚前买房婚后领产权证,离婚时需要做房产分割吗?

近,邹先生和妻子闹离婚,两人大的争议是妻子名下的一套房产。该房产是邹先生妻子婚前购买,购房款是妻子以及她父母共同支出,且没有贷款。不过,该房产的产权证是在邹先生夫妻俩登记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那么,这房子应该算是个人财产吗?

本案中,邹先生的妻子已在婚前购买涉事房屋,表明在婚前已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领取产权证,只是对已经存在的实质要件,赋予了形式上的证明。当然,对于夫妻婚前以及婚前的财产,夫妻间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来约定归谁,但邹先生夫妻间没有约定。因此,该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另外,以下两点必须要注意:

1、财产一起买的房子(按揭买房)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某一方子女名下的,根据双方家长各自出了好多钱,按份额比例共有,夫妻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很多情侣相处初期,处于一种你侬我侬的状态,很多购房者会为表忠心做出把房产证只写对方一个人名字的事情。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真心虽可贵,但感情的事是很难保证的,一旦到了劳燕分飞的那一天,有可能会为当初自己的决定后悔。所以,对于房产证的署名这件事情,一定要冷静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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