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家属生活待遇怎样

2017-03-16

士官家属生活待遇怎样

官兵生活待遇,是指军人按规定享受各种报酬的总和,是军队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广泛宣传军队人员生活待遇标准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官兵生活待遇,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是事关部队凝聚力、战斗力生成的重要工作,对推动基层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我们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编发《基层官兵生活待遇政策200问》,主要内容包括工资津贴、福利费、伙食费、抚恤费、探亲路费、退役费和军人保险7个部分。

1、问:军人工资包括哪几部分?在每月何时发放?

答:军官和文职干部工资包括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龄工资、护(教)龄津贴、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士官工资包括衔资、军龄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离退休军人离退休费包括离休干部离休费、退休干部退休费、退休士官退休费、生活性补贴等。

军人工资在每月1至5日发放,如遇重大节假日,可提前1至2天发放。

2、问:干部职务晋升时如何计发职务工资?

答:从晋升的当月起,由现职务工资档次进入所晋职务相同工资档次的前1个档次(如10档的前一个工资档次为9档)。其中,现职务工资为1档标准的,进入所晋职务1档标准。越级晋升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的,按逐职(级)晋升的办法推算。如,正排6档进入为正连4档。

3、问:干部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工资每年如何定期增资?

答:每年1月按职务档差标准增加职务工资档次,上不封顶;每年从1月增加1个军衔工资档次。

4.问:干部军衔(级别)晋升时如何计发军衔(级别)工资?

答:将官、校官军衔工资档次为1至8档的,进入所晋军衔的1档;尉官军衔工资档次为1至6档的,进入所晋军衔的1档。其他情况:按原军衔(级别)工资标准,套入所晋军衔(级别)档次标准。其中,有相同标准的,进入该档次标准;没有相同标准的,就近就高进入相应档次标准。如,中尉8档为450元,进入上尉后变为2档455元。

5.问:代职干部的工资标准如何执行?

答:正式任命代理职务的干部,在代职期间,其代理职务高于原任职务的,按新代理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代职结束后,恢复本人原工资待遇;其代理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按原职务工资标准执行。临时由军政首长口头指定代职的,仍按原职务工资标准执行。

6.问:生长干部学员首次定职授衔时的工资标准如何执行?

答:军队院校毕业生和接收入伍的地方大学生实行见习期的,见习期满定职授衔时的职务、军衔(级别)工资标准,分别从毕业当年6月30日和批准入伍之日起执行。

7.问:干部休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军队干部进地方院校学习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答:军队干部在病假、事假、休假探亲期间和免职、离职留队休养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军队干部被抽调至地方院校培养,毕业后仍回军队工作的,在校学习期间,原在部队的工资待遇不变。

8.问:在什么情况下军队干部不予定期增资?

答:一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15天以上的,职务工资停止定期增资1年;二是任职命令公布后,未经组织批准,无正当理由逾期1个月不到职的,职务工资停止定期增资1年;三是当年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停止定期增资1年;四是经组织批准转业、复员的,不予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和军衔(级别)工资;五是实行见习期的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在见习期间不予增加职务和军衔(级别)工资。

9.问:受降职处分的干部如何计发职务工资?受降衔处分的干部如何计发军衔工资?

答:从降职下月起,降一职的,职务工资进入新任职务等级相同工资档次的后一个档次(如6档的后一个档次为7档);降两职(含)以上的,按照逐职降低的办法推算。受降衔处分的干部从降低军衔的下月起,减去原军衔工资的一个档差标准后进入新军衔的相应档次。其中,有相同标准的进入相同标准,没有相同标准的就近就低进入相近标准。降两个军衔(含)等级以上的,按照逐级降低的办法推算。

10.问:军队在职干部考取研究生后工资标准如何执行?

答:在校学习期间,与在职干部一样晋升职务、军衔(级别)等级和定期增资。毕业时工资低于军队院校研究生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执行;达到或高于的,高定1个职务工资档次。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不予增加职务工资档次。

11.问: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当年工资发至何时?

答:一般情况下,工资发至离队当月,具体执行以地方接收安置回执为依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役期间的工资由部队发至批准转业的当年12月份,从第二年1月起,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

12.问:士官晋升军衔级别时工资标准如何执行?

答:从晋升的当月起,在原军衔级别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所晋军衔级别的1个档差标准后,进入相应的档次标准。其中,有相同标准的,进入该档次标准;推荐关注微信查找“战友日记”。没有相同标准的,就近就高进入所晋军衔级别档次标准。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经批准可以提前增加一个工资档次,已达到最高工资档次的不再增加。

13.问:士官军衔级别工资每年如何定期增资?

答:每年1月起晋升一个衔级工资档次。达到本衔级工资最高档次的,四级(含)以下士官不再增资;五级以上士官,按照本人军衔级别工资1个档差标准增加工资。如,某士官军衔级别工资标准为五级12档,达到该军衔级别工资最高档次,但到第二年1月份,仍要继续增加一个档差标准。

14.问:进院校学习的士官工资标准如何执行?

答:毕业后提干的,在校期间按服役年限执行年度学员津贴标准;毕业后仍为士官的,在校期间执行士官待遇。从2003年6月起,军队院校毕业和从地方招收的士官,初定和晋升军衔时,全日制中专学历的比同年度部队选取士官高定1个工资档次,大专学历的高定2个工资档次;从2006年8月起,从地方直招或特招为大学本科学历的,暂按大学专科高定2个工资档次的规定执行。

15.问:士官在什么情况下不予定期增资?

答:一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15天以上的;二是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三是当年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16.问:转业、复员士官退役当年工资发至何时?

答:转业的,按规定发至离队当年的7月,特殊情况依据军务、干部部门通知和地方接收函办理;复员的,发至离队当月。

17.问:干部、士官军龄工资的军龄如何计算?

答:军龄以年为计算单位,从批准入伍(含参加革命工作)当年开始计算1年。计算公式:计发军龄工资的军龄=发放年-入伍(含参加革命工作)年+1年。

18.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队干部,入伍前在校学习时间能否计算为工龄,并比照军龄发放军龄工资?

答:1979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习的,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和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并可比照军龄发放军龄工资。

19.问:干部、士官退休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1949年10月1日以后入伍(含参加地方革命工作)的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办理退休:一是担任师级以上职务,且达到服现役最高年龄的,或者军龄(含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满30年、年满50周岁,本人申请退休的军官;二是军龄满30年或者年满50周岁的团职以下军官;三是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文职干部;四是未达到退休年龄,因战、因公致残和因病经医院证明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和文职干部;五是接近服现役最高年龄的师职以上军官和接近退休年龄的文职干部,不宜继续服现役或在部队服务,且不宜转业地方工作的。

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批准退休:一是服役满30年的;二是年满55岁的;三是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伤、致残、积劳成疾,经驻军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军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四是患精神病治疗半年不愈或患麻风病、艾滋病的。

20.问:干部、士官退休生活费如何计发?

答:军龄工资和除工作性津贴之外的津贴补贴按全额计发,干部职务、军衔工资和士官军衔级别工资按下列比例计发:一是军龄20年(含)以下的按85%计发;军龄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1年,增发1%;二是因战因公负伤,评残等级为六级以上或患二、三期矽肺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按100%发给;三是荣获军以上单位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荣立一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标准提高15%,荣立二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标准提高10%,荣立三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标准提高5%,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发给;四是在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等地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提高5%,15年以上的提高10%,20年以上的提高15%;推荐关注微信查找“战友日记”。五是退休生活费的入伍时间、奖励、地区三种补助可合并计算提高,但提高后退休生活费不得超过100%。计算退休生活费的军龄(含工龄),参军当年算1年,进入下一年度即按增加1年计算。

21.问:干部、士官退休后每年1月如何定期增资?

答:干部、士官退休后每年1月以定期增加退休生活费标准为基数,按本人退休生活费计发比例计算增加。如,某四级退休士官退休生活费计发比例为85%,则其2008年1月定期增加退休费数额为:四级以下退休士官定期增加退休费标准40元×85%=34元。

22.问:义务兵津贴年度增加的时间如何计算?

答:义务兵的津贴按服现役年限执行相应的年度津贴标准,服役每满1周年时,执行下一年度津贴标准。即服现役不满1周年的,按第一年的标准执行;满1周年不满2周年的,按第二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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