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开具政策性住房所需申请材料有哪些?

2017-04-17

政策性住房全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那么海南省政策性住房所需申请材料有哪些呢?

海南省开具政策性住房所需材料如下:

一、单位开具职工及配偶政策性住房证明所需材料(购买单位政策性住房)

1、协助调查函(写明事由、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花名册(职工、职工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电子件及纸件盖章)

二、部队开具军人配偶政策性住房证明所需材料

1、住房情况调查表

(无住房情况调查表的由部队开具协助调查函,协助调查函中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被证明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被证明人较多的可制作花名册)

2、被委托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3、部队军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三、个人开具政策性住房证明所需材料(仅办理除海口市外的各市县)

1、协助调查函

(由各市县房产部门或被证明人工作单位开具协助调查函,协助调查函中写明事由、被证明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单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注:1、个人开具政策性住房证明需本人或夫妻一方亲自到现场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公证处开具的公证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证明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2、工作人员核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由市住保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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