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电力安全事故通报
电力是以电能作为动力的能源。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17电力安全事故通报,供大家参考!
2017电力安全事故通报范文一
20xx年,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严细的作风,齐心协力,克服困难,保持了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总体平稳的态势。2006年,全国电力生产、电力建设没有发生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特大电网事故、没有发生特大设备事故。
2006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死亡事故48起,死亡10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7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13起,死亡17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电力建设人身死亡事故35起,死亡89人,同比事故起数相同,死亡人数减少3人。2006年重大人身死亡事故15起,死亡68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
20xx年,全国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起数大幅度下降,其中,电网事故48起,同比减少26起;设备事故226起,同比减少201起。
一、重大电网事故
20xx年,发生重大电网事故1起。
7月1日,华中(河南)电网因继电保护误动作、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拒动等原因引发一起重大电网事故,导致华中(河南)电网5条500千伏线路和5条220千伏线路跳闸、32台发电机组退出运行。事故涉及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省,河南省电网减供负荷276.5万千瓦,华中电网损失负荷379.4万千瓦,电量损失合计280.46万千瓦时,系统功率振荡期间频率最低为49.11赫兹,华中东部电网与川渝电网解列,华中电网与西北电网直流闭锁、与华北电网解列。
二、重大设备事故
2006年,发生重大设备事故2起,都发生在广西来宾B电厂:
1.3月29日,法国电力公司全资企业广西来宾B电厂(2台36万千瓦燃煤机组)因江边水泵房设备的控制和通讯完全中断,造成两台机组停运,全厂对外停电。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循环冷却水泵站48伏直流系统的整流充电器的投退控制开关没有防止误动的保护罩,被通风系统维护人员误碰断开,使蓄电池长时间放电造成循环冷却水泵站直流系统低电压故障,而直流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安全防护不足,故障信号没有传送到机组控制室报警,贻误了处理时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2.6月29日,法国电力公司全资企业广西来宾B电厂(2台36万千瓦燃煤机组)因电厂循环冷却水泵房配电室380伏交流电源失电,引起机组的4台循环冷却水泵跳闸,造成两台机组停运,全厂对外停电。事故的直接原因是DCS发出错误信号致使液压泵380伏交流电源接触器跳开,而循环冷却水泵液压站系统的设计存在缺陷,液压站380伏交流电源失电后四台循环冷却水泵跳闸动作,机组冷却水中断,导致两台机组被迫停运。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三、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006年,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5起。其中,电力生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4人;电力建设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4起,死亡64人。分别为:
1.3月27日,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的分包单位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青海拉西瓦水电站地下主厂房施工过程中,机坑侧墙坍塌,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2.4月11日,山东省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清理管沟基底时,发生局部塌方,将1名施工人员埋入,沟上的4名施工人员随即跳入沟内救人,此时管沟再次发生塌方,除1名后跳入的施工人员成功逃生外,其余4人死亡。事故认定为因违章施工和救援不当引起的责任事故。
3.4月12日,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四川硗碛水电站调压井施工过程中,井壁岩石发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4.5月6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五工程局在四川省阿坝州柳坪水电站施工中,闸坝右岸边坡坍塌,造成3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5.5月17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在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西柏坡第二发电厂三期工程5号机组第二阶段吹管工作过程中,由于消音器端部挡板焊口开裂吹落,致使高温高压蒸汽吹至化学车间试验室和控制室,造成11名人员伤亡,其中7人死亡, 4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消音器在设计、制造上存在严重缺陷,同时也反映出租赁消音器时把关不严,采购、入场和安装检查均未及时发现其存在的隐患,对安全措施会审不严,暴露了各有关单位在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6.5月30日,中铁二十一局集团三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阿坝州理县古城水电站施工过程中,引水隧洞顶拱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7.6月28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三工程局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湖南五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白市水电站施工过程中,布置在电站大坝消力池的门机倾覆,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门机超重超载,安全保护装置失效。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8.7月2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一工程局在云南省戈兰滩水电站施工中,项目部拌和站营地后边坡发生滑坡坍塌,造成3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9.7月4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金竹山电厂扩建工程中,在拆卸一台60吨龙门吊的准备阶段时,龙门吊倒塌,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提前拆除了龙门吊主梁与刚性腿连接螺栓,导致龙门吊失稳,支腿偏斜而坍塌。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0.10月7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五工程局在湖北十堰市房县三里坪水利枢纽工程中,左坝肩发生滑坡坍塌,造成6人死亡。该起事故的发生虽与现场地质结构复杂、降雨等自然因素有直接关系,但存在现场开挖方案没有充分考虑地质构造的复杂性,现场支护措施不到位,有关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等问题。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1.10月18日,清华同方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德州电厂二期3号机组脱硫装置试运行过程中,旁路门突然关闭,导致烟气阻塞,烟道压力增高,烟道脱硫系统烟气入口挡板对面侧墙向外侧倒塌,坍塌物将其下方脱硫现场临时工作间砸塌,致使工作间内7人被埋,其中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事故仍在调查之中。
12. 11月3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九工程局的分包单位湖南省郴州市水电建设公司在湖南省铜湾水电站进行预制梁桅杆起重移动作业时,桅杆起重机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起重机的指挥操作不协调,底座向前移动过多,导致主杆后仰,重心失稳;起重机的揽风绳布置不合理,受力不均匀;现场突然断电使揽风绳卷扬机无法启动,导致发生后仰的起重机不能复位,发生倒塌。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3. 11月16日凌晨1点左右,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三工程局在贵州省中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双河口水电站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砂石运输车在料场斜坡段行驶时,汽车刹车和方向失控撞向路边2间工棚,致使工棚中熟睡的民工6人死亡、8人受伤。事故初步认定为交通运输意外事故。
14.12月27日,甘肃省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甘谷电厂扩建工程进行塔吊安装过程中,塔身连接部位断裂,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将在塔机平台上进行安装作业的10人摔下,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塔吊未定期检验,长期疲劳使用而造成坍塌。事故初步认定为责任事故。
15.12月28日,辽宁省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炉A侧原煤斗堵塞,该厂燃料部5名员工进行处理时,违章进入煤仓作业,造成一氧化碳中毒,致使4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违章作业,事故初步认定为责任事故。
通报的15起电力生产、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中除6起事故是自然灾害引起的非责任事故外,其余的9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44人,占总伤亡人数的65%。究其原因,主要存在现场安全监督不规范、安全监察人员不到位,违章现象严重;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不完善;对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不力;安全投入不足等原因。
这些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同时,也反映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安全责任制没有做到层层落实,安全管理出现缺位等问题。希望各电力企业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做好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电力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属地关系应当立即向电监会派出机构、地方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我们一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总结事故规律,采取切实措施,遏制重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年月日
2017电力安全事故通报范文二
某电厂火灾事故通报;某电厂2×600MW空冷机组项目工程于2008年;C、D、E、F磨煤机运行,A磨煤机备用,B、C电;(一)事故经过;2011年12月28日16时20分左右,安装单位;事故追忆记录显示(SOE),16:28:08,#;8.7米层发变组保护室检查,主值检查发现#2机组;16:31:23,#2发电机跳闸,机组联锁保护动;16:52:25,#1汽
某电厂火灾事故通报
某电厂 2×600MW 空冷机组项目工程于 2008 年 8 月份开工,#1机组于 2011 年 11 月 7 日正式移交生产,#2 机组于 2011年 11 月 17 日开始整套启动调试,12 月 23 日 7 时 56 分进入 168 试运行,2011 年 12 月 28 日事故前500kV 系统正常方式运行,#01高备变热备用。#1 机 组 正 常 运 行 , 有 功 负 荷 450MW , 主 汽 压 力20.68MPa,主汽温度 545℃,主汽流量 1392 t/h,总给煤量298t/h,机组投协调运行。#2 机组进行 168 小时试运,有功负荷 380MW,主汽压力 17.02MPa,主汽温度 552℃,主汽流量 1155 t/h,总给煤量 249t/h,机组投协调控制方式,B、
C、D、E、F 磨煤机运行,A 磨煤机备用,B、C 电动给水泵运行。调控制方式,B、C、D、E、F 磨煤机运行,A 磨煤机备用,A、B 电动给水泵运行。
(一)事故经过
2011 年 12 月 28 日 16 时 20 分左右,安装单位人员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2 炉#1电缆竖井 8.7 米标高处有火情,立即用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16 时 20 分左右,#2 机机组长相继接到#2 炉巡检员和#1 炉巡检员报告,汇报#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冒烟,机组长通知电建公司试运现场负责人派人检查。16 时 23 分,集控楼火灾报警系统发 8.7 米层火警(事故后核对设计图为发变组保护室),值长派#1 机组巡检员检查火警情况。巡检员首先检查机侧 8.7 米层#1 机 10kV 配电室和励磁小间无异常,然后返回集控楼 4.2 米层,检查发现锅炉 400V 配电室内有烟从东墙处穿墙电缆桥架进入,但没有明火,立即汇报值长。随后巡检员检查与锅炉 400V 配电室相邻的汽水取样间未见异常,又返回锅炉 400V 配电室,发现东侧穿墙电缆桥架处已经着火,随即返回集控室向值长汇报。
事故追忆记录显示(SOE),16:28:08,#2 机组 DCS发“2 号发变组保护 C 屏公用变差动保护动作”、“2 号发变组保护 C 屏高厂变差动保护动作”报警,但机组未跳闸,机组长派#2 机主值去
8.7 米层发变组保护室检查,主值检查发现#2机组发变组保护E柜“出口断路器全停”报警灯亮,同时发现东南角天花板处有烟雾冒出,保护室外走廊吊顶有烟雾冒出,汇报机组长,要求增派人员查找火源。
16:31:23,#2 发电机跳闸,机组联锁保护动作,汽机跳闸、锅炉“MFT”动作,10kV 厂用电切换不成功,#2 机交流润滑油泵未联启,直流润滑油泵联启,空、氢侧直流密封油泵联启。约 16 时 37 分,操作员站全部黑屏。
16:52:25,#1 汽轮机 AST 电磁阀直流电源因直流馈电屏(发变组保护室内)烧损失电,“ETS”保护动作机组跳闸,厂用电切换成功,交流润滑油泵联启。16:58:00,#1 高备变跳闸,厂用电全部失去,操作员站全部黑屏。
(二)事故处置情况
1.#1、#2 机组跳闸后,运行人员立即破坏真空,切断空冷岛汽源,关闭所有主汽管道和再热器管道气动疏水门,关闭汽机本体疏水手动门,执行汽轮机闷缸措施,并进行发电机排氢,将除氧器、凝汽器、定子冷却水、开式水、闭式水放水。
2.事故发生后,电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电厂、电建单位人员进行灭火及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调集救护队60 人现场救援。17 时 40 分,现场火情基本得到控制;22时 30 分,集控室及部分厂区照明恢复;29 日 3 时 30 分,厂区换热站恢复运行。
三、事故原因及扩大原因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集控楼 0 米精处理#1 检修电源箱进线电缆,在#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存在缺陷,长时间电流热效应导致绝缘破坏,造成电缆短路,产生电弧引燃电缆,是此次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故障电缆型号为 ZRC-YJY-1,规格 3X25+1X16mm2。
(二)事故扩大的原因
1.事故段电缆阻燃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现场燃烧试验,直观判断该段电缆基本不具阻燃性能。现场截取样段委托辽宁省技术监督局检测院检测,电缆检测结果为阻燃试验 C 类不合格(检测报告有附件,通报略)。
2.部分电缆桥架及竖井隔断、穿墙孔洞封堵施工封堵不良且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东北电力设计院对现场防火封堵检查情况结论有附件,通报略)。
3.16 时 27 分 50 秒,#2 炉 B4 等离子点火装置因控制电缆烧损短路,使绝缘已被烧损的直流输出电缆在起火区域拉弧放电 57 秒,进一步助推了火势的发展,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
(三)火势蔓延走向
约 16 时 20 分,#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电缆着火,由此引燃周围电缆(该区域电缆密集,为多路电缆交汇处),火势沿电缆向三个方向发展一路经#1 电缆竖井,在受限空间内加速燃烧,并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火势快速上行;一路沿#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向南蔓延到#2 锅炉侧;一路经#2 电缆竖井向上蔓延至#2 炉热一次风道上方电缆桥架。
火焰在#1 电缆竖井内向上蔓延,经与#1 电缆竖井相连的穿墙桥架相继进入 8.7 米层等离子配电室和 4.2 米层锅炉400V 配电室。火焰进入 4.2 米层锅炉 400V 配电室后,沿电缆穿层孔洞上行进入 8.7 米层发变组保护室。
在#1 电缆竖井中,烟气上行快于火焰的上行,烟气从通往 8.7 米层电缆桥架穿墙处进入发变组保护室外走廊上方的吊顶夹层内,充满整个吊顶夹层,经该夹层内墙上的四个照明线管穿墙孔洞直接进入发变组保护室,导致发变组保护室靠近孔洞的感烟测点在 16 时 23 分首先发出火灾报警。
四、事故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设备损坏情况估算为580万元左右,对电网运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影响:#1 机组停止向电网供电。
五、事故暴露问题
1. 事故段电缆制造质量不良是本次电缆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火势扩大的主要原因。暴露出电缆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意识不强、质量检测把关不严等诸多问题;也暴露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设备验收、现场检验各环节工作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
2. 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电缆桥架及竖井隔断、穿墙孔洞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暴露出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严,擅自改变设计,电缆封堵质量不良等问题,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
3. 监理单位未能按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验收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得以实施和通过验收,暴露出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年龄偏大,精力不足、业务不熟等问题。
4.电厂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缺乏有效的管控。电厂工程管理人员经验欠缺,业务素质不够,导致部分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和质量不合格的电缆通过验收。
5.电厂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不合理,火灾发生时,报警信号只标明层高范围,不能准确报告火警具体位置,不便于运行人员准确判断。暴露出该厂消防管理重视不够,消防设计审查不严等问题;事故还暴露出电厂和施工单位消防器材管理和消防知识培训不到位,部分人员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等问题。
6.电厂部分员工缺少现场工作经验,不熟悉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暴露出该厂员工培训工作开展不深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7.工程单位对基建工程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要求不严,公司相关部门在历次监督检查中督导管理力度不够,整改监督不及时、不彻底,全过程管控不到位。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立即开展为期 30 天的安全专项活动,总结事故教训,全面反思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检查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评估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问题,降低安全风险,切实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到货产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强化对工程重要节点及竣工验收管理,尤其要加强抢修恢复期间电缆质量检查、电缆接头制作工艺检查和电缆桥架封堵施工质量检查,不留新的安全隐患。
3.电厂要举一反三,对全厂电缆防火封堵进行彻底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重要部位按照非阻燃电缆防火封堵标准进行整改,确保电缆防火封堵能在火灾事故发生时有效发挥作用。
4.电厂要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安全监督与管理,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梳理、补充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5.电厂要强化全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健全防止火灾事故组织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细化各部门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安全职责,落实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
6.电厂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配齐应急抢险器材,加强与周边电厂、煤矿等单位的应急联动,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7.电厂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通过行之有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增强员工技术、技能和管理水平。
8.电厂所属公司要加强基建管理,相关部门要真正落实责任,细化对基建项目设计、安装、调试、生产准备及生产管理各阶段的全过程管控,确保基建项目高标准投产。
9.电厂所属公司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反思主题活动,深入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安全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反事故措施,夯实安全基础。
七、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
(一)事故责任认定
1.电缆厂生产的型号为 ZRC-JY-1 电缆存在缺陷,阻燃性能不合格,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主要责任。
2.电建位施工的电缆桥架防火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3.监理单位工程监理不到位且对电缆防火封堵验收把关不严,致使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得以验收通过,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4. 电厂所属公司及电厂对基建、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采购电缆到货验收和电缆封堵施工验收把关不严,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2017电力安全事故通报范文三
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2014年,各电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河南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持了河南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2014年,河南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设备事故,没有发生水电站大坝漫坝、垮坝以及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4年,河南省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3起,死亡4人,重伤1人,同比事故起数相同,死亡人数增加1人,重伤人数减少4人。
二、事故简况
(一)华润电力检修(河南)有限公司“3.19”原煤仓原煤坍塌亡人事故
2014年3月19日22时,华润电力检修(河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8号原煤仓开展疏通作业时发生事故,造成1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二)安阳兴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5.20”亡人事故
2014年5月20日16时56分左右,山东三佳钢板仓开发有限公司在大唐安阳发电厂厂区安阳兴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6号干灰库内清灰作业时,干灰坍塌埋人造成三人伤亡事故(其中吴德洪经安钢职工总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周华彬在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经过8天抢救无效,于2014年5月28日8时左右死亡,还有胡朝友经医院检查无碍),直接经济损失约98.5万元。
(三)河南省工业防腐蚀工程有限公司“6.24”高处坠落事故
2014年6月24日1时20分左右,由河南省工业防腐蚀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号炉a级检修炉膛内脚手架搭拆项目在施工时,发生一起作业人员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2万元。
三、事故分析
2014年电力事故呈现以下特点:因煤(灰)坍塌导致的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因高空坠落导致的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起。从近年来发生的电力事故情况看,煤(灰)坍塌事故和高空坠落事故是导致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电力企业电力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个别电力企业事故发生后未能严格执行1小时报告制,后续报告不及时。个别电力企业电力事故(事件)月统计表未按要求报送。
二是电力电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这三起事故反映出个别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缺失及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擅自使用无证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工作人员违章指挥,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等问题。
三是事故单位落实整改情况报告不及时。个别事故单位未能及时落实事故报告中提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未及时向能源监管办报送整改情况。现已督促有关事故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实现闭环管理。
五、措施和要求
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保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重点抓好基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等各种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国网民乐县供电公司学习事故通报 警钟长鸣
4月5日,公司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安全事故学习,重点对“国网冀北电力220千伏罗屯变感应电触电人身事故的通报”进行了学习讨论,为安全生产再次敲响警钟。
会上,该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主任就冀北电力唐山供电公司检修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因打开刀闸A相线路侧引线连接板时,失去地线保护发生感应电触电人身死亡事件”的整个经过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成员结合当前春检工作,就事故发生的原因对照《红线制度》《反违章记分标准》展开了认真分析讨论,对本次事故中暴漏出的现场作业违章、生产准备不充分、风险意识和现场管控不力等进行了反思,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从事生产工作。
本次“事故通报”的学习,大大提高了员工的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切实加强了春检现场作业安全监护和管理。同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施工队伍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施工人员安全考核力度,结合本次事故通报,各生产单位要认真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安规》和“两票三制”,严格开展作业危险点分析和风险预控,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做到安全管理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蒋霞)
大唐韩城发电厂“8?3”全厂停电事故通报
8月3日,大唐陕西发电公司韩城发电厂在进行二期主厂房A列墙变形测量时,用铁丝进行测量,违章作业,造成#3主变110kV引线与330kV引线弧光短路,又因#3主变保护出口继电器焊点虚接,3303开关未跳闸,扩大为全厂停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事故前运行方式: #1机#2炉、#3机炉、#4机炉及#1、2、3、4主变压器运行,330kV环型母线运行,330kV两条线路与系统联络;110kV单母线固定连接,四条地区出线运行。全厂总出力185MW。其中,地区负荷145MW。
韩城发电厂存在地质滑坡影响。为防止A列墙墙体落物影响主变等设备的安全,准备在A列墙外安装一层防护彩钢板。电厂多经公司承担了该项工程。
事先制定了《工程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生产技术科等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8月1日,多经公司项目负责人找到电气检修车间技术员,要求进行现场勘测工作,并要求派人监护。电气检修车间技术员同意,并安排变电班开票、派监护人。8月2日下午履行了工作许可手续。
8月3日上午开始工作。在汽机房顶(25.6米)向下放0.8毫米的20号软铁丝,铁丝底端拴了三个M24的螺母。15时48分,在向上回收铁丝时,因摆动触及#3主变110kV侧引出线C相,引起#3主变对铁丝放电,并造成#3主变110kV侧C相与330kV侧B相弧光短路,#3机变差动保护动作,引起#3机组跳闸。又因为#3主变330kV侧3303开关拒跳及失灵保护未动作,造成了事故的扩大。
#4机反时限不对称过流保护动作,3305开关跳闸,#4机组与系统解列,带厂用运行;#2主变330kV侧中性点零序保护动作跳闸, 110kVⅡ段母线失压, #2高变失压, 厂用6kVⅡ段母线失压,#2炉灭火, #1机单带地区负荷,参数无法维持,发电机解列。韩金、韩西禹线对侧开关跳闸。
二、事故处理过程
#4机与系统解列后,带厂用电运行。16时11分,韩金线金锁变侧充电成功,韩城电厂3302开关给#2主变充电正常,110kVⅠ段,Ⅱ段电压恢复。17时23分#4发电机并网;17时41分,#1发电机并网;19时44分,#2发电机并网;8月4日2时44分,#3机组启动,机变零启升压正常;7时36 分,#3机组并网。
三、事故暴露问题
1、生产组织混乱。《工程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工程施工方案》虽然明确了大部分施工只能在停电的情况下进行,但对前期的现场测量、准备工作没有明确的要求。该厂对多种经营承担的有关生产工作,如何计划、安排组织,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多种经营部门也不参加生产调度会。
多经公司安排的现场工作人员没有电气专业人员,施工前也没有安排组织学习相关的安全工作规程,对在带电区域进行测量工作没有认真分析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没有制定工作方案。工作开始前,没有向生产部门提交相关的工作计划、安排,工作的组织存在随意性。
2、工作票签发、许可随意。电气检修车间同意配合开工作票并派监护人,但车间技术员、工作票签发人变电班班长、变电班制定的工作监护人,对涉及带电区域的工作,均没有认真了解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等,对工作中可能存在可风险缺少必要的分析环节。工作票执行全过程存在漏洞,签发、许可、安全交底以及危险点分析、现场监护执行流于形式。
3、“两票”执行的动态检查和管理不到位。该项工作从8月3日上午开始,直至发生事故,共在现场放置了六根铁丝。在此过程中,监护人员对此严重违章和可能造成危险后果视而不见,没有进行及时纠正和制止。也没有相关的领导、技术人员及安全监督人员发现和制止。
4、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该厂对1998年投用的WFBZ型微机保护没有进行认真的检查和相关试验,对保护中存在问题底数不清,由于3303开关接点虚焊的缺陷没有及时发现和消除,造成故障点无法隔离,导致事故扩大。同时也说明该厂安全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流于形式,对集团公司要求开展的保护自动装置和二次回路的安全质量专项治理活动不深不细。
5、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缺位。在带电区域使用铁丝作测量绳危险极大,而且危险性具有很强的可预见性,但工作人员对危险缺少起码的感知和自我保护意识,监护人员对危险也是麻木不仁,表明企业在员工的应知应会的教育上存在严重的缺位。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关于“两票三个100%”规定,加强两票的动态检查和监督工作;安全监督部门要对两票执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和考核,并向安全第一责任者汇报。
生产车间代多种经营或外委工程开工作票时,必须对工作的开行性、必要性、工作方案、工艺进行审查,由负责填写工作票的车间或班组组织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所派出的监护人,必须是班组技术员、安全员及以上人员。
2、按照综合治理的原则,健全生产指挥体系,保持政令畅通。生产现场的管理必须进行统一指挥。多种经营企业承揽的生产工作,必须在统一的生产技术管理下进行。凡是承揽生产工作的多种经营,必须参加生产调度会议,相关计划性工作,必须提交相关工作计划。要加强生产工作的计划性和严肃性,未经生产调度指挥部门核准的工作,不得开工。
3、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知识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作业现场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的辨识、分析和控制能力以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完善作业现场员工必须具备的应知应会培训工作管理,规范现场作业人员的工作行为,夯实安全基础。
4、结合安全质量专项治理活动,各分、子公司要组织专家组对所管理企业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重点是相关的规程、标准、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定值计算、审核、批准、传递、变更管理是否规范;与电网调度部门的管理界面是否清晰;主保护、后备保护的配合是否符合配置原则;检修、预试超期的保护装置,是否积极向电网调度部门提出申请,创造条件进行试验;
试验、传动工作是否严格执行规程规定的方式、方法;对在调度部门进行备案的保护定值、相关资料,分子公司是否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核对。
8月30日前各分、子公司将本次专项检查情况反馈至集团公司安生部,直属企业的检查工作由集团公司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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