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日手抄报

2016-12-12

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法制手抄报要怎么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普法日手抄报,希望大家喜欢。

普法教育读本读后感

最近,老师发了一本《普法教育读本》给我们,我看了之后,仔细品味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

这本书是一本根据法律转变成漫画的书,让我们对法律理解得更透彻,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许多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儿童权利公约》……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时去小卖部买零食,吃完后,回家后,妈妈闻到了味道,便问我:“你是不是买零食了?钱从哪来的?”我吞吞吐吐地说“我的零花钱。”“我们又没有给你钱,你哪来的?”妈妈问。我把头埋得低低的,惭愧地说“我偷偷拿的。”妈妈严肃地对我说“这就是你的不对,没经过我们的同意就拿钱,这叫‘偷’,在这样下去的话,你说不定就成了小偷,我们做人要踏踏实实,拿别人的东西要经过别人的同意。”我听了妈妈的话,再不偷东西了。

《普法教育读本》让我终身受益,我读这本百不读不厌,每一次读,都能发现新的东西。

普法日手抄报的图片

普法日手抄报图一

普法日手抄报图二

普法日手抄报图三

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

1.法的对象效力

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1)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一律适用我国法律;(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

2.法的空间效力

(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

3.法的时间效力

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法终止生效的时间:一是以新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三是发布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四是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

注意: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加以适用的效力。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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