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通安全制度
企业不仅仅是做好企业工作,在交通安全工作者一方面也必须做好,因为这是关乎到每个员工的生命安全的事情,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交通安全制度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企业交通安全制度一:
(一)交通安全检查制度
1、为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交通安全检查采取“周一”安全活动、回场检查、月度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2、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保证所检车辆的使用安全性。
3、做好检查记录,积累资料,为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具有指导性的信息。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5、对查出的问题,属司机整改的,司机整改后要复查,合格后才能安排使用。
(二)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1、停车场(库)是中心车辆停放的集中场所,为使车场(库)管理规格化、标准化,车辆停放实行定位管理。
2、车场(库)车辆停放区域必须划停车线,喷定位车辆号码,做到线齐、号清。
3、车辆要在划定的车位内按号停放,不准乱停乱放,并且做到停车看齐。
4、车辆进出停车场(库)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车场内试刹车。
5、严禁任何人在停车场(库)用汽油清洗物件或随意泼倒废油。
6、任何车辆若不接送或检修仪器,不得在工房门前停放。
7、进入车场严禁吸烟。
(三)行驶车辆管理规定
1、施工班组车辆实行队车行驶。绞车在前工程车在后,工程车与绞车距离应保持为夜间50米至150米,白天150米至300米以内。
2、车辆乘坐。一般情况绞车、工程车副驾驶座分别由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和操作工程师乘坐,特殊情况由驾驶人提名,副驾驶座乘员不准睡觉,所有司乘人员有安全带的必须系安全带。
3、乘车人有责任帮助驾驶人观察道路交通情况,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乘车人对驾驶人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反映。
4、施工班组使用的仪器,不得用工程车运输。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工程车运输的仪器,必须进行可靠的固定和有效的减震,其它杂物不得用工程车运输,避免客货混装。
5、车辆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得超速: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镇、乡村30Km/h;公路40 Km/h。道路中间有一条单黄线。城镇、乡村40Km/h;公路60 Km/h。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不能超过80Km/h。
6、现场作业完毕在夜间12:00后的车辆,在次日6:00前不得驶离井场。
7、外部返回车辆未进行回场检查,不得安排出车。
(四)冬季交通安全行车预案
冬季,雨、雾、雪天气、冰雪道路将不时出现,道路通行条件和行车环境都会由于天气变化而受到影响,为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交通安全工作组要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在任务下达到派车前要早计划,早准备,制定切实可行的行车方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2、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的意识和礼貌行车、文明驾驶的素质。
3、严格把好控制关,坚持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不消除就不派车或出车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
4、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自检自查活动,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消除车辆故障,提高车辆安全技术状况。
5、加强对长途车辆驾驶人的管理,保证长途车辆驾驶人符合安全行车要求。
6、严格执行绞车在前工程车在后队车行驶制度,并就实际情况进行出车前的安全教育。
企业交通安全制度二:
1.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第一条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
第二条严禁无证开车或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安全管理交流-www.riskmw.com)
第三条严禁空挡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第四条严禁人货混载、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第五条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物品。
第六条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第七条严禁驾驶员带病行驶或私自开车。
第八条严禁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第九条严禁吊车、叉车、电瓶车等工程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第十条严禁撑伞、撒把、带人及超速骑自行车。
2.厂内运输安全管理
企业厂区范围内及附近行驶、作业的机动车辆,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
厂内机动车辆应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核发牌照,并逐年进行年度检验。车辆驾驶人员需参加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的考核,取得《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证》。企业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应符合劳动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应符合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应符合《厂矿企业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1134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