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观后感两篇

2016-11-14

电影 《亲爱的》本身,剧情从一开始就没有太多让人意外的地方,丢孩子和找孩子的细节,大家平时在新闻里都看到很多 。比较特别的设计是,在片中饰演一对离婚夫妻的黄渤和郝蕾,在丢了孩子后,找到了一个由张译、张雨绮饰演的夫妇领导的一个由丢孩子父母组成的“互助组织”,大家互相鼓励支撑,共同寻子,成为了电影的一抹亮色。

《亲爱的》观后感第1篇

电影从表面看是一个字:痛。无论是亲生父母的失子之痛还是养母的失子之痛——那种和失去有关的痛,痛得撕心裂肺,痛得肝肠寸断,痛得生活没有了颜色,甚至痛得可以拿生命去交换……

而事实上,习惯的种子,往往会在痛的土壤里茁壮成长起来,静悄悄地蔓延着生长,无色无味无声无息,所以,也更是无从发现。只是回头时,发现那片痛的土壤不知何时在生活里变成了一块浮沬未干的透明肥皂。

所以李红琴才坚定不移地相信自己不会"生小家伙",所以鹏鹏能成为吉刚又能成为鹏鹏,所以鲁晓娟答应吉刚把妹妹吉芳带回家;所以高夏才会把打官司的钱退回李红琴并请她帮助照看母亲……

所以,当面对生活产生的碰撞时,把一切都交给时间吧!因为习惯会开花结果——这个果子味道很淡,痛也淡,乐也淡。

《亲爱的》观后感第2篇

周五,去看了一场讲述人性善与恶的电影《亲爱的》,故事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背景发生在几年前的深圳,离异夫妻的孩子在无人看管的时候,被人贩子拐走,几年来,两人踏上了辛苦的寻子之路,过程中结识了许多和他们有相似经历的人,他们共同仇恨着人贩子,共同期待着能早日找回本身失踪的孩子,几年后,故事的主人公在安徽一处乡村找到了本身失散多年的儿子,可儿子却不记得本身,而是口口声声喊人贩子的老婆作妈妈,在警察的帮助下,夫妻二人终于带回了孩子,同时,另一个非人贩子夫妻所生的女儿也被带回了深圳一家福利院,而人贩子的老婆却又踏上了南下深圳寻养女的道路……

影片很感人,不过,小猫在观影的过程中,不只是为片中的亲情感动,为导演的拍摄手法和演员的出色演技叫好,也职业病犯地思考起电影中出现的一系列涉及到法律的问题,现在,小猫就一一列举出来,各位也一同感受下吧!

1、拐卖妇女儿童罪:

全篇讲述的核心就是孩子被拐和寻亲之路,主演分别诠释了孩子亲生父母和人贩子老婆的心路历程。其中有个片段:失踪儿童的父母们,组队去监狱向一票人贩子询问孩子下落,找寻线索,当一位因拐卖妇女而入狱的青年,毫无悔意地说出:"我只是拐卖妇女,如果不是她们贪心、虚荣,又怎么会上当受骗?"时,一名被拐儿童的母亲满怀怒气地说了句:"畜生!"

拐卖妇女儿童的人,实在是受人憎恨,他们令原本完整的家庭妻离子散,令辛苦养育子女的父母日夜煎熬。那么,我国法律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如何定义,又如何量刑的呢?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严重",包含以下情况: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重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医学专用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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