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不吃猪肉的原因?

2016-12-02

回民不吃猪肉的原因

回民不吃猪肉是宗教信仰!

这种传统习惯来源于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是有一定饮食禁忌的宗教,最主要的禁忌源于《古兰经》的规定,即:自死物(包括打、摔、触电等原因而自死的动物)、血液、猪肉和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动物以及酒(见《古兰经》2∶173;5∶3;6∶145;16∶115)。伊斯兰教之所以禁止穆斯林食用这些东西,是出于“重视人的性灵纯洁和身体安全”。动物不宰自死或因疾病,或为衰老,或为中毒,其肉不可食;血液乃动物所需各种养分的输送渠道,往往残存有害物质,故不可吃。至于禁食“诵非真主之名宰杀的”动物,是因先知穆罕默德时代多神教徒宰杀牲畜时,必诵自己所崇拜的偶像名字,伊斯兰教反对多神崇拜,遂要求穆斯林宰牲时应诵安拉(真主)的名字,禁止食用诵偶像之名而宰杀的牲畜。至于酒,在穆罕默德传教初期仅限制用量,以不醉为限,后因有人酒醉出现贻误正事、影响团结的行为,《古兰经》遂宣布酒为禁物,不可饮。 伊斯兰教对饮食的禁忌是每个穆斯林必遵的教规。年深日久,代代相遵,教规的内容逐渐变为我国回族、维吾尔族等十个少数民族穆斯林的生活习俗,成为上述十个少数民族的习惯。世界上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都禁食猪肉。现在伊斯兰教的饮食规范已成为全世界10多亿穆斯林的共同生活习惯,具有民族性和国际性。 穆斯林在饮食方面虽有诸多禁忌,但为什么对猪和猪肉有特别的忌讳,这在一定程度上和我国历史上反动统治阶级和个别反动文人,进行民族压迫和歧视有关。他们编造“猪是回回的祖先,是穆罕默德的救命恩人”、“回族奉猪为神”、“猪八戒是回教徒”等所谓故事四处散布,侮辱穆斯林的人格,极大地伤害了他们的民族感情。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不食猪肉的习惯成为我国上述十个少数民族的共同心理状态和十分敏感的问题。

在伊斯兰教创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岛就有禁食猪肉的习俗。由于阿拉伯半岛气候炎热,且多为沙漠,不利于猪的生长和繁殖,所以当时阿拉伯半岛上的闪米特人以牧羊、驼为主,不养猪。古埃及人也视猪为不洁和厌恶之物。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德在他的《历史》一书中记载在埃及、中东的所见所闻:“在埃及人的眼里,豚是一种不洁的畜类,如果一个人走路时偶然触着了一只豚,他立刻要赶到河边,穿着衣服跳到河里去,即使牧豚的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这说明古埃及人当时禁猪很严格,不但不吃猪肉,连摸、碰猪都不行,而且也讨厌牧猪人。公元一世纪犹太教创立,为了适应当时阿拉伯地区禁养猪的习俗,把禁食猪肉当作戒律写进圣经。公元七世纪,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为了消除频繁的战争,促进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统一,顺应了当时阿拉伯地区禁食猪肉的习惯,吸收了犹太教《旧约全书》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并列入《古兰经》中。《古兰经》在强调禁食猪肉的时候,也说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生命适当吃一点,真主是宽恕的。

唐宋时期,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中国经商,把禁食猪肉的习俗带到了中国。元代江南一带聚居的回族已形成不吃猪肉的习惯。明代开始时,由于回族穆斯林建功立业,加上明武宗时,后宫娶了“白皙而美”的回族女子,对回族在一个时期内还比较亲信,回族的风俗习惯也受到了尊重。但后来,回族在政治上受到压迫,回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也开始受到限制和歧视。清代,回民不吃猪肉的风俗习惯更是受到嘲弄和污蔑。统治阶级在残酷镇压西北回民起义后,为了区分出回民与汉民,以是否吃猪肉来检验,以致引起了更多回民的反抗与斗争。

现在我国回族群众不仅禁吃猪肉,而且还禁养猪,甚至从思想意识和感情上反感猪。有些回民见了猪就背转过脸,有些嗅到猪肉味就恶心呕吐,碰到卖猪肉的铺子、饭馆,就赶紧躲开。凡是做过猪肉的锅、碗、盆、筷、案板等一律不用,也不去接触。在万不得已用时,要用火烧锅,用滚开水烫碗、盆等。宁夏、甘肃等地的回民连“猪”字提也不提,对猪和猪皮制作的系列产品也很少用。如不用猪鬃、猪毛刷子,不用猪毛牙刷,不用猪油制作的肥皂、香皂。宁夏泾源、西吉、同心、吴忠,甘肃临夏、平凉等许多回族聚居地的回族穆斯林连猪皮鞋、猪皮夹克也不穿,甚至的些属猪相的人自称属黑,姓朱的因与猪谐音,也改为姓黑。

传说在很久以前猪救了回族人,认为是上帝派来拯救他们,他们为了感谢猪,就说猪是神是他们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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