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

2017-05-26

通过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学习,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此谈谈心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篇1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确定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权力机关之下设立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即通常所说的“一府两院”。近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些人从西方三权分立的思维定势出发,认为国家的权力框架中只有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没有法律监督权的容身之处。这种论调是非常有害的,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物,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肩负的重要使命。我们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深入研究和探索检察制度和检察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对法律的执行和适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确保党和人民的意志真正得以实现,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决克服盲目照搬照套西方司法理念的错误倾向,摆脱消极、中立、被动等所谓司法属性的观念束缚,以更加自觉、积极、主动的姿态,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篇2

7月10日至12日,广东省委政法委举办了全省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和广东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对新时期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推动全省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

研讨班安排了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介绍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的经验和成效,基层干警介绍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心得体会,并邀请了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克勤讲授《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体制改革》、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讲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比较研究》、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周叶中教授讲授《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广东省委对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专题研讨班精神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了有省委政法委委员、省直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书记、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研讨班,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专题研讨班精神,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强化党性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执法为民;强化创新意识,促进改革发展;强化廉政意识,严守党纪国法;努力实现广东省委提出的争当全国政法工作排头兵的目标。

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篇3

党的十七大所确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旗帜,是方向。政法机关必须从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上,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实践的先进性、理论的系统性,做好各项政法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法治建设成为重要组成部分,政法机关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又是捍卫者。作为政法干部,必须充分履行两大职能,充分实践“五个角色”:“以人为本”的践行者;科学发展的推动者;社会和谐的守护者;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党的领导的捍卫者。

时代飞速发展,社会矛盾复杂纷繁,政法工作面临的挑战是空前的。搞好当前政法工作,作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实现两个“有效”,关键是要从容淡定,沉得住气,追求长治久安,切忌急于求成。

一、要虑及长远,把握时代新变化。当前,由于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催生社会历史进程进入一个以公开、对称、透明为主要特征的透明时代。这种变化在推动社会文明大步前进的同时,也给政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考验。

二、要把握全局,树立法治新思维。在社会形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必须及时树立新思维,而应对透明化趋势,最重要的是树立系统意识、底线意识、导向意识、可持续意识,摆正“人为本、和为贵、法为上、教为先、久为功”的关系。

三、要科学治稳,创新维稳新方法。社会和谐状态与人的行为规范和社会人际关系密切相关,有很多行为科学、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的规律可循。政法工作必须十分重视用科学原理指导实践,使法治进程和维稳工作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篇4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对政法机关切实履行首要政治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司法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要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刑罚执行重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在当前社会矛盾进入易发、多发期,许多矛盾源于利益调整,需要综合运用包括人民调解在内的多种手段加以解决。同时,做好刑罚执行工作,把服刑人员改造为守法公民。

二是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主线,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法律服务对于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等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司法行政机关要抓住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契机,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

三是以强化司法行政基础职能作用为契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为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人民调解、普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要坚持在服务中发挥法律宣传、预防矛盾、化解调处矛盾的功能,提升预防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能力,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

四是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为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当前,法制宣传教育要在突出重点上下功夫,要突出普法重点内容,突出普法重点对象。

五是以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篇5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完全符合人民法院工作的历史使命。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方向。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持政治本色。人民法院事业作为党和国家政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把维护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为首要出发点,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

“三个至上”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坚持“三个至上”符合我国国情,具有资本主义司法制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

人民法院坚持好、践行好“三个至上”,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决根除队伍中存在的错误、模糊思想认识;摒弃机械司法思想,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摒弃漠视群众思想,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摒弃封建人治思想,增强依法治国意识;摒弃片面强调独立行使司法权思想,增强党的领导意识。

人民法院工作践行“三个至上”,要求我们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扎实推进法官队伍建设;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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