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励志文章优秀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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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励志文章优秀美文:那些你不珍惜的
想起来,那段日子应该是阿K人生中最难熬的时光了。
梦想开始破碎,失业,居无定所,女友提出分手,被在一起十年的朋友骗走所剩无几的存款,你可以想象到的种种遭遇,他一个不差。
阿K觉得一定是老天在他妈玩他,没有第二种可能。
2009年的夏天,在杭州,阿K大学毕业一年,刚满24岁。
六月初的杭州潮湿蒸郁,正赶上梅雨季节,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
阿K习惯性地睡到晌午,外面天还是阴沉沉的,好像人的脸色。他起来坐在床脚,把打火机点着,迟疑片刻后,眯着眼用力吸了一口烟,很快烟就着了。
阿K清楚地记得,点着打火机的一瞬间,微弱的火光就在眼前晃啊晃,但他好像什么都看不见。
他笑了笑,掐掉烟头后穿上背心和短裤,趿拉着拖鞋下楼去了。
老海请阿K下馆子,一大早就在楼下等着了:“你可算出来了,打你十几个电话都不接,急死个人。”
“你怎么一副比我妈还婆婆妈妈的样子?”
“少?唆了,就在体育场路宝善桥过去一点儿,走两步就到了。”
老海走在前面,撑一把黑色的伞,伞不大,但是可以把他肥大的身子罩住。没走两步他就顿住了,然后往回走:“你说你出来也不拿把伞,让我说你什么好。”
老海把伞移向阿K,雨打湿了老海的左半边身体。
“饿了吧,八宝象肚好吃得很,猪肚里灌狗肉,咱哥俩再来几瓶白的,今儿我请客,吃个痛快!”
阿K没有接他的话。
阿K又点着一根烟,用力吸一口火光就起来了,在雨天里吞云吐雾的,他感觉自己就要飞起来成仙人了。老海像个孩子一样用手乱扑腾,把烟都打散,还一边嘟囔着“抽烟对你身体不好你不知道啊”。
阿K是一个重度烟瘾患者,在女朋友的控制下还每天两盒都不够。
嗯,他承认自己压力大——24岁,未婚,住在租了三年的公寓里,离租房合约到期还有五个月,在一家知名的外企工作,老板是一个苛刻的老外,每天都要他把领带打正,西装熨得整洁舒展。
阿K每个月倒是有万元的收入,这在外人看来很富裕,不过大部分钱阿K都寄给家里了。五千块汇到妈妈的卡上,两千块交房租,余下的三千块是生活费,养着拜金女朋友,还有一条狗。
女朋友名叫百合,是阿K的大学同学,现在是个模特。每逢车展或者服装秀,她就花枝招展地出去。很多时候阿K加班后回到家,还要照顾喝得烂醉的她。
当阿K看到她脖子上有吻痕的时候恨不得一巴掌把她打醒。
然后就是舍不得、怜惜,帮她换洗衣服,打热水,用湿毛巾给她敷额头。
再然后就是一个人坐阳台上抽烟,一根一根的,留下百合在屋里哇哇地吐。
他嫌弃百合,百合嫌弃他。百合说阿K每天只知道工作,衣服除了西装还是西装,连一身这个年纪像样的运动服都没有。很多次百合带阿K出去参加她朋友的局,他除了能帮她喝酒,干不了其他的。也有一次阿K在饭店厕所里吐的时候听见里面的哥们儿说:“百合眼瞎了啊,跟这么个男的,要钱没钱,要长相没长相。”
“百合也不是什么好鸟,你以为她干净啊?”
“哈哈哈。”
阿K醉得连爬起来冲过去给他们两拳的力气都没有。
百合跟阿K去逛街,她试的那些衣服都太贵,阿K不喜欢,就直接把衣服从百合身上扒下来还给售货员。百合气得直掉眼泪,她说再这样下去整个杭州的商场都不能去了,脸丢得到处都是。
他们价值观不同,阿K不能认同在他的世界里一件衣服几千块钱,而百合说她是模特,有些场合需要穿。阿K又开始发疯,说“你他妈的场合不是不需要穿衣服吗”。
后来他们分手了,阿K很后悔,给了她这么个显而易见的把柄。
阿K出生在农村,他是看着全家人眼泪汪汪靠杀一头猪过年或者结婚长大的。百合说他不会心疼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全寄回老家养猪了。百合还说他连自己的女朋友都养不活。
可是阿K觉得日子挺好的,他有个小梦想,希望做到公司市场部的主管,然后推广自己的新产品,拿个年度销售奖。阿K还有一条狗,不金贵,他吃的它都能吃,从来没生过病,就像个懂事的孩子一样。阿K有一间不大的房,但是每天早晨都可以起来给他爱的人煮牛奶,然后把前一天买的面包加热好。当阿K急匆匆穿好衣服出门时,百合还在床上跟孩子一样赖着。
他就觉得真好。
阿K爱吃路边的早点,比面包好,不光因为便宜,还因为他觉得面包没有人情味。
同事都开玩笑说他是男佣,阿K回应他们,没关系,两个人在一起,开心最重要。
不过这些都是过去式了。
2009年夏天,全城都被笼罩在燥热里,霓虹灯,日出,匆匆的行人和拥挤的人行道,还有耸入云霄的写字楼。那个夏天《快乐女声》在电视里、地铁上、商场的大屏幕上播着。曾轶可唱歌总像是她很冷,让人听起来有些心疼。街上有刘惜君的粉丝团,发着大大小小的宣传
单,希望大家支持自己的偶像。她们穿着统一的衣服,脸上还化着浓妆。
如果是以前,阿K一定会匆匆穿过人群,面无表情地对这些人说抱歉,然后拒绝掉传单,拎着西服走进他耸入云霄的写字楼。不过那时候阿K恰巧因为一个方案与老板吵得不可开交,转天老板就开了他。
“他认为我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
房子也快到期了,阿K为了躲房东不得不到处借宿,去大狗家住一晚,再去小强家借住一宿。
不过最坏的事情莫过于被在一起十年的朋友骗走所剩无几的存款,阿K恨他恨到不想再提他的名字。
几个星期前百合又约阿K了,他接到电话时兴奋得说不出话,像个没出息的孩子一样。百合说她难过,想让他陪她走走。见面后他才知道百合被一个开连锁酒店的老板踢了,像皮球一样,滚得很远很远。
那天晚上他们喝了很多酒,百合依然骂阿K是废物,养不活自己的女朋友反而要逼女朋友出去赚外快。阿K笑嘻嘻地说:“你也是傻×,牛×的话你赚个男人回来,到头来还不是被人家当皮球踢。”
然后他们就都哭着笑了起来。
百合和阿K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她是校花,他是全校成绩最好的男生,本科毕业就接到四家上市公司的工作邀请。那时候他们每天一起泡图书馆,她看美容杂志,他算线性代数,傍晚天边有云的时候就在校园里走一走,晚霞落下来像轻薄的衣服。他们常去学校里最有名的一条小吃街,下雨了阿K就脱下衣服披在百合身上,等跑到宿舍,百合帮他擦身子,然后把淋湿的衣服洗干净。
阿K的那几个王八蛋室友,见了百合就调戏,两眼放光,争先恐后地说也想帮嫂子擦擦。每每这时候阿K都一边打一边骂把他们赶走,然后锁上门和百合亲热一会儿。
百合洗干净的衣服总有百合香气。
大家都叫他们“人生赢家”。
百合问起阿K有没有当上主管,他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没有告诉百合自己被开除的事情,而是借着醉醺醺的那股劲儿,说当初发誓是到年底前实现的,这还有好几个月呢。然后百合又大笑了,她笑起来没有遮拦,美得也真是够像百合。
阿K问她下一步的打算是什么,她说找个好人家嫁了,当家庭主妇。
两人都没再说话,只是喝酒。
阿K是靠百合搀着走出去的,他喝得太醉了。百合说阿K还是老样子,喝酒的时候有她在就会喝多。
“嗯,可能是帮你挡酒挡习惯了吧。”
阿K已经没什么知觉了,整个人横着躺在百合车后面,吐得满车都是。
百合送阿K回家,这次轮到她帮他换洗衣服、打热水、用湿毛巾给他敷额头。阿K开玩笑说:“你不怕我把你当皮球踢啊?”百合爽朗地笑起来,说倒是有点儿想回以前那个球门了。
路上阿K一直大声嚷嚷,唱他一喝酒就爱唱的歌。后来百合接了个电话,迷迷糊糊中有人堵住了阿K的嘴,然后就是一阵巨大的撞击声,他头晕得厉害。
2009年。
百合开着车,带着喝晕的阿K,路上老板来了电话,说介绍个活儿给她,事成给她五十万。百合骂道“去你妈的”,但是阿K唱歌声音太大,对方根本听不清。所以百合转过头伸手捂住阿K的嘴,然后对着电话连说了好几个“滚”。
百合恨死他们了,也恨死自己了。
一句“你他妈的不得好死,以后不要再联系我”之后再转过头,车子已经偏离方向好远了,一下子撞到一辆小轿车上。
火光漫天。
百合当场死了。
阿K被送到医院,被发了病危通知书。
很久以后再醒来,阿K就是现在这副模样了,身上插满大大小小粗粗细细的输液管,整个人被纱布和氧气罩包着,只有眼睛可以动。身旁的仪器发出清脆的声音,一下又一下。
嗯,他是植物人了,终生植物人。
被撞的人是老海,他身体可以活动,但是大脑受伤严重,精神已经不正常了。他那天开车去接好几年没见的发小,不过现在他都不记得了。
老海就认为阿K是他发小,老海的家里人怎么劝他都不听,老海总来阿K的病房看他,给他带红烧肉,看着他只能输那些营养液却不能张嘴吃东西老海就哭,急得直跺脚。
阿K还有一个完好无损的大脑。他知道百合和他出了车祸,知道如果没有这场车祸或许就可以重归于好,也知道他们对不起陌生的老海,他想道歉,但是开不了口。
每天老海傻兮兮地穿着病号服来阿K的房间拔他的输液管,被护士发现带走时急得眼泪哗哗地流,这些阿K都知道。他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弥补,也不知道还能这样痛苦地坚持多久。
阿K闭眼的时候,两股热热的液体顺着眼角不听使唤地淌下来。
老海没有带阿K去吃八宝象肚,阿K也没能再抽烟,那些都是阿K的想象,想象老海一直觉得自己亏欠他,愧对他,对他好,还打伞来为他挡雨。
其实阿K还有很多想象,他想象百合在他醒来前做好早饭,她洗完的衣服整齐地挂在阳台上,风一吹就全都飘起来,那是有百合香气的。
他好像一闭眼就能闻见百合香味。
我是老海的那个发小,他小学一年级就跟我在一起玩了,我们总是去彼此家玩,我记得每次他那个不会做饭的爸爸都会买一大桌子外卖招待我。2009年我从外地读书回来,老海高兴得不得了,说要给我接风,特地开了他爸刚买的车。
那天我在车站等了好久好久,好像有一辈子那么长。
老海从小就不顾一切地吃吃喝喝,胖得像一片海一样,所以我们都叫他老海。他说人要学会珍惜,别跟他爸妈似的,为了一点儿小事就吵架离婚,搞得跟仇人一样,没意思。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所以珍惜才是最大的真理。那些你不珍惜的,老天自有另外的安排。
老海还说,人生最简单的道理就是,该吃吃该喝喝,不然要是有一天被车撞死得多他妈的冤。
大学励志文章优秀美文:出门在外的孩子会想家
天气越来越热了,一下从十几度蹭的到了三十几度,所以我也嗖一下从穿三件成了穿一件。这算是离家这么远第一次过夏天吧,毕竟去年九月份开学已经有点步入秋季的意思了。
就算在学校已经待了半年,但对这里阴晴不定的天气总归不是很熟悉,所以还是很华丽地感冒了。有点逗的是上课时间我穿着薄薄的单衣撸起袖子在醒鼻涕,怎么想象都会觉得是很违和的。学校药店面临整顿,开学至今一直未开门,从刚开始喉咙痛到现在的半个月里我尝试了各种偏方想阻止这场轰轰烈烈的感冒,可是柠檬水我喝了,雪梨汤我炖了,绿豆汤我熬了,鼻涕还是哗啦啦地掉……
就在刚才,我又一种尝试,是我特别讨厌的生姜,煮的可乐。想象一下咯,生姜味的可乐,现在满喉咙都还是可乐恶心巴拉的甜腻和生姜火辣辣的刺激感。我也不知道会不会有效,但是我喝下去了。
大概是这个可乐让我现在好郁闷。
而且我郁闷还不是因为它太难喝,虽然它真的很难喝。
我记得几年前,我还是小学生,大冬天的流感肆虐,我们一家四口都很有幸中奖。不知道是互相传染还是怎么着,大家都好不了,持续了好久的重感冒。我都还记得一家人轮流打针的时候那个医生转身偷笑来着……后来爸爸不知道那里听来的偏方,可乐煮生姜治感冒。然后爸爸就拿着家里大的电饭锅煮了一锅的生姜可乐,用的就是那种1.5升的可乐。
我是排斥生姜的,作为家里最小点的孩子,我几乎是被其他三个人灌着喝完的,大概就是一个抓着我一个用调羹往嘴里倒,另外一个在旁边碎碎念这样子……
忘记了是不是吞完后感冒就马上好了,也忘记了我有没有哭,但是今天我自己很乖地喝了500毫升的那个鬼东西。不是我不排斥那个味道了,而是没有人灌我喝了……
已经一个礼拜没给家里打电话了,不是不想打,而是厚重的鼻音实在不愿打。
去年九月妈妈跟我到学校报到,大概是因为暑假里跟家里吵架吵烦了,我格外希望逃离那个家,妈妈陪着我收拾好宿舍,到小卖部置办好一切生活用品后天就黑了,我留在宿舍,她到校外旅馆。
第二天大早,妈妈从校外的旅馆到宿舍找我,已经九点多,我刚起。含着牙刷开门,看她气喘吁吁,提着行李,嘴里直抱怨这学校怎么这么大,每条路怎么都长得一个样。后来我才想到,她可能不知走错了多少路才找到这宿舍楼。
我们一起到食堂吃了早餐。在这个学校吃的第一餐,跟家里比味道差极了。妈妈用调羹搅拌着米粒粒粒分明的白粥,叹了口气,在这里什么都不比家里,你要早点适应。从小就没出过远门,别舍不得花钱啊,想吃什么就去买……
刚开始我还真是很不耐烦的,这话填完志愿说过了,被录取后说过了,昨天在车上说过了,昨晚在宿舍说过了,现在又……
可是她说着说着语调就不一样了,像小孩子一样哽咽,边哽咽嘴上还不停下来。那一刻我不知道有多讨厌我自己,为什么这么无情,为什么我不想哭,我要离开爸妈好久了呀。
到最后送妈妈上车,我独自走会宿舍,我始终没有哭,甚至一点不舍也没有……
之后一个月里我都在学校过得逍遥自在,连电话都没给家里打。很无情地讲,几乎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摆脱那个烦人的家了。
第一次想家,可能是开学一个月后的国庆节吧。我不回家,在旅游城市上学就想着到处走走看看,结果就是在爬山的时候头撞到石头血流成河被同学背下山送进医院缝了6针……
还很深刻地就是躺在医院的手术台上缝合,医生粗鲁地把被血块粘在一起的头发从伤口的位置扯开时,我身边一个熟悉的人都没有,只能抓着手术台的铁杠,连哭都不敢让气息太粗,怕医生笑我娇气。
大概是那时候开始吧,我才意识到家是个什么地方。可能就是个,当你没有安全感就会第一个想起的地方。
然后等所有检查都做完了,确定我没有危险了,我才给家里打了电话。很轻描淡写地讲了我的“碰壁史”。我爱哭的老妈还是哭了,我都讲的那么不要紧了,她还是哭。她大概是说,从小到大,一二十年都没让我受过什么伤,才出门一个月我就自己整了个大口子,还需要缝合……她的心情我还是很能理解的,我没有顶嘴,任她把我骂的狗血淋头。末了,跟我说要如何如何感谢那些把我背下山陪我到医院的同学,现在是大人了要知道怎么做人……
挂了电话,没一会我支付宝就提示有一笔两千块的收入,转账人是妈妈。
过去的那么多年里我似乎没有很了解妈妈,即使我们一起生活了二十年。我只知道小时候做错事妈妈会打我,爸爸就不会。但是会想起来,妈妈每次都用手打的,即使拿着衣架吓吓我,但从来都是动手的。
而爸爸,我觉得爸爸是高冷的。
爸从来都是一大早就出门,只有晚上回来一起吃饭,所以晚饭都是我们一家的团聚时间,无论多晚都得等爸爸。小时候没感觉,长大后,特别是高中寄宿后才觉得那样的晚餐时间是多么值得珍惜。从小就跟爸爸交流少,大概爸爸对我来说,就只是爸爸而已。
离家之后,才看到爸爸其实不那么强大的。有那么一天晚上,我在上公共课,电话忘了调静音,爸爸就在这时候打来电话,一阵铃响,一百多号人齐刷刷地盯向我的方向,别提多尴尬了。下课后回电话问他有事吗,有点不悦。但爸爸一句话就让我软下来了。他说他吃完饭好无聊啊,就去我房间看看,再打开哥哥的房间看看,有点寂寞啊……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很心疼,爸爸也会寂寞啊……
到了离家,而且是迫不及待地离家之后才知道原来爸妈就是爸妈,他们从来不用言语表达的爱原来一直都在。
我所知道的那个会打我的妈妈,原来这么爱哭。
我所知道的那个早出晚归的爸爸,原来这么寂寞。
我所知道的那个动不动就起争执的家,原来我这么想它。
大学励志文章优秀美文:我爱张小娴却对亦舒念念不忘
15岁夏天,第一次读言情小说:张小娴的《面包树上的女人》。读大学的表姐从学校读书馆借来的。每晚临睡前,闲来无事翻上几页。那时年纪小,不懂男女之情更不懂谈恋爱是何种滋味。却不知为什么,我一直对这个小说印象深刻,甚至能够讲整部小说几乎复述下来,我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