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大学生创业政策,云南大学生创业新政策

2017-03-01

现在云南为了鼓励大学生做创业,出台了一系列的创业优惠政策,2016年这些创业优惠政策是指什么呢?小编为你带来了“云南大学生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6年云南大学生创业新政策

1. 对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政策措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等文件规定:

(1)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2)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

(3)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4)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

2.对引导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哪些政策措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关于做好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3〕37号)等文件规定:

(1)承担对口支援西藏、青海、新疆任务的中央企业要结合援助项目建设,积极吸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

(2)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规范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程序和流程。加强招聘过程管理,创新监督形式,在招录岗位、资格要求、招收程序等方面统一安排,及时准确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以及招聘结果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严禁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对性别、户籍、学历、院校等条件进行限制。

3. 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规定,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根据《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企业(单位)按季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 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规定,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当地确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前,需将培训计划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培训后根据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企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附: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等凭证材料。

5. 高校毕业生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如何计算?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云南大学生就业创业新政策——开网店可享2000元补助

●对刚出校园的毕业生来说,淘宝上开家网店,可以说是门槛最低的。此次新政,增加了鼓励大学生开“网店”的内容。

●根据规定,贷款方面,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实体,可以依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申请贷款扶持并享受贴息;补贴方面,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开办网店,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认定后,可以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到小微企业干一年,可以享受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据规定,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和个人应缴纳部分)。

●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贷款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将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对自主创业大学生的扶持力度,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为10万元,对个人发放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规定给予贴息。

●将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后增加的10万元贷款,按照规定给予2年期的贴息。

●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扩大到高校毕业生创办的现代农业经营实体。

●同时,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降低贷款门槛、落实跟踪服务措施,同时通过完善抵押、质押、联保、保证和信用贷款等方式,多途径为包括留学回国学生、开办网店的大学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融资帮扶,努力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

2016年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政策文件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9〕1号)

(四)《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11〕159号);

(五)《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1号);

(六)《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74号)

(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0号)

(八)《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50号)。

(九)《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和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两个意见的通知》(昆通〔2009〕1号)

(十)《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09〕33号)

(十一)《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昆政办〔2011〕117号)

(十二)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云发办发{2014}64号):

(十三)《关于印发昆明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工信通自【2014】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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