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高级职称论文
教师是辛勤的园丁,浇灌着学生这些不懂事的秧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评高级职称论文,希望你们喜欢。
教师评高级职称论文篇一
论教师德性
摘 要:教师德性是教师在长期教育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在的精神品质,其发展是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充实自我,从而发现生活的意义,获得自我实现的过程。因此,对教师德性的探讨对教师道德的自我实现和重构有着重要的实践及理论意义。
关键词:教师德性;教师道德;教师伦理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07)05-0089-02
在我们的国家里,教师一直受着人们的尊敬和厚爱。一提到教师,人们总是把其比喻为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春蚕”、“蜡烛”、“园丁”。是什么让人们对教师如此地尊敬与厚爱呢?笔者认为,除教师职业本身所具有的特性以外,教师良好的师德、师风,教师个体所具有的道德特征,毫无疑问是人们尊敬教师的主要原因。然而,从教育的发展中我们看到,教师德性在追求形式与功利的教育中被分离出来:在追求以知识为主的智育中,被教育管理者和教师所忽视;教师德性逐渐失去了应有的位置,教师对功利和权利的追求远远超过了对“春蚕”、“蜡烛”、“园丁”等形象的内在价值的追求,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一、教师德性的内涵
对教师德性内涵的理解,其关键在“德性”一词。对“德性”内在意义的正确把握必须与“道德”、“伦理”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理解“德性”的内在意义。我国是一个重“德”的国家,“德”字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早在东汉之时刘熙就对“德”作了专门的解释。刘熙认为“德者,得也,得事宜也。”其意为“得到”,就是把事情处理恰当了,就能从中有所得。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把“德”解释为“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就是说只要把事情处理恰当了,就可以从他人那里得其益,同时也能在处理事件时从自己的体会中有所收获。因此,“德”是可以通过外在的学习获得,也可以通过内在的自省获得的一种心理品质。“性”即本性,指事物的本质。如《中庸》中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在“性”、“道”、“教”三级体系中,“性”处于最高级品位,是万事万物的本质之所在。在国外,德性也备受哲人的推崇。柏拉图认为“德性是心灵的秩序”,把德性作为与天赋相适应的品位。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一种用来使个性达到善福的性质。”而伦理学家麦金太尔则认为,“德性是一种获得性人类品质,这种德性的拥有和实践,使我们能够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因此德性是一种个人内在的、在外界环境与内在体验中所形成的一种心理品性。
最初,“道德”是“道”和“德”两个词组成的。“道”初指人们行走的路,后来引申为人们行为的规范和准则。《老子》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就是产生这个世界的最初本原。通过对“道”的体悟,从“道”中有所“德”(得),通过“德”的提升,养成完美的“性”。在“道”、“德”、“性”三级体系中,“道”处于最高级品位,是对世界普遍原理的概括;“性”处于最低级品位,是“道”的具体化,并体现在个体行为中。因此,“道德”是属于带普遍性的,对人类整个群体的一种要求,而“德性”却是存在于单个个体身上的一种独特的心理品质。教师道德也即是对整个教师群体,做为一种特定的职业群体所应具有的带有普遍性的要求,属于教师团体道德;而教师的德性则是单个教师所独具的一种内心状态,属于教师个人道德。不管是“道德”还是“德性”,又同时都归属于伦理这一领域,教师道德和教师德性都是在教师伦理这一特定领域内发展。从对教师道德的探讨上升到对教师德性的探讨,体现了教师伦理从规范伦理向德性伦理的发展,从群体伦理规范向个体德性伦理自省的转变。由此,我们得出,教师德性是教师伦理体系中的,教师个体身上所具有的不断自我完善、不断追求更高境界的内在道德标尺,具有最高标准和理想的成分。
二、教师德性的价值
从主―客二分、目的―对象角度来看,教师德性确立的价值主要表现在教师自己的内在价值和学生的外在价值上。教师方面,教师德性的确立把教师群体的规范伦理推到了教师个体的德性伦理,把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个人道德区别开来,让教师的个体道德和群体道德、个体和群体都能各得其所地获得发展。正如美国哲学家尼布尔所说:“用个体道德去规范群体行为,或反过来仅用群体道德要求个体,都可能造成道德的沦丧,无助于解决社会问题和消除社会不公正。”把教师德性与教师道德区别开来,有助于教师道德的规范建设和教师德性的自我提升。教师个人在掌握群体所需的职业规范后,通过“外得于人”向他人学习,和“内得于己”的内省体悟无限制地提升自己的品性,在教育实践和感悟中不断自我完善,不断追求更高的道德境界而获得“德性”的提升。这样,对教师群体和个体都有着莫大的好处。它不把原本属于教师个人的教师德性强加于教师群体,让教师们感到遥不可及,而产生不必要的精神负担;它也不会使教师道德限制了教师德性的发展,使教师德性囿于教师道德而无所适从。这样,教师既满足于教师道德的要求,处于一个职业体系圈中,成为其中的一员,又不至于囿于这个职业圈而走不出来从而失去个人德性存在的独特性。
一个教师具有教师德性,意味着他对生命、对人生等有着独特的感悟。这种感悟是属于他自己的,他能用独特的眼光观察其周边的人、事、物,形成对这些人、事、物的独特认识,迸发出创造的火花。这种创造来自于对“德性”的无拘无束的拓展,以及个人对世界及人生的自由选择。这种教师德性对于学生会带来巨大的利他价值。教师把这种选择的自由和创造教给学生,能让学生在自我选择中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独特的人生,从而培养出有见地、能创造的新一代。一个有教师德性的教师能够担负起教师角色所需要的道德品质,实现教师角色的特殊目的,体现教师德性的利他性。教师德性的利他性来源于教师德性的内在规定,在执行内在道德法则的过程中外显出来。有教师德性的教师在潜意识中有一种“善心”、“爱心”和“责任心”,从而把自己的学生教好。这是一种来教师自身内部德性的迫切需要,而不是来自外在的社会压力。这种内在需要能调动教师最大的自主性和能动性,让教师在学生的期待中最大程度地体现出教师之所以为教师的伟大师魂,给学生的成长带来莫大的、独具匠心的教育和教学,让学生在教师德性的熏陶下获得巨大的收益。
三、教师德性的建构
教师对生命、人生及其周边人、事、物的独特感悟与认识,教师所具有的独特创造性主要来自于教师德性提升过程中的教师自由选择。这种自由选择给教师带来了巨大的回旋空间。在自由选择的过程中,教师可以选择做一位杰出的教师,也可以选择做一位平庸的教师。怎样才能养成卓绝的教师德性?从哪些方面来建构教师德性?这是探讨教师德性的关键性问题。关于教师德性的建构问题,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1.善心――建构教师德性的基点
“善心”是一种内在的道德原则和道德意识,它在缄默的、不知不觉的状态下调节个体的行为。教师对“真”、“善”、“美”的无止境的追求,是教师德性养成的起点。教师从“善”的角度看待周边的事物,把“德性”的养成看作是一种追求善的过程。通过“外得于人”的学习以及“内得于己”的内省而逐渐提升教师的“善心”。教师一旦有了“善心”,就会从头至尾地善待学生,把对学生的教育看作是扫除学生心灵上的“灰尘”的过程而不厌其烦地去教导学生。教师的德性正是在“善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没有“善心”,教师的德性就失去了内在的规定性,失去了内核,也就无从体现教师个人道德的完善,教师德性的建构也无从谈起。只有建立在“善心”的基础上,教师的德性才能从最初的本性基质得以构建,并在个体不断的教育实践的体验中获得发展和完善。
2.爱心――建构教师德性的动力
“爱心”是建立在“善心”基础上,对外界的人或物做出价值评判后,在个体内心所产生的一种心理倾向。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教师德性得以建立的动力。教师正是基于对学生的爱才能在育人的路上找到人生的意义和乐趣;才能十年如一日地善待学生,爱学生;才能在教师这个岗位上找到人生的真谛。教师在“善心”的基点上建立起教师德性的基质,然而,教师德性完善的程度则取决于教师对学生爱的程度。教师对学生的“爱”促使教师不断地进行道德的内省,不断催生出教师德性新质的诞生,从而不断提升教师德性的品性。“爱心”是教师德性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在“爱心”的驱使下,教师不需要来自外在的要求和压力就会自觉地、全身心地投入到对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从而使教师的自觉能动性得到极大的发挥,教师的德性也就会在其内驱力的推动下持续不断地得以提升。
3.责任心――建构教师德性的指向
教师德性有“外得于人”和“内得于己”两种完善途径。教师德性在“善心”的基础上,通过“爱心”的驱动,以内省途径获得发展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忘了教师德性的“外得于人”。教师的“善心”和“爱心”都是内隐的,隐藏在教师内心深处。教师德性的强化以及教师德性的最终体现就必须走外化的道路,将教师德性指向教师外显的责任心上来。责任心是教师在“善心”的基点和“爱心”的驱动下所建构的教师德性的外在表现,也是教师在“外得于人”的学习中建构的教师德性的职业指向。一个人一旦成为教师这个群体中的一员,他与学生之间就建立了某种契约,他有责任、有义务把学生教育好。在“善心”的基点上,在“爱心”的推动下,把学生教育成某种标准的合格的学生、优秀的学生。
因此,在教师德性的建构过程中,“善心”、“爱心”、“责任心”三者缺一不可,只有在“善心”的基础上,“爱心”的推动下,“责任心”的具体体现中,教师德性才能获得全面的提升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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