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致镇政府的一封信

2017-03-28

乡镇政府,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我们有什么事情可以向镇政府反应哦~!下面小编整理了致镇政府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致镇政府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镇政府领导:

我们是蓬安县相如镇海林沟村的村民,现因本村集体土地流转问题与相关方发生争议,村民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村民的委屈无处诉说,现特向相如镇人民政府反映情况,希望人民政府为人民办事、替人民谋福、查清事实、了解真相、解决问题,还村民一个公道。

3月6日,相如镇海林沟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与四川诚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份。约定甲方将该村一组、二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共计100户村民154.8亩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2011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1日,合同中同时约定,乙方有权使用复兴桥至家兴田、火烧桥至唐仁德大田2段河面及河床。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村民同意就修建拦河大坝,致使河床升高,河面水位上升,每逢雨季,沿河两岸的村民土地经常被淹,农作物受损,村民多次与村委会和四川诚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交涉,上诉二位均将此事置之不理。该流转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乙方有权使用的河面及河床的具体位置,现乙方却将合同约定以外的河面及河床一并霸占使用,不准许村民使用该河流,不允许村民下河垂钓,更为可恶的是村民的鸭、鹅等生禽也不能下河洗澡。至此,乙方恶劣蛮横、霸道的行为彻底激怒了村民,双方因该系列纠纷于2016年10月26日在海林沟村发生冲突。

因村委会为本合同的当事人,村委会不便出面调解并解决该纠纷。现经村民一致同意,请求相如镇人民政府领导莅临我村主持并调解该纠纷,给村民一个满意答复。

此致

蓬安县相如镇人民政府

海林沟村村民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致镇政府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黄兴镇金凤村的村名,本村书记刘良湘自从任书记以来,以权谋私,损人利己,为非为恶,现列出几条,希望得到上级政府重视。

第一条;以村主的队长会议,全村队长都不同意办理炼铜厂,因污染太大,影响大家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刘为了私人的利益,不顾群从的反对,不顾环境遭受影响,硬是要办炼铜厂。引起了群从的强烈的不满。

第二条;依仗权势,无故打人。村民廖云富等到村上领取辛苦劳动所得的工资,可刘不但没付工资,反而将其村民打伤,严重影响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第三条;全村共建19个高压电塔,政府拨款每个16万元,而补偿给村民的只有一点点青苗补偿。其余款不知去何处?请调查。

第四条;金凤村村委会原设在南堤组已有很,他为了谋取自己利益,把设在多年老村部转迁到金凤小学旁边,自己办厂。他将厂名挂在他女婿下,这明明是挂羊头卖狗肉。

第五条;刘还办了一泡沫厂,他将泡沫厂给外地老板办,自己利用权利把土地占为私有,索取暴利

第六条;他公然对抗二级政府指令,县环保局和黄兴镇政府三声五令不准办,群众也很愤怒。严重地影响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直至今年12月25号在二级政府指责下和群众强烈反对才停业。

第七条;刘将原来群众积资的学校卖给现在的武术学校。现在的大队部打了一个公棚,全村的党员干部极为不满。

第八条;凤凰粉厂原属政府,后交给金凤村,自从刘书记后将粉厂也卖了。

第九条;南提渠道防汛口政府拨款。袁家洲港里面挽拱(涵口)用款不知去向,账目从没公开,请调查。

第十条;大队建了一个老年俱乐部,用费多少账目从不公开,请调查。

第十一条;建庙每年唱庙戏,每年端午节划龙船,账目从不公开。因为这些都是老板和群众的积资,所以老板和群众都有意见。

第十二条;刘任书记十五年来他私人建别墅,建东瓜厂,建麻将馆,建花园等。买小车一辆。

第十三条;刘为了拉拢队长党员骨干,挪用公款旅游。 以上几条已激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希望得到上级政府的重视,我们强烈呼吁另选一个有能力,为群众办实事的好领导当我们村的书记。

金凤村全体村名

XXXX.X.X

致镇政府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梅陇镇党政机关领导:

您们好!

我镇连日来遭受暴雨袭击,河道水位上升,排洪道堵塞,致使我镇发生大规模水浸,道路瘫痪,农田受灾,大量店面遭受不同程度经济损失。直接破坏了人民群众正常的日常生活秩序,人民群众苦不堪言!这种情况何时才能够有效得到解决,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当然,几十年一遇的大暴雨就难免会造成上述灾情,那么问题来了?两个星期的时间,已经是“第三次”发生这么严重的问题:5月20日,5月27日,6月1号连续三次了,也是连续两年内第五次!

在我印象当中,2014年之前发生这种灾情是已经是要追溯到1998年!(1998年当时我国大面积受灾,特别是长江中下游地区,发生大规模洪水灾害)1998年到2013年这段时间里,我镇几乎没有大规模水浸灾害!如果我镇一有暴雨袭击,就发生水浸,我镇人民如何过上正常的生活,农民兄弟辛辛苦苦耕种的农田损失谁来承担?

尊敬的梅陇镇有关领导,请您们认真审视相关问题,真真正正为我们梅陇人民群众做些实事,履行好政府职能,确确实实做到“为人民服务”!对此问题,本人有如下几点建议:

一:每年汛期一到,清理垃圾及水葫芦,保持河道和排洪道畅通,让水能及时排出;

二:强制清理占用河道违法建筑物和违法占用河道进行养殖的各类养殖场(据说梅陇至联安虎头沟此河道严重存在这样问题,还有梅陇后底溪一带都存在相关问题)

三:将莲花和银丰管区以及东风管区一带的来水,可以通过修建新的排洪渠道,达到引水排洪的目的,将水引到大液溪,减轻后底溪受水压力,此举虽工程量大,但是此举可有效解决大南亚永水一带水浸问题,直接关系整个梅陇水浸问题。功在一时,可造福百代!

四:各水利工程设施和相关人员应该做到各水闸及时开关。(如马福兰水闸多年没有管理,导致下游直接受灾)

五:镇内新的大型建设应该充分考虑堵塞问题,做好排洪设施,切勿再带来排水压力!

备注:有些阐述可能有出入,切勿乱喷,本人只是土农民一枚!不要问我那么闲写这些,因为我是“雷锋”!大家转发出去,让书记镇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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