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教育论文
特殊儿童自控力不强,智力较低,动手能力较差,接受能力较弱,所以特殊教育的目的就是引导这些儿童学习如何生存并且满足自身的需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特殊儿童教育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特殊儿童教育论文篇一
《当前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的现状及对策》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当今的科技水平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随之而来的是我国人口的不断增长以及特殊儿童数量的增加。那么如何让这些特殊儿童得到良好的教育就成为摆在我国教育发展面前的一个难题。本文就对当前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的现状和现存的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应该采取的措施进行简单的了解。
关键词:特殊儿童 特殊教育 现状 措施
中图分类号: G7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特殊儿童在我国人口数量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因为特殊儿童的在心理与生理方面与普通儿童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那么对待特殊儿童我们就不能采取普通的教育方式,而是要根据特殊儿童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教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特殊教育。要想让特殊教育得到全面的发展并惠及到每个特殊儿童,这就需要以教育部门为主干力量,民政、卫生、残联等多部门密切配合,并且还要积极的发展社会的力量来形成我国特殊教育的办学渠道。
1 特殊儿童与特殊教育
所谓特殊儿童,是指在智力、情绪、肢体、行为语言等方面与一般的儿童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在我国特殊儿童主要是指在生理或心理上有着各种缺陷的儿童。为了满足特殊儿童的学习需要而特别设计的教育。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着一些共同点,普通教育的一些特点和规律在特殊教育中也能适用,但特殊教育也有着特殊的一面,它除了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外,还应该强调进行补偿缺陷和发展优势的教育。在我国特殊教育一般可分为三种形式,开办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普通的学校内设置特殊教育班和在普通学校的班级中进行随班就读。目前第三种的特殊教育方式在我国较为普遍。
2 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现状
在我国,特殊儿童教育隶属于现行的教育体系,一般情况下分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但是目前的教育立法体系中仍然缺乏单独的残疾人教育立法而且法律的执行力还不够,这就导致了现存的立法层次还难以发挥相应的效力,特殊儿童的教育权也得不到充分的保证。根据《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的教育实施是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体制,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特殊教育经费的投入要远远的低于普通儿童教育,这就存在着不教育经费不公平的现象。另外,家庭教育也在特殊儿童教育的体系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家庭作为儿童,尤其是特殊儿童最初的生活环境,对掌握孩子的心理与情绪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家庭应当在教育系统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和作用,承担起特殊儿童特殊教育和发展的重要责任。
3 特殊儿童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特殊儿童教育虽然在不断的发展与进步,教育范围和质量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地域经济发展的不同特点,导致在特殊儿童的教育存在着一些问题。
3.1 不能实现公平教育
由于我国的特殊教育方式主要采取的是在普通学校的普通班级进行随班就读,这样可以使特殊儿童的入学率得到相当大的提高,但是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特殊儿童由于师资和教学资源的缺乏就导致了用于特殊儿童的教育专项资金得不到充分的利用,而用于随班就读的经费更是少之又少,这就从侧面造成了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公平的因素。
3.2 在特殊教育中政府责任的缺失
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有着很多的不同点,其中对特殊教育的投资得到的回报远远的低于从普通教育中等到的回报,这就造成了政府在特殊教育中不愿意履行相应的职责。对于我国特殊教育中的诸多问题,我国对特殊教育的立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主要包括:法律体系不完备,立法层次低;特殊教育立法程序中的法律用语不规范;缺乏实际操作性以及特殊教育司法制度的薄弱。
3.3 特殊教育公共品的供给问题
特殊教育的公共品主要是指国家、集体或社会渠道供给的用于满足特殊儿童教育需要的基础设施、教学设备、教育经费等公共物品。在特殊教育的公共品供给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公共品的供给失衡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品的供给水平远远的低于特殊儿童的需求水平;公共品的供给不符合相关法律规范等。
3.4 特殊教育机构类型不健全
特殊儿童尤其是残疾儿童,其特点各不相同,包括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精神等很多方面,因此对待不同的特殊儿童就要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这就造成了特殊教育的发展与需求之间存在的差异。目前我国的特殊教育学校比较固定,基本上一所学校只能固定一种残疾的学生,这就导致了对于多种残疾的特殊儿童依然不能得到应有的教育,因此,我国的特殊教育不仅是在机构类型上还是在全面性上都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改善就无法实现特殊儿童的公平教育和发展。
3.5 特殊教育教师水平和培训体制问题
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最大的不同点就是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有着身体上或心理上的残疾,这就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仍然缺少相关的特殊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而且特殊教育的培训体制也不是很健全。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对特殊教育培训和专业人员资格方面的政策和标准,对特殊教育的教师水平和培训体制不能进行相应的保障和约束。
4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的改进措施
为了使特殊儿童得到和普通儿童一样接受教育的机会,我们就应该正视在现行特殊教育体系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并设法解决这些问题。只有这样,我国的特殊教育才能得到全面与长远的发展。
4.1 加强政府责任、完善立法
对于特殊教育,政府应当承担起它的责任,不能只因为利益的关系而漠视甚至放弃对特殊儿童的教育。政府代表的是我们的国家,一个政府如何对待特殊儿童可以看出这个国家的文明发展水平,只有我国的特殊儿童都得到了良好的教育才能证明我国的精神文明发展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同时对于现行的教育法规,立法机构还应进行相应的补充,使其在原则性上和可操作性上得到提高,只有教育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力度的加强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我国每一个特殊儿童接受教育。
4.2 加大特殊教育经费的投入
为了确保特殊儿童接受公平教育的机会,政府就加大对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由于特殊儿童的特点,其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都不同于普通教育,而且这些设施的投入成本也远远的高于普通教育,因此为了实现教育的公平性,加大特殊教育的经费就势在必行。
4.3 全面发展特殊教育机构
从而发展特殊教育机构能最大限度的让特殊儿童都受到相应的教育,并且能根据不同特殊儿童的特点选择针对性的机构进行培训与教育。要想全面发展特殊教育的机构,首先政府要从政策与经济上给予支持,其次这些机构还应提高自己的教学与培训能力,有针对性的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提升自己的教学质量,最后还需要广大人民的支持与参与,让它能够和普通的学校一起生存与发展。
4.4 加强教育水平和培训体制的建设
教师的教学水平直接影响着特殊教育的教学质量,因此提高参加特殊教育的教师的教学水平是当务之急。一个教师的教学水平不能只限于其教学能力,还应包括其道德的好坏。为了使每一个教师都能提高教学的质量,我国就应该加强与完善特殊教育的培训体制,只有加强培训,才能让特殊儿童享受到与普通儿童一样的教学服务与质量。
结束语:以上我们对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的现状与遇到的问题做了简要的探讨,虽然我国的特殊教育有了一定的进步与发展,但是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着应该要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提高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并加强监管责任,能过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努力来实现特殊教育的公平化,让每一个特殊的儿童都能有接受公平教育的机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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