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论文

2017-02-28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流转税制的一次重大改革,是消费型增值税改革的推进与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论文,供大家参考。

营业税改增值税论文范文一:探讨营业税改增值税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了税制改革的进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备受关注。营改增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对优化我国产业结构来说十分重要,为此,我们要给予高度重视。在文章中,不仅分析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重要性,而且进一步探讨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试图为之提供行之有效的指导性建议。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重要性

一、引言:

自2012年1月起,我国率先将上海作为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这次变革也是税制改革进程中的里程碑,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营改增的税制改革符合国际化发展趋势,它的实施大大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是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革新。下面我们首先来具体了解一下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要性,然后再探讨一下营业税改增值税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要性

(一)营改增对企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营业额,税率是根据行业性质而定的,没有抵扣,具有重复征税的问题。而增值税是以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一般采取标准税率为17%,不会出现重复征税的问题。为此,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可以减少企业的税务,推动企业的经济发展,能够有效的促进我国GDP的增长。

(二)营业税重复征收阻碍了第三产业的专业化分工

以往的增值税改革解决了第三产业税收问题,对当时的市场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这也加快了我国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分工。随着时间的推移,第三产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模式,其分工也进一步精细化,根据我国当前的营业税制来说,各环节都需要缴纳税收,难免造成了重复征税的现象,阻碍了第三产业进一步分工的脚步。产业的精细化分工是市场发展的需要,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当前的营业税制对其产生了严重的阻碍作用,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要对税制进行改革,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促进第三产业的精细化分工进程。

(三)企业税务压力较大,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

在当前的营业税制下,第三产业的税收负担相对较重,虽然政府对一些产业实施了税收倾斜,但是第三产业的税收压力并未减轻。第三产业相对来说营业税率较高,一般又是全额计税,这样以来就会增加产业税收负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在我国GDP比例中,第三产业占总GDP的43%,这明确显示了第三产业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为此,我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努力使其成为主导产业。但是,由于企业税务压力过大,阻碍了第三产业的发展,这就需要对营业税进行改革,减轻第三产业的税务负担,不断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四)双税并行不利于生产服务业的发展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第二产业开始向专业化发展,这就出现了一些服务性质的业务,我们把该类产业称之为生产服务业。生产服务业是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结合点,它是促进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税共缴的税制,不利于生产服务业的发展。为此,我们要加快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革新,给生产服务业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大力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一)不同企业受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影响不同

从整体上来看,营改增的实施能够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对提高企业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从具体实施上来看,营改增对不同企业产生的影响不同,就企业的经营情况来看,有些企业减少了税收,例如交通运输业,有些企业不减反增,例如咨询服务业。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讲,税收改制使企业税务有所增加,对营改增的全面实施也有一定的阻碍,这也是营改增实施过程中的一大问题。

前面我们了解到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实施对不同企业有不同的影响,这又延伸出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增值税税率的选择问题。营业税改增值税产生不同影响的关键在于增值税税率的选择,如何做好增值税税率的选择也是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中面临的一大问题。如果不改变原有的增值税税率结构,就会使征收营业税的企业增加税收负担。如果统一改变增值税税率结构,就会造成不同企业的税负有增有减。为此,对于增值税税率的选择一定要慎重,一定要在合理的范围内改变增值税税率结构,避免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不同企业产生不同的影响。

(二)国税和地税的分账问题

税收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及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同属于共享税。对于增值税而言,大多数属于中央税收,少数归地方税收。而对于营业税来说,大多数归地方税收,是地方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一旦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就会涉及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分配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必须要做好调节工作,合理的分配税收。

(三)税制改革中的“洼地效应”。

所谓“洼地效应”就是一种不平衡的现象,由于营改增是先从部分地区和企业实施的,并且采取了优惠政策,势必会造成资金流向该处,从而促进了部分地区的市场经济,对没有实施营改增的地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从而形成了“洼地效应”。为此,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实施需要加快脚步,只有全面实施营改增才能减轻“洼地效应”的不良影响。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业税改增值税是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推动了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在营业税改增值税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像企业影响不同、国税地税如何分账、税率如何选择等,这关系着营改增变革的全面实施。作为企业,一定要做好全方位准备工作,积极应对变革,将税制改革的影响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吴明辉.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收的影响.现代商业.2012(17).

[2]宋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一点思考.中国农业会计.2012(06).

[3]赵富明,上官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质及改征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财会月刊.2012(13).

营业税改增值税论文范文二:浅析营业税改增值税

[提要] 本文通过我国改革前营业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的迫切性进行分析,对营改增改革的内容与优劣之处进行剖析,分析改革所遇到的困难和改革后社会的经济效应。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重复征税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4月21日

一、改革前营业税与增值税比较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在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与增值税均是在商品或劳务的流转环节征税,就这一点来说,二者同为流转税,具有统一性。

征税对象不同,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非常广泛,征税对象为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具体包括:(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不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计税依据和税率不同,一般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税率为3%、5%。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销售额,即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税率为13%、17%。

征收管理方法不一样,营业税为地方税务局管理,增值税为国家税务局管理。纳税地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税制要素也不相同。

二、营业税改革的迫切性

重复征税问题是我国营业税改革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改革前的营业税体系已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虽然同一行业的营业税税率相同,但是不同行业之间不同的营业税税率导致不同行业的营业税纳税额不均,许多盈利能力高的行业纳税额明显轻于盈利能力低的行业。尽管营业税作为价内税,税负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但是税负高导致消费者减少,税负不均会对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扭曲作用,破坏产业结构发展的均衡态势,不利于产业经济的发展。此为其一;其二,营业税与增值税课税对象交叉内容多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是既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这就形成两个税种课税对象的一种交叉。尽管有关条文已经明确规定了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方法,但实际税收征管过程中,由于增值税征管归国税系统管理,而营业税征管归属地税系统管理,这就会引起两个税务征管系统的征管混乱,不利于征管权利的清晰及税收征管成本的降低;其三,近些年,国家相继出台了许多相关税收政策以解决现行税制中明确出现的课税对象交叉业务的征税问题,但是这些税收政策规定都没有给业务定性,也存在部分政策规定不严谨、前提条件不清楚、理由不充分等问题。这都造成了营业税增值税征收混乱现象不断显现,究其本质来讲,增值税营业税属于同一性质、同一环节、同一原理的税种,本来应该合二为一,但是,在我国税法法律中,两者又属于相互排斥的税种,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机构管理,这就必然造成征收混乱现象的出现。因此,营业税的改革迫在眉睫。

三、营改增具体内容与优劣分析

改革的重心指向两个行业:交通运输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性服务业),俗称“6+1”。“1”是指交通运输业,指国民经济中专门从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社会生产部门,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运输部门;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6个项目,谓之“6”。

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延续。

(一)营改增优势分析。作为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营改增改革看似只涉及到两个税种,实际上却牵动了整个税收体制。经过两年多来从上海至全国各地的试点,这项改革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1、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减低企业税负负担。增值税的核心特征是抵扣机制,即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可以抵扣用于生产投入的外购货物和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款。这与传统的以货物和劳务价值全额为税基的销售税相比,能够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减低企业税负,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这是营改增改革的最大优势,也是改革的主要目的。

2、对行业规范起到促进作用。有利于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等进入增值税管理的大体系,对企业财务核算的要求更加规范和严密;同时,由于客户对合法、合规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要求增强,将迫使一些小型企业要么退出市场,要么扩大规模,加强管理。

3、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针对部分行业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主任曾康华说,作为一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它也并非单纯的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这就必然影响到纳税人之间税负的变动,也间接促进企业转型,社会产业结构发生调整。

4、促进社会就业。在促进社会就业方面,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要超过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带来的产业结构优化效应,将对就业岗位增加产生结构性影响。

(二)营改增劣势分析。改革带来机遇的同时也迎来了挑战:

1、反而加重个别企业的税负。纳税人总体税负不会因生产经营过程中环节的增多而叠加,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但是在税率和抵扣项目等实施细节上可能导致部分服务性企业的税负负担加重,比如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服务性行业的营业税税率在5%左右,而调整之后一般纳税人,应按6%的增值税计税率缴纳增值税,服务性企业的主要成本构成中固定成本和工人成本较高,而该成本不能产生进项税,其成本可抵扣的项目比重过低,则进一步导致税基过高,变相增加了税负。(即由原先的5%税率增加为6%的税率)。

2、增加工作量与风险。“营改增”后,企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工作量会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来的行政及刑事风险也需要引起企业的高度关注。

3、对地方财政收入有一定影响。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目前属国税。营业税则是地方税,且是地方税中最大的一个税种。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但长远来看,从营业税到增值税的彻底转变,也会让地方政府失去原本可以收到的营业税,差不多75%转移到了中央政府国库之中,仅有25%以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留在地方国库中。

主要参考文献:

[1]龚辉文.关于增值税、营业税合并问题的思考[J].税务研究,2010.5.

[2]夏相如,金其森.议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合一[J].经济师,2010.5.

[3]肖捷.撰文继续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完善有利于结构调整的税收制度[N].经济日报,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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