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批评决定

2017-05-27

通报批评是指某一主体将行为人的有关缺点和错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希望行为人或其他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一种措施。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通报批评决定范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通报批评决定范文一

XXX,X性,XXXX年X月生于XXXX。现为甘肃政法学院XXXX级X本X班学生,大学生法律宣传协会XXXXX部部长。

XXX自加入法律宣传协会以来,工作散漫,责任心不强,并且经常推卸责任。尤其是在最近在校团委主办,法律宣传协会承办的“我与祖国共奋进——首届甘肃政法学院‘学风建设’专题知识竞赛”中,表现更是不佳。协会考虑到其工作量少,在协会中也缺少锻炼,因此任命其为本次知识竞赛活动命题组组长,他口头表示乐意任命该职务,并且承诺会完成工作。但是,时至今日,校团委要求上交题库的通知接二连三,而命题组组长并未完成十多天前许下的承诺,还将责任推卸给协会的其他负责人,并且说这与他无任何关系。此举给法学院以及法律宣传协会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为加强协会内部组织纪律及思想道德建设,对林强工作散漫,目无组织纪律的错误,根据《大学生法律宣传协会章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给与通报批评的处分。

望协会全体成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协会纪律,塑造良好的个人品质与工作作风,为学院、协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真正在活动中达到“服务社会,锻炼自身”的目的。

法学院分团委

大学生法律宣传协会

201X年9月15日

关于通报批评决定范文二

01X年4月15日晚,某校南校区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体育学院和海洋学院多名学生参与其中,具体事件及处理如下:

201X年4月15日晚,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201X级学生吕某某(男,山东东营人)与同学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201X级学生国某(男,山东淄博人)、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2011级学生(男,山东淄博人)3人在南校区10餐2层喝酒。当晚22时许,3人酒后离开餐厅,当走至餐厅露天楼梯时,海洋学院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2010级班学生李某(男,山东莱芜人)等3人正好路过此处,不知是谁向李某身旁丢了个东西,李某便朝吕某某等人看了一眼,没有说话,继续往前走。此时国某追上李某说:“看什么,你看到什么了。”说完,国某首先动手,打了李某面部1拳。海洋学院其他两名同学上前劝架,遭到吕某某等3人打骂。由于李某所在宿舍离现场较近,李某便跑到宿舍窗外喊人,海洋学院相继有20多人来到现场与对方理论。之后,体育学院30多名学生闻讯来到现场助威。双方开始互相谩骂、推搡。期间,体育学院少数学生殴打海洋学院学生,造成海洋学院学生王某3颗牙齿损伤、嘴唇破裂、轻微脑震荡,周某鼻梁骨折、嘴唇被打肿、右手轻度骨裂。最终,公安处、滨海派出所工作人员及海洋学院、体育学院辅导员相继赶到现场,平息了事态。经事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体育学院吕某某等3人对此打架事件负主要责任,三人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经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吕某某等3人包赔海洋学院受伤学生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3万元。

吕某某等三位同学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学校管理制度,影响了学校名誉,也在全校造成了机器恶劣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构建和谐校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经学校决定,对事件做出如下处理:

1.对吕某某等三人打架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2.吕某某等3人包赔海洋学院受伤学生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3万元

3.对吕某某等三人记过一次。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身处在社会中要学习与人交流的方式,与人为善,这已经不是用拳头解决事情的年代了。希望全校各位同学,吸取这次时间的经验教训,遵守校纪校规,不打架斗殴,把我们的校园构建成和谐温馨的家园.

xxxxx

年月日

关于通报批评决定范文三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查明:20xx年2月15日上午,姜xxs同志工作时间内网上打牌。

姜x身为市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聘用工作人员,本应自觉遵守单位工作纪律,而他却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事项,根据《江山市农业局违反作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处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之规定,经市农业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姜xx同志通报批评,并扣发300元考核奖。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农业局提出书面申辩。

xx市农业局

20xx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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