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致司机的一封信
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行人的出行安全,司机朋友要遵纪守法,做好行车安全工作,配合公安局交通局的工作。下面小编整理了公安局致司机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公安局致司机的一封信篇一
全市货车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你们辛苦了!
长期以来,你们靠双手养家,为洛阳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在此,全体洛阳交警向你们致敬!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货车交通事故长期居高不下。据统计,我市目前拥有货车75000余台,虽然只占机动车保有量的8%,但是导致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却占到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28%!2012年元月至今年3月底,全市发生货车道路交通事故218起,造成60人死亡、249人受伤,其中,10名货车驾驶员在事故中死亡。60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120个父、母永远地失去了爱子或爱女!丧子之痛、丧父(母)之痛瞬间将一百多个幸福的家庭击得支离破碎!与此相对,还有60个家庭要承担高额的经济赔偿,肇事的货车驾驶员还要锒铛入狱!货车竟然成了“祸车”!
然而,货车交通事故的悲剧或许还正在上演。作为公安交警,心痛之余,我们更多的则是对货车交通安全隐患、对少数货车司机的恶劣野蛮的驾驶作风感到焦虑和担忧:货车车主们、货车驾驶员们,你们想没想过,正是因为车主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正是货车司机无视交通安全责任和野蛮恶劣的驾驶作风,每年要夺去几十条宝贵生命,其中,十分之一的货车司机也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这里,全体洛阳交警恳请广大货车驾驶员朋友们,牢记血的教训。为自己、为家人、为社会,少一分莽撞,多一份理性,少一些粗野,多一些敬畏,与我们携手筑起货车交通安全的屏障,不再让绚烂的生命之花凋谢在你的车轮下!
同时,提醒各位车主和驾驶员,请按时检审车辆、审验驾驶证,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并到交警的各个服务窗口更新你的手机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信息,以便及时收到公安交警提供的安全行车提示和车辆、驾驶证检审方面的服务短信。
此致
敬礼
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四月二十二日
公安局致司机的一封信篇二
全市的货车驾驶人朋友们:
你们辛苦了!
一直以来,你们靠双手养家,为追求美好生活勤劳奋斗,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全市交警向你们致敬!
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许多家庭因为交通事故失去亲人,已经富裕起来的家庭重新返贫。特别是涉及货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伤亡率高、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密切关注。
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排部署,我市自即日起至7月底前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集中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秩序,全力提升事故预防水平和维护道路畅通能力。重点对货车超速、超限超载、涉牌涉证、非法改型、不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运载货物抛洒遗漏、不粘贴反光标识、不喷涂放大号、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防范减少货车交通事故。为了您的安全和家庭幸福,请您和我们牵起手来,讲文明、戒陋习、保平安。
请您遵章守法,谨慎驾驶。在高速公路上严格按道行驶,切忌抢道霸道行驶,杜绝疲劳驾驶;在国省道上守法守序通行,切忌超速超载,杜绝逆向行驶和强超强会;在城市道路自觉礼让行人,切忌违反交通信号,杜绝闯红灯。
请您驾驶合格安全车辆,不开带病车。自觉按照规定及时检修检验车辆,逾期没有检验的抓紧审检,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的尽快改正,刹车、轮胎等不安全的立即修理,不符合装载要求的不出站、不上路,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绝不带着安全隐患上路。
请您文明驾驶,远离陋习。不开斗气车,不开野蛮车,大家共同抵制野蛮危险驾驶行为,多一分文明,就是对他人和自己生命多一分尊重,时刻绷紧安全弦,把后果想在前,把风险记在心。
请您珍爱生命,珍惜家庭。安全是美好生活的基础,您是家中的顶梁柱,是家人的依靠。您的平安是家人的天,行车在外,不要忘了家人牵挂;您的平安是全家的福,出行千里,请您时刻记着家人的叮嘱,平安回家是家人日夜的期盼。
全市交警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时刻接受您的监督。衷心祝愿您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新泰市公安局
XXXX.X.X
公安局致司机的一封信篇三
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
大家好!
随着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随之增长,其中,因车辆不礼让行人造成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数据:全国因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每年大约有四千余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就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我市驾驶员在日常出行中能够做到礼让行人的并不多。2016年,乌兰察布市将迎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机动车礼让行人”将是考核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评审项目。
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行人的出行安全,集宁交警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紧抓不懈。依照法律规定,对机动车拒绝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相互转告!
集宁区公安局交管大队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