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三种民主观念论文

2016-12-02

当代中国存在一种本土民主的观念,这种观念经过了从理想到实践,从革命到建设的演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民主观念依次呈现为三种类型,即作为理想原初形态的广义民主,作为开国政治承诺的人民民主,以及作为现实变通选择的党治民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三种民主观念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析三种民主观念全文如下:

【摘 要】基于不同的价值理念与思想来源,关于民主问题的探讨,目前学界形成了三种主要的民主观念:自由主义民主、共和主义民主与话语民主。文章对三种民主进行比较,最后作出简评。

【关键词】自由主义;共和主义;话语民主

一、三种民主的涵义陈述

自由主义民主以个人主义和市场竞争为基础,通过代议制、法治、最小国家、权力制衡和分权的制度安排,建立起关于国家权力安排与组织的理论和实践体系。共和主义民主的理论基础是人民主权说,认为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并由人民行使,民主是一种多数决定机制。话语民主是依托于公民社会,在交往行动理论之上发展起来的,意指通过主体间平等、自由、公开的沟通和互动,来达成政治共识的一种民主模式。

二、自由主义民主与共和主义民主比较

传统的政治学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两大并立的民主观: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虽然两者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矛盾重重,但它们的目的都在于民主的实现,即都在探索什么是民主,民主如何变成政治现实;两大理论立足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也别无二致,即市场经济与工业社会。

按哈贝马斯的理解,自由主义民主立足于个人自由和权利平等,认为民主进程的作用在于根据社会的不同利益来安排国家;共和主义认为,政治不仅具有管理功能,而且建构起社会化进程。卢梭式的公共意志难以实现,人民大众无法在政策意见和价值偏好方面达成共识,因而也就不会有所谓人民的共同意志;即使人民主权能够实现,多数的决定也不必然就是真理。共和主义则认为,主权神圣不可侵犯,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不可代表的,国家权力应由人民以直接的方式来行使。应该说,两种民主观在理论上的差异主要是:公共意志是否可以达成以及民主的实现形式到底为何,这种差异直接导致了两者在实践上的不同。

从实践上来说,共和主义民主必然主张在选举、政策制定等重大政治问题上,人民以直接的方式参与到政治过程中来,也就是直接民主制;而自由主义民主从其理论主张出发,认为民主的实现只能是间接的方式,即代议制度;而且,为了保护个人的生命、财产、健康等权利不受侵犯,要以法治、宪政、分权、权力制衡等方式,来限制政府的权力,避免其威胁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三、自由主义民主与话语民主比较

自由主义民主虽被标榜为典范,但实践中却不尽如人意,如经济危机、社会不公等治理难题,并未得到很好解决;共和主义民主则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强大的规范色彩,在当今超大社会普遍存在的现实里,注定难以实施。面对这种情况,哈贝马斯等人依据交往行动理论以及公民社会的发展状况,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民主观――话语民主。

与自由主义民主一样,话语民主重视人民大众的权利平等和政治自由,认为民主过程应是人民自由地沟通交往,以话语的方式,在交往中形成普遍的共识。不同之处在于,自由主义民主对于人民主权是完全排斥的,认为它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而哈贝马斯的话语民主,充分肯定并吸收了共和主义民主观当中的人民主权观念,并以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方式赋予它新的意义和阐释。另一方面的不同体现在,自由主义民主崇尚代议制度,主张以间接地方式来实现民主,而哈贝马斯的话语民主则主张以人民之间的直接交往和互动、自由探讨和交流,来凝聚共识,最终实现民主。

四、共和主义民主与话语民主比较

两者的差异则在于,共和主义民主将主权抬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不可代表。将此观点运用到政治实践中,自然就是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形成公共意志。在卢梭的论述中,有着强烈的道德色彩。公共意志来源于人民善良的心灵的集合,并由此赋予民主以合法性。而在哈贝马斯那里,进过一番改造,人民主权依然是民主的核心概念。改造的工具则是交往行动理论。人民主权正是体现在人民自由平等的交往之中,通过话语的互动形成共识。民主、政治过程的合法性来自交往过程,而不是卢梭所说的心灵的集合,也不是卢梭式民主中的少数服从多数规则。在某种程度上,话语民主是对共和主义的扬弃。

五、三种民主的简评

自由主义民主对于权利和平等的强调,是政治学中的光辉一笔。传统的政治形态中,对于人性的轻蔑、对权利的恣意践踏以及严重的等级差别,使得政治中的排他与抑制竞争随处可见,并由此引发了政治体系的冲突、混乱、动荡甚至是战争。在言论、思想、行为方面,只要不逾越道德和法律的藩篱,每个人都应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有权利在政治体系和社会架构中得到一席之地,都有资格去获得公正的物质分配。可以说,自由主义民主观所确定的尊重人性和权利的理念,是现代政治的重要内容。

共和主义民主,始终都呈现着一种乌托邦的形象。在当今的社会中,人民直接行使主权并不现实,也没必要。但是,它对人民参与的重视,对当今的政治体系来说,仍不乏借鉴意义。投票率的低下、政治冷淡甚至政治逃避,乃是不争的政治现实。如何让人民拥有参与政治的积极性,是现代政治的重大问题。

基于交往行动理论,话语民主发展起新的民主形式。它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自主性,并希望借助这种自主,在人民当中形成一种政治沟通,并最终达成共识,诉诸集体行动。由于共识来自人民的自由意愿,而非外界强加的,所以,话语民主具备足够的合法性。由于把广大人民调动起来,参与到整治过程中,话语民主因而应是最具代表性的民主形式。由于话语民主的政策产出来自人民的意志,是人民意志的集合,那么,话语民主应是最有利于增进全民福祉、最受全民支持的民主。但是,应该看到的是,话语民主与公民社会有着密切的关联。我认为,话语民主的实现,离不开政府对社会的分权,社会由此获得相对的自由,离不开公民社会的充分发展,否则话语民主缺乏稳固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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