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创业优惠政策

2017-01-12

烟台市规定,大中专毕业生申办个体或企业不受注册本金限制,允许他们以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专有技术、高新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出资,小编把整理好的烟台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烟台系列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按场所租赁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1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享受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烟台市户籍的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零就业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

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给予1000-3000元的创业补贴。享受群体: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创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享受群体: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创业企业;创业者本人属于本市内就业困难人员、且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本人享受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岗位开发补贴待遇。

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按吸纳一名失业人员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享受群体: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外的其它城市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创业企业。

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贷款额度最高为5万元,全额贴息。享受群体: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

贷款额度最高为5万元,享受50%的贴息。享受群体: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高校毕业生等其它创业人员。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按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享受群体: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 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不超过2年。

烟台女性创业优惠政策

“大龄女性创业可以享受社保补贴么?”“大学生创业可以申请试营业么?”“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妇女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今天上午,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举行的女性专场招聘会上,众多女性将现场设立的创业政策咨询台围得水泄不通,她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大龄女性可享“社保补贴”

上午9时许,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创业政策咨询台前,早已挤满了前来咨询政策的求职女性。

“我以前是一名市属企业的失业人员,今年初刚办了一个从事服装加工的企业,听朋友说像我这种年龄如果创办了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是真的么?”今年47岁的张华丽女士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烟台市就业办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张女士这种40岁以上的妇女来说,如果是首次领取营业执照,而且创办的公司类型是企业的话,正常经营满一年后,是可以申请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的,具体的补贴标准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考虑到张女士现在已经47岁,距离退休年龄已不足5年,因此,如果张女士的企业可以一直经营下去的话,她的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可以一直享受到退休为止。

女大学生创业可申请“试营业”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考虑到没有什么创业经验,很担心由于创业失败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听说咱烟台创业者创业可申请试营业,不知道我可以申请么?”今年24岁的女大学生孙晓晓提出了许多具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都比较关心的话题。

烟台市就业办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截至2010年底前,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除从事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试营业期满,经营状况良好的,引导其办理个体工商户或公司登记;要求继续试营业的,经申请可再续延6个月。像小孙这样刚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是符合试营业的申请标准的。

单亲妇女创业有“租赁补贴”

“和丈夫离异后,我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由于孩子还小需要人照顾,去年9月份在桃花街那边开了家鲜花店,我想问一下,政府对于我们这样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离异人员有什么特别的扶持政策么?”在烟台市区从事鲜花经营的牟芳女士也挤上前来问到。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具有烟台市户籍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妇女,自去年3月份以后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享受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府将根据您房屋租赁费的50%予以补贴,补贴时间为一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您可以携带您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租房合同、《税务登记本》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或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答复说。

明年烟台将培训1.5万创业者!

从烟台市政府获悉,明年要建立烟台创业大学和烟台创客学院,每年培训各类创业者1.5万人。

为加快推动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日前,烟台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提到,到2016年,建立烟台创业大学和烟台创客学院,每年培训各类创业者1.5万人,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80%以上,创业成功率10%以上;建成1-2个众创空间聚集示范区,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1个以上。

到2020年,基本形成创业要素聚集化、创业载体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创业活动持续化、创业资源开放化的生态体系;引进培育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10家以上,全面扩大创业投融资渠道;孵化创新型小微企业1000家以上,培育成长性创新企业100家以上,聚集创业人数3万人以上,吸纳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鼓励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加快众创空间建设。鼓励各级利用各类园区、废旧厂房、闲置楼宇、招商平台、新城建设等资源条件,尽快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空间。

鼓励各类创新创业孵化服务机构以市场化手段联合金融、投资、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服务机构组建行业联盟,促进创新创业服务资源聚集,为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对符合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园区标准的众创空间,给予30-300万元的资金奖励。

搭建政策与服务的支撑平台。对入驻众创空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和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1.2万元和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引导全市大中专院校探索开设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创业工作室和创业实践基地,为大中专学生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搭建有效平台。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烟台创业优惠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