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遭遇反倾销的原因
国外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的外贸出口,成为中国出口的障碍,那么,中国遭遇反倾销的原因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告诉大家中国遭遇反倾销的原因吧!
我国遭遇反倾销的现状
近年来,由于中国产品有巨大劳动力和原材料的比较优势,在竞争中往往处于有利地位,中国产品遭受众多国家反倾销调查,情况令人担忧。据商务部统计,近年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占世界反倾销案件的比例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5%猛增至目前的20%以上,远远超出中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尤其在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后,以美国、欧盟为首的对华反倾销活动甚嚣尘上,全球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约450起,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亿美元。在裁定倾销立案中,中国占总案件的近20%,位于全球之首,成为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
中国遭遇反倾销的原因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1、我国的外贸出口结构不合理
从出口产品的结构来看,我国出口产品偏重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如纺织工业、轻工产业和农副业,此类产品的附加值相对偏低,人工费用占很大比重,出口产品的最大特点是批量大、价格低。廉价的劳动力正是此行业的比较优势之所在,这也是我国的国情。劳动密集型产品威胁了进口国更多的就业职位,因此这些行业成为“反倾销”调查的“重灾区”便不足为奇。
2、出口企业秩序不规范、恶性竞争,政府宏观调控偏向
我国企业长期以来,出口受国家宏观调控,一度出现亏本出口以求换汇的目的。主要表现在出口产品时,采取价格策略,即以低价作为进入市场的方法,将开拓国际市场的希望寄托在低劳动力成本所形成的价格优势上。在具体产品出口时,部份企业又会恶性竞争,不断压低价格报价,甚至不惜成本地同国内企业或其他国家企业竞争,这种做法不仅造成国外对我国产品质量的质疑,而且使中国产品遭受反倾销的指控。
3、我国企业对反倾销诉讼的消极应对
在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中,经常出现无人应诉的局面,结果使对方不战而胜。反倾销案件的国外律师费用较高,涉案企业的经营金额相对较小,很多经济领域又没有商会或行业协会,无法形成整体的应诉实力,加之对国际商贸和WTO规则不熟悉,所以一些企业宁愿放弃涉案产品的出口也不愿应诉。
(二)中国经济迅速崛起导致中外经贸领域摩擦加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获得了飞速发展。加入WTO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对外贸易获得快速发展,我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第2大贸易国,因此,一些国家便会想尽办法来削弱我国在某些行业和领域的比较竞争优势地位。而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则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旦被调查的我国产品被征以高额反倾销税后,将会失去价格优势,对于缺乏品牌效力的国货来说其竞争力便会大打折扣。
(三)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问题
长期以来,国外对我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均采用“替代国”方法计算倾销幅度,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替代国”来对待中国的商品是极不公平的,这本身就带歧视性和不合理性。相比之下,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出口价格就显得低得多,反倾销的必要条件似乎也就具备了。只要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没有得到认可,进口国的企业就会千方百计地利用这一点来使用反倾销武器以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四)反倾销带有很强的政治色彩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一直对中国虎视眈眈,他们不愿意坐视一个社会主义中国强大,在经济上试图压制中国的发展。另外,反倾销也可以打击中国产品在其国家的市场占有率,减少本国经济以及社会对中国的依赖,限制中国可能在其国家所获得的政治筹码。这些经济纠纷的背后都有一个终结原因——国家利益。要想中华民族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努力发展自身的实力是不二途径。这一点或许也是我们在寻求如何解决反倾销纠纷这一问题上的根本答案。
中国遭遇反倾销的应对策略
(一)从政府角度分析
1、增强本国利用反倾销手段的能力
反倾销策略不仅具有防御性特征,其进攻性对抗性对保护国内市场也很有效果。现今,国外对中国提出的反倾销也多是以反倾销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我国政府应当认清反倾销的本质,不应总是在遇到反倾销指控时,对我国的倾销行为作自我检讨,而应主动参与、利用好反倾销诉讼,争取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受到普遍的尊重和公正的待遇。
2、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
运用法律手段和国际通行规则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外经贸行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需要,也是推进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整顿外贸经营秩序的需要。因此,我们应当借鉴和吸收国外和国际的成功经验。除了出台专门的反倾销条例,还应该考虑到法规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关系。另外,应该注意反倾销立法中的因果关系及附加条件。最后就是,应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反倾销调查程序以及建立完善我国的反倾销诉讼体制。
3、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力争“市场经济地位”
改革开放20多年,我国已基本上实现了大部分行业的市场化运营,然而有些国家却无视客观现实,妄加臆断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以不确定的“替代国”标准对中国提起反倾销诉讼。市场经济地位这个先决条件不解决,中国多数出口企业就将仍旧处于被动地位。因此,中国政府应利用国内外媒体加强宣传攻势,大力宣传我国市场化进程,并可以委托国内外有关专家或权威机构对我国市场经济转轨程度进行鉴定,增强说服力,避免歧视性待遇。
(二)从企业角度分析
1、加大科研投入,优化出口结构
一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引导企业多出口高技术产品,走内涵式增长道路。鼓励优质产品出口,优先出口优质产品,限制劣质品出口等。二是在提高商品档次的同时,争创世界名牌。这样经过长期的努力就能创造出我们的世界名牌,使我们的产品就可以真正走向世界。此外,要实现贸易多元化战略。以多样化商品出口替代少数几种主要商品出口数量的扩大,在巩固和提高现有国际市场的前提下加强对东欧、非洲、拉美、独联体等市场的开拓,这样可以避免短期内出口的增长速度与绝对数量增加造成倾销侵害。
2、建立有效的跨国经营战略,企业要“走出去”
反倾销问题暴露了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层次不高的问题,它呼唤真正的中国跨国公司的出现,跨国公司能够有效规避国外反倾销制裁。因为成为名副其实的跨国公司后,企业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网络化生产、研发、销售体系,这样不仅提高竞争档次,而且可以通过海外投资、以及内部转移价格方式规避反倾销问题。另外,还可以利用投资国政府和社会对企业的依赖度,万一遭到反倾销诉讼时,有机会减小损失。
3、企业要学法、懂法、用法和培养反倾销人才
我国企业应尽快培养一批专业的法律人才,同时,可以通过驻外机构、向外国资本输出的方式建立的一些海外企业,了解该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动态并及时反馈给我国相关机构和企业,形成快速高效的信息网,完善我国预警机制,为打赢反倾销诉讼作好充分准备。
4、加强与外国企业的联系与合作
在反倾销案件中,起诉方的利益往往也是多元化和多层面的,因此,在对外贸易中,我国企业应促进贸易双方的深层了解与合作,达成相关协议,以求在中国产品被指控倾销时,该国部分相关企业能共同参与诉讼,提供有利于我方的相关证明,甚至说服起诉方撤诉,这已经是化解反倾销调查的重要途径之一。
5、加强与本国企业,政府,协会或商会的联系与合作
国外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不仅仅是针对个别企业,而是针对所有中国企业而言的,因此中国企业必须联合起来,一致对外;在某种程度上,反倾销是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的较量。因此,企业只有与政府,行业协会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通力协作才能有效应对反倾销案件。处于国际化经营低层次的中国企业尤其需要重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