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公证如何办理?房屋拆迁公证常用公证有哪些

2017-05-05

许多地方都在进行拆迁改造。拆迁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拆迁住户对此十分关注。而对拆迁协议进行公证,无疑是一个维护拆迁住户利益的有效途径。许多公民都想知道如何公证拆迁协议。

拆迁协议公证的办理,需由拆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并向公证机关提交如下材料:

1、拆迁人他的法律资格的证明也就是营业执照,拆迁资质证明,拆迁许可证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果拆迁人不是由法定代表人而是由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手续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被拆迁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代理人帮忙代其办理的,需要上交一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明。

4、拆迁协议书文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人因在外地而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需要向公证处出具由被拆迁人所在地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公证

被拆迁人无法亲自办理拆迁相关手续

1、被拆迁人为个人:委托人(被拆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拆迁人为法人:委托人(被拆迁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权证明或公有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公有住房过户协议书公证

法律规定:《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

所需材料:

1、协议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有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原承租人死亡证明或户籍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表原件(到公证处索取表格或网上下载)

公有住房承租保证书公证

法律规定:《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过户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过户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过户,并提交经公证的代理履行承租房屋义务的保证书。”

所需材料:

1、保证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有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原承租人死亡证明或户籍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表原件(到公证处索取表格或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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