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016-12-07

大学生创业者思维敏捷、想法独特,各种创业动机层出不穷,但是在创业过程中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镇江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镇江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镇江出台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随后,人社部等九部门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镇江市政府为此召集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镇江分行、工商局、团市委等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吸纳基层创新经验,结合镇江实际,起草了我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在目标任务上,突出“可量化”。计划提出2014-2017年全市引领大学生创业4000人,创业带动就业2万人以上,首次提出量化的大学生创业指标。

在素质提升上,突出“全覆盖”。根据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提出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学,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将创业教育纳入学分管理,力争使应届毕业生创业教育率达100%;同时提出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为普及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持,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设立大学生创业培训专项资金,对毕业前2年内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后未就业大学生开展一次性创业专项培训。

镇江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江苏镇江大学生创业创新政策

自镇江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目标以来,市人社、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率先行动,紧密配合,在扶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准入政策、税费政策、补贴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均实现了原有政策的新突破,大大降低了创业门槛,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大学生创业工作。

大大降低了大学生的创业门槛。在注册资本方面:对共同出资开办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环保节能型有限责任公司,首期出资额达到3万元即可登记;投资设立其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在2年内分期注入资金,首期注入资本放宽到注册资本总额的20%。在经营场所方面: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允许能有效划分的同一地址上登记为多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住所。

多方面免征、减征企业营业税、所得税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新创业大学生,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从事排灌、农产品初加工、农机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渔服务项目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对大学生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条件的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大学生创业企业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对大学生创办的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形成资金补贴、实物补贴、保险补贴等多管齐下的配套措施。在资金补贴方面,从2010年起,凡我市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只要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均可享受1000元的创业补贴;对大学生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每户1000元的升级补贴;对大学生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新录用1名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人一次性给予500元的岗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技)毕业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创业见习(实训),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费补贴。在实物补贴方面,从2010年起,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实物补贴,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在保险补贴方面,从2010年起,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创业大学生,继领取营业执照起,可继续享受1年的低保待遇;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在毕业后2年内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参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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