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可以代办吗

2017-06-22

导语:关于身份证可以代办吗?办理二代身份证需要现场列入指纹,并且现场拍照,所以必须本人办理,其他人不可代办。这样规定,也是对公民身份信息的一种保护,以免被一些不法分子盗用。不管是初次办理,还是领证换证,都要本人亲自去办。

身份证可以代办吗

一、身份证办理要本人吗?

身份证必须本人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现在办的虽然还是二代身份证,但是增加了指纹输入等信息,必须本人到场录入指纹信息。

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二)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三)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四)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二、身份证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16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件的有效期限为十年、二十年、长期。16—2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26—4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公民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三、身份证办理范围是什么?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应当自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港、澳、台迁回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和发放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正在服刑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有规定办理年龄吗?

一、身份证的办理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之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身份证的有效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之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三、身份证的申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之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之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四、身份证的换领、补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五、身份证的办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免收和减收工本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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