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采购合同,路灯采购合同格式

2017-02-28

路灯是给行人照明的,那么路灯采购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路灯采购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路灯采购合同范文一

一、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壹拾柒万捌仟叁佰 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四、安全要求

1、承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夜间施工照明,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方负责合同工程承包范围的已完工程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特别注意地下管网保护,一旦发生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4、安全责任:乙方施工中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警戒线等,若发生责任事故,乙方全部承担。

5、工程开工前,乙方应为施工场地内的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7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15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10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10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

1、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确定结算金额后,四年内分四次付清。

2、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签定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三年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15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三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到场,6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一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一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一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5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一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一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路灯采购合同范文二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 西安市东二环金花新都会1201、1202、1203办公室 项目装修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 灯具 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内容

注:产品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

2、货到现场支付总货款的70%;即人民币

第三条.质量标准

本合同所订产品必须为符合本合同的全新设备,乙方须按技术要求提供产品,保证所提供产品不受损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2、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及时送达至

3、产品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丢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5、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6、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甲方负责提供符合成品保护要求的现场堆放场地,负责货物到现场后的卸货码放保管工作。如因甲方原因,未提供货物的安全堆放场地造成的货物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完成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10 %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运送到现场,如不能按时交货或者交货数量不足,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费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10%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七条: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灯具(不含光源)保修期两年;节能灯为1年;

2.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凡乙方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候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乙方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处理; 3)当乙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或完成检修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循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文明,工完场清。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1、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 15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因设计变更原因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7天内给予答复,预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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