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优秀的作文
想要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平时就要多看书,增长知识,才有材料去写作文。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北京优秀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北京优秀作文篇1
猴年的春晚,我听到一声之前从没有听过的曲子“老腔”——那黄土地黑皮肤锣鼓喧天吼声震颤八百里山川河岳的歌!我愿意把它令人震撼的力量归结为一个词——接地气!“老腔”不是曲高和寡的阳春白雪,它不适合浅斟吟唱。很简单,在大西北粗砺的风沙中,阳春白雪扎不下根来,浅斟吟唱传不到远处,它吼出的是底层草根心里的呐喊,它体现的是生民发展的原生态艰难岁月。
“老腔”牵系着那么多,承载着那么多——俗称之为民俗,雅称之为文化!它有令人震撼的力量,因为它的真实,它的本色,它的温情,也因为它深深扎根于这片热土的执着——它荣,他们荣;它辱,他们辱;它兴,他们兴;它衰,他们衰!
陈道明曾在一次电视节目上发飙,几十个来自山西稷山的农村孩子表演了一出高台花鼓,满堂喝彩,却被几位评委贬低得一无是处。陈道明怒斥:你们对传统文化毫无理解,居然就直接否定了这个节目。你们可能读过不少书,有很高的知识水平,但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农耕文明却知之甚少、理解不了……震撼,真的不在于文化程度有多高,无所谓见识有多广,而在于能不能放弃那种矫揉造作的势态,以赤子之心感受到一种发自心底的冲动与虔诚。
老腔、秦腔、花鼓的传承者们,骨子里就是一种这样动人的虔诚。只是我们误解了这种虔诚,甚至蔑视地称它为“愚昧”。于是我们看到令人落泪的一幕——义务宣发方负责人方励现身某直播平台用下跪、磕头的极端方式,恳求全国院线经理为《百鸟朝凤》增加排片!《百鸟朝凤》仅仅是吹唢呐吗?错,它坚守的是在东西方文化八面来风中,可贵的文化自觉和文化定力;它表达的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和传承,以及对现实中普通人的细致关怀……中华大地,沉默无言,山重水复,莽莽苍苍,它的激情,只为生于斯长于斯逝于斯的人而奔泻,而我们的文化便被这种奔泻所裹卷,吞吐千年,涵纳古今!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期待如“老腔”般的传统艺术能更多地走进人们的视野,老腔变红腔!
北京优秀作文篇2
我,是一枚书签,一枚神奇的书签。由竹子切下雕成,也透着修竹独有的芬芳。或许是在油墨中浸润了太久的缘故,将我拿在手中的人总会不由自主地静心,将身心托付在书中。初来世间,我毛刺未脱。扎手的身体被放入一本《海国图志》中。我什么都不懂但却隐约感到从手上传来的炙热。天演论、沉沦、彷徨、家春秋……渐渐地我身上的毛刺被磨灭,我越发的看清了这布满硝烟的天空,看清了那双燃烧着希望的双瞳。
一个时代下,一个民族在屈辱中守护着千年文明奋身站起的形象印在了我的身上。时光流转,清风吹散了烽火,渐渐一股如早春的复苏气息盈溢在空气里。我又被夹在了一些新朋友中。《边城》里温润的乡土气;《平凡的世界》里充斥的倔强感;《繁花》里飘逸的落寞情。王小波、王火、毕飞宇、北岛……这些名字带着这个时代独有的奔放与内敛、激昂与沉思填满了我的又一份记忆。在那阵狼藉席卷过后残存的刚强,挟裹着年轻与朝气,染就了人们的心魄。晨光之中我甘做桥梁,在字与心之间勾勒了一份安逸,一份静谧。曾经迷蒙幽邃的天空,慢慢被灯光照亮;曾经清新沁心的空气,慢慢纷扬了尘土;曾经静谧安宁的世间,慢慢被噪音不留空隙的填满。
时光荏苒,我竟是再也抓不住人心,再也看不清人们的瞳孔。书页越发的白了,越发的软而光滑,我挣扎着不闭上双眼,却抵不过外边的黑暗——我罕见天日。我被长久的夹在一本杂志里,只能透过缝隙看见人们的目光,流连在刺眼的屏幕上。手,紧紧地握着冰凉的手机。他们越发的孤独,蜷缩在心中黑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长久地等待,长久地窥视,我终于看懂了人们的心,他们在年华中遗失了曾经的记忆,迷茫在无知的昏暗中。他们狡辩说他们可以看手机中的文字,却不懂得我较之他们更多了一份温度,多了一份记忆。多了风花雪月之外的家国天下,纸醉金迷之外的微言大义,醉生梦死之外的血气方刚。正因为他们缺失了对这个悠久文明的曾经苦难心酸的体察,才有怅惘与迷茫……
我,是一名考生,一名普通的考生。书签为我讲述了它非凡的经历,渴望并向往着将一份人文记录、流传。我想,这就是我在这个时代的使命与光荣。
北京优秀作文篇3
英雄对于我们来说是遥而不可及的,假如有一天你突然能够与你心中的英雄一起生活一天,你们会做些什么,那一天会发生些什么,你与英雄的那一天会是一段怎样传奇的经历了。带着这些疑问让我们快看看出国留学网为你带来的北京一考生的假如我与心中的英雄生活一天的满分作文吧!
“疼……”
肩胛骨上的刺痛让我从混沌中渐渐清醒过来。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荒芜的景色,漫天黄沙飞扬,我挣扎着想要坐起来,但肩膀的剧痛,让我所有的努力都变成了徒劳。
仿佛有什么动静,是有人发现了我吗?我侧头一看,匍匐着向我靠近的,竟然是一个汉军打扮的将军。他的脸就在我眼前咫尺之处,我不敢相信,这张稚嫩的脸,会穿上一身大将军的服装。他,难道是霍将军?
他扶我坐起来,喂了我两口水。然后说:“又多了一个幸存的士兵。”
我这才发现遍地都是尸体和血迹,远处还有一队和我同样打扮的士兵向我走来,在我面前站住,向那个青年将军行礼:“报告霍将军,别处再无一人生还。”
这时我恍惚记起,我从21世纪穿越而来,成为霍将军麾下的一名士卒。我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仰望霍将军。说他乳臭未干并不为过。他那并不丰满厚实的肩膀真的能担当将军的重任吗?能担当大汉兴亡的重任吗?
黄沙……血腥……边关……大汉军服……霍将军……我正与霍去病将军并肩作战?我的脑子尚未完全清醒,但已容不得多想,烈日炎炎,穿戴着沉重的盔甲,加上左肩中箭,我再度昏死过去。
醒来时已在营帐之中,肩头已有人用白布裹好,那一队残兵围在一起,中间是霍将军。
“这是一场生死之战。家国一体,有国才有家,我为将,尔为卒,你们可以离开,但我不可。陛下赏赐我良田美宅,我却依然无家可归,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好一个“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少年将军出语不凡。此时,钦佩代替了怀疑。正想看身边人作何反应,只听得将士们齐声答应:“吾等愿随将军坚守阵地,誓死不归!”
此时已是傍晚时分,暮色降临,将军身边的十几个人围坐到一起,相互支撑着,以馍为食,以雪解渴,稍作休整后,连夜继续向漠北挺进。
后事不敢去想,但霍将军的前功世人皆赞,皇上嘉奖,赏赐的良田美宅无人能及。
霍将军率部且行且战已有两千多里,共歼敌七万多人,俘虏匈奴王爷三人。一路追杀,来到狼居胥,在此,霍将军祭天祭地,封狼居胥,然后率部直奔袭匈奴至贝加尔湖。这是怎样的气势?这是怎样的功业?
英武的将军也并非所向披靡。就在我受伤的那场战斗中,匈奴竟然在一天之内发起两次进攻!正说着,又看到了远处匈奴的火把,和在火光中隐隐约约飘动的胡旗。我转身把剑,几位士兵也已经严阵以待,准备出战迎敌。站在队伍最前面的,是霍将军。他嗖地一跃而起,厉声问道:“想回去吗?”将士们答道:“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说完,将士们争先恐后地提剑冲向了敌军……
让人怎么也不敢相信,这样一位英勇善战的将军,这样一位天下无敌的英雄,在匈奴未灭、胡虏未尽之时,竟然病逝,年仅23岁。
我回到21世纪,看着17岁的少年还在懵懂度日,看到20岁的青年还无人生打算得过且过,那么,23岁的我会是怎样的呢?刚好大学毕业吧,是否正在为职业高不成低不就而彷徨踌躇?
人,要活多少岁才能展现自身的价值呢?23岁的霍去病英名传千古,可以给我们一个不错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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