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户口?这类地产广告可别信了

2017-04-17

“30分钟到市中心”,“买房就送你户口”,当你再看到这类的房产广告时,可别信啦!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30日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从2016年2月1日起,含有这类表述的房地产广告都将被视为违规。

规定明确提出,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按照规定,房地产广告中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能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比如15分钟到解放碑,20分钟到观音桥等;不能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有些房地产广告故意模糊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规定明确提出,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同时,针对有些广告大力宣传的买房子送户口等广告语,规定提出,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工商总局当天还发布了《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明确了农、兽药广告发布的规定,如不得含有产品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两项新标准均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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