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体会

2016-12-01

贯彻好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刻认识面临的形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体会一: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在我国,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法者,治之端也。”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向国内外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关于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体会二:

党组同志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的里程碑,对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经验进行了深刻总结,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目标指明了具体方向,提出了重大任务,做出了新论断、新部署,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当今中国,宏伟的法治蓝图已经展开,正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性跨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厉行法治,励精图治,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不懈奋斗。

楼继伟同志指出,依法理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财政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预算法已于2014年8月完成20年来首次大的修订,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这既是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是财政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由此也拉开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大幕。财税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制度,为实现国家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

楼继伟同志强调,财政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财政执法职责,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全面对照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将涉及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意识,强化各级财政部门法治观念。

三是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扎实推进财政立法工作。推进增值税改革,完成增值税立法。完善消费税制度,加快资源税改革,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抓紧修订《税收征管法》,促进依法治税。

四是依法履行财政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和权限,建立财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和财政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财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对财税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要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依法建立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五是推进依法治税,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

六是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促进权力与责任、办事与花钱相统一,为落实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提供财力保障。

七是严格执行《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着重防控法律、政策制定等8类风险,提高财政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关于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体会三: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在我国,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法者,治之端也。”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向国内外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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