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品牌加盟合同范文3篇
加盟,是新经济时代最受欢迎的一种经营方式,是快速发展的捷径。为了保持和商家良好关系,在加盟项目前应该制定好一份有利有效的合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珠宝品牌加盟合同范文3篇,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珠宝品牌加盟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1、大纲、范围、定义:
XXXXXXX珠宝品牌加盟店,乙方在该地区经营甲方经营的所有产品,并享有甲方的各种经营,管理理念,产品的商标,包物及各种荣誉,乙方拥有本地区珠宝品牌加盟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甲方只对乙方的经营提出建议、指导。
2、珠宝品牌加盟权的授予: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珠宝品牌加盟合作协议书,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该地区开甲方的珠宝品牌加盟店,并授予珠宝品牌加盟权。
3、珠宝品牌加盟店的地位:
乙方拥有该店的所有权,甲方只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
:
该店的营业实际面积LED专卖店不得低于40m2,店堂不得低于150m2,地段为该地区二级店面以上位置,修的风格、档次须符合甲方要求,产品的投资(包括库存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
5、价格问题:
a.甲方供货价,甲方给乙方产品的价格应以甲方的出厂价折供给,不得有高于其它珠宝品牌加盟店的供价价格。
b.乙方在当地市场的价格全国统一定价。
6、财务会计事项:
乙方须完全覆行协议中的付款条例,保证甲方的财务运作,及双方的良好商誉,在乙方的珠宝品牌加盟店,乙方享有自主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自负盈亏。
7、珠宝品牌加盟店的设备投资:
甲方的设备投资:甲方负责对其产品的生产、加工、包所需机器、厂房、基本的投资建设。
乙方: 乙方对其珠宝品牌加盟店--“山铼特工贸有限公司LED专卖店”珠宝品牌加盟店的店面、店内修、广告灯箱的投资,包括根据营业需要的茶座等各配套设施。
8、经营珠宝品牌问题珠宝品牌加盟店二店、三店的珠宝品牌珠宝品牌经营,但不得同时经营非甲方产品。
9、指定原料,采购地点:
为保证甲方产品的质量及公司的声誉,经营所需的原料及成品,须由甲方统一配送,如甲方没有乙方市场所需产品,或甲方缺货或甲方同意的产品不在此条例。
10、换货、挂损、检验之规定:
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进行产品调换,甚至退货;挂损: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如因运输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破损,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产品破损不超2%,属正常损耗,甲方不负责任。
检验: 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质量、等级、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于收到产品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
12、人员支持问题:
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15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
13、事故及顾客反映处理:
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顾客投诉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负责。
14、各种报告义务:
乙方每月前三天内须把前一个月经营情况、销售额等营业进展、市场信息,当地的产品销售、广告告之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经营情况作必要配合,甲方如有新的可行性销售策划及市场信息应及时通知乙方。
15、管理支持:
,必须无偿为乙方提供甲方公司各种管理资料,如人员培训专卖店日常管理制度及公司各种〈荣誉证书〉及产业的信息资料。
16、营业秘密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17、债权、债务让渡:
甲、乙一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或公司法人代表更换,均应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覆行,或合作方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8、保证金、珠宝品牌加盟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珠宝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珠宝品牌加盟时,须付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珠宝品牌加盟店时,须交珠宝品牌加盟金壹万元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19、法律及讼诉
a.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
b. 双方因覆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协议本身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
c. 若协商不一致,双方可就争议事向协议覆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终止及续约:
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乙方若有违约甲方销售原则,如倾销甲方产品或向第三方进非甲方产品或自行进质量不合格产品等,影响到甲方商誉,皆为构成违反本协议的条款。 2l、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之部分。
乙方:时间: 时间: 签约人: 签约人:
珠宝品牌加盟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 县(区) 经营 。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珠宝品牌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珠宝品牌加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宣布作废。
第五条:保证金、珠宝品牌加盟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珠宝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珠宝品牌加盟时,须付保证金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珠宝品牌加盟店时,须交珠宝品牌加盟金万元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第七条:结算方式、价格和条件
1、本合约价格表为基础价目表,仅适用于现金结算客户。现金结算方式,乙方以现金向甲方购买产品。
2、按月结算方式,乙方应于每个月 号之前给甲方结清上月的货款。逾期未结的甲方有权利每月收取合约金额的作为违约金。同时月结方式的合约价格为基础价目表中价格上浮10%。
3、寄卖结算方式,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展品,乙方发生订单后向甲方订货,并与甲方送货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逾期未结的甲方有权利每月收取合约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同时寄卖方式的合约价格为基础价目表中价格上浮20%。
第八条:换货、挂损、检验之规定
1、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进行产品调换,甚至退货;挂损: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如因运输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破损,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产品破损不超2%,属正常损耗,甲方不负责任。
2、检验: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质量、等级、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于收到产品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
第九条:人员支持问题:
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3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
第十条:合约的解除:
一、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将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约。
1、乙方珠宝品牌加盟商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私自出让经营权。
2、乙方珠宝品牌加盟商向他人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数据文件。
3、乙方严重不履行本合约规定的义务行为。
4、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投诉的情况。
5、乙方珠宝品牌加盟店损害甲方的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及其他珠宝品牌加盟店的正常工作及经营。
6、法令、政令要求乙方珠宝品牌加盟店终止。
第十一条:文件往来
1、甲乙双方有关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双方正式的文件往来,采用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视为有效:
① 盖有公章或财务章。
② 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
第十二条: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连带保证人的义务
乙方连带保证人承认上述所有条款的法律效力,并愿担负乙方违约时的所有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对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终止及续约:
1、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乙方若有违约甲方销售原则,如倾销甲方产品或向第三方进非甲方产品或自行进质量不合格产品等,影响到甲方商誉,皆为构成违反本协议的条款。
2、甲方在合约期间未能履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其代理商资格。
3、 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条款,并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和适用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在珠宝品牌加盟金、珠宝品牌加盟保证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才生效。有效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珠宝品牌加盟合同范文三:
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______”珠宝品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珠宝品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珠宝品牌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珠宝品牌服务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珠宝品牌加盟费(人民币)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珠宝品牌加盟方交付的服务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珠宝品牌服务按零售标价的8折售予乙方。
6、甲乙双方在费用交付方面,只支持银行转账、汇款或当面现金的方式。
7、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珠宝品牌服务,在乙方保证服务完好、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服务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服务。
三、营业场地、店面饰与配置
1、珠宝品牌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2、珠宝品牌加盟店店铺修,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做任何干预。
3、珠宝品牌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置、用具、招牌等)甲方不做任何干预。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珠宝品牌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珠宝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服务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______”珠宝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珠宝品牌的服务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服务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珠宝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珠宝品牌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珠宝品牌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
2、珠宝品牌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相关行业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珠宝品牌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珠宝品牌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珠宝品牌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珠宝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服务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珠宝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珠宝品牌,或以“______”珠宝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珠宝品牌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珠宝品牌的服务。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珠宝品牌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珠宝品牌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服务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服务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服务上市或服务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珠宝品牌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珠宝品牌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珠宝品牌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珠宝品牌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珠宝品牌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珠宝品牌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珠宝品牌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珠宝品牌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珠宝品牌加盟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珠宝品牌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珠宝品牌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珠宝品牌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珠宝品牌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珠宝品牌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珠宝品牌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珠宝品牌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珠宝品牌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 g、因珠宝品牌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珠宝品牌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服务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江苏省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电话及传真: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