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汛期致家长一封信
汛期内溺水事故多有发生,家长要做好对孩子的汛期防范溺水安全教育,防范于未然。下面小编整理了学校汛期致家长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汛期致家长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夏天将至,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又要重视。进入5月份以来,我国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件。5月5日下午2点左右,湖北汉川市分水镇小学六年级学生陈某与两名同学到汉江边玩,不慎滑入深水中失踪。5月11日,广东博罗县罗阳一中,8名学生在东江边烧烤,4名同学为救一名溺水同学,全部溺水身亡。5月11日,广东梅州五华河东镇6名中学生相约到浮湖村琴河段游泳,导致4名学生溺水身亡。5月12日下午,四川内江市东兴区中山乡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3名学生身亡。5月13日,河南固始县沙河铺乡七一大桥附近发生4名学生溺水身亡事故。
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十分痛心,对子女进行防溺水、防汛等安全教育及监管迫在眉睫。我们每一个家庭要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家校携手,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此,我们请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汛期家庭防雷雨教育。雨季、汛期在时间上恰好重叠。家长要在学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教育学生防雷、防电。不要在下雨、打雷期间外出,防止遭遇洪水;不到电线杆、大树、变压器下避雨或停留,以免遭雷电击中造成伤害;不要到河滩上玩耍,特别要注意河流上游降雨后下游出现“干河涨水”而发生意外。遇狂风暴雨时,打伞更应看清路况才能通过马路;汛期阶段,请家长们不要让学生单独外出玩耍及探亲访友,如确有必要,须有成人陪同。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孩子放学在家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杜绝下水游泳,坚决不能到河、沟、渠内捞取漂浮物,以免滑入水中,造成危险。
三、做好学生上下学安全教育。我市即将进入雨季,所以学校与家长共同教育孩子,在上下学路上,坚决不能到河流及条田沟、渠内捕鱼、戏水、堵坝。教育孩子如遇危险,要及时大声呼喊,不要盲目下水施救他人。
各位学生家长,请您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切实依法行使法律监护人的责任,履行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责,教育子女重视安全,珍惜生命,防止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们的学生——你的孩子能安全、健康成长而共同尽心尽力。
谢谢合作!
家长签字:
营里镇第一初级中学
6月9日
学校汛期致家长一封信篇二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夏季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天气变化快,自然灾害频发,打雷闪电、大雨冰雹、山体滑坡、等灾害危及着学生安全,学生私自下水导致淹亡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请各位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经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管,积极与学校协作共同做好汛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学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安全事项:
一、上下学途中或在日常生活中,出现雷雨天气,要注意避开大树或者危险建筑,远离雷电可能带来的伤害。
二、汛期期间极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山洪暴发等自然灾害,不要到易发生山洪(溪河边、低洼处)区域游玩逗留。不要到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危险区域或危房里活动停留。
三、注意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学习有关汛期防灾抗灾的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遇到灾害性天气尽量不要外出,已出门在外的要寻找安全地带避灾自护。
四、不要到溪、河、渠、池塘、水库等水域戏水、游玩,不要到小溪、河流等水域捕鱼玩耍。
五、注意游泳安全,禁止野浴。要做到“五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六、上下学或日常出行需要骑自行车的同学,如果出行时下大雨请不要骑自行,途中遇见恶劣天气请就进安全避险,等大雨等恶劣天气过后在骑行。注意雨天交通安全。
七、上下学途中遇险时,不必惊惶失措,应迅速进行避险自救或寻找求助求救的办法,不能冒险行事。
八、学生在校遇到突发性天气情况时,要听从学校统一指挥,确保每一位同学能及时有序安全地转移。
九、夏季汛期易发传染病,注意饮食安全,不吃不喝变质食品和水。
十、家长要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恶劣天气时要坚持接送孩子上下学,孩子不能准时到校上课时,要自觉到学校或打电话向老师说明情况。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教育,需要您积极配合,需要您履行好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职责,呵护孩子健康快乐茁壮成长!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同心协力,学生的安全教育就一定能做得更好!
祝您:家庭幸福!孩子健康成长!
丹东市第二十四中学
安全办
XXXX.X.X
学校汛期致家长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各位家长:
目前,正处于汛期。一次又一次的强降雨,已造成江河、溪流、水库、池塘和水柜的水位急剧上涨,低洼地带的积水迅速增多。面对这些表面平滑柔和,实则吞噬过不少生命的死亡陷阱,具有爱好嬉水天性的中小学生不但不感到畏惧,反倒认为这是难得的游泳和玩水机遇。因此,每当气温升高酷热难耐的时候,为了消暑降温,贪图身体的一时凉快和戏水渴望得到满足,他们往往会置父母的反复叮嘱于不顾,置学校的三令五申于脑后,或在上学、放学途中,或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私下单独或与同学结伴到水里游泳、嬉戏,从而导致一起起溺水身亡事故相继发生,不仅给家庭带来无比的悲痛和不可估量的损失,也给学校带来重大的不幸。无论是我区还是全市,无论是广西还是全国,每年因溺水死亡的学生人数都高居学生各类意外死亡人数之首。可以说,溺水事故是各地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
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为了您子女的健康成长与家庭的幸福,我校就汛期内防范溺水事故向您提出以下希望:
一、切实履行校外监护职责。学生于上、下学途中和双休日、节假日等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均由其父母全部承担。您不管工作、生产、生意有多忙,也不管是出差在外还是进城务工,都要想方设法做好您子女的监管工作,不能放松甚至放弃对子女的安全管教。
二、做好子女上下学的接送工作。如果您的子女年纪幼小,每天上下学时应坚持由您或其他监护代理人接送;如果您的子女上、下学遇到涉水路段时,您或其他监护代理人要护送通过,以防发生意外。 如你的子女因上学时处于洪水暴发期间,过水波及生命安全时,请把你的子女安置在家并做好安全管理,及时向老师报告未上学原因。我校夏季早上7:50上课,中午11:10开门,下午5:10放学,星期五下午4:20放学,为确保安全,请您按时接送子女,教育子女不要提前上学,特别是中午请不要在 2 :00 前来校。
三、加强教育,严格监管。要经常教育您的子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情况不明的水域戏水或游泳。要密切关注您子女的活动情况,对于过早上学、过晚回家的,或者节假日无故外出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发现子女有违反要求下水游泳、戏水行为时,必须严肃批评教育,千万不可听之任之。
祝您合家幸福安康!
河池市金城江区白土乡中心小学
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