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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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司名称办理变更应该如何做?变更的流程又是什么?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司名称变更走什么流程?
1、公司如何变更名称?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2、公司更改名称,合同是否要重新签订?
公司现已更换了新名称,那么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要重新更换?如何做才能规避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此规定,贵公司无需更换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日后以新公司名义参保,劳动合同仍为旧公司名义,那么不排除在办理社保手续时被当地社保部门“卡住”;建议了解一下地方社保部门的具体做法,如确实存在“卡”的现象,那就尽快更换或变更劳动合同。
公司的相关登记
1、公司分立、合并的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2、公司的登记。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3、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法人申请变更登记须递交的文件、证件:
(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2016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