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法律保护

2017-02-06

如今保护驰名商标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啊?保护驰名商标怎么做好呢?一起来看看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的“驰名商标法律保护”,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保护驰名商标的法律规定

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国的《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最高法院的三个司法解释,即《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的解释》、《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外我国刑法及刑事司法解释,也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作出规定。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如下:

中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各有三个条款涉及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1被认为是中国驰名商标制度的核心条款和基本原则,《商标法》第十四条2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的确5个因素,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3规定了驰名商标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间。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4和第四十五条5分别对《商标法第十三条“不予注册”和“禁止使用”的程序作了细化和补充,《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6就企业名称与驰名商标冲突问题作出规定。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将这些条款进一步细化。

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有:

(一)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同时,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三)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驰名商标的条件有哪些

商标法没有规定驰名商标的形式要件,给司法和行政管理部门留出了很大的裁量空间,也出了一个难题。那么驰名商标是否必须具备形式要件﹖考虑到以下三个现实因素,驰名商标必须同时具备形式要件:

首先,商标法规定的驰名商标实质要件或要素过于抽象和笼统,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和把握;

其次,确定形式要件可以防止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维护良好的执法秩序;

再次,确定形式要件可以保障驰名商标的相对稳定性,使得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至于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的关系,实质要件是驰名商标构成的事实条件,形式要件是驰名商标构成的法律条件,二者不可偏颇。如果过分强调实质要件而轻视甚至忽视形式要件,容易导致法律秩序的混乱;反之,如果过分强调形式要件而不尊重实质要件,则会背离驰名商标保护的宗旨,走向程序主义或虚无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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