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管理规定3篇

2016-12-02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实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人事工作服务。下面是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办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公司及各部门、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网络化管理。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档案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办公室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同时监督各部门、各下属子公司、各参股公司、各合资合作公司的档案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应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 整理办法:

1. 方法:以问题特征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 步骤:

A. 收集

文书档案: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

企业科技档案类: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资料整理成册。

B. 整理 根据分类和成立时间整理。

C. 分类 根据下述分类方法分类。

D. 立卷 区分不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

第九条 过程管理:

1. 属于公司保管的档案: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的各部门的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在每季头一个月的十日前将上季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 属部门保管的档案:在每季头一个月十日前汇编成册上报办公室,各分级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将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交办公室。

第十条 监督: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和各部门上报的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来监督各部门及各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销毁:须报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

第十二条 公司档案的分类及编号:指定资料员经办公室培训后,按有关档案分类及编号要求操作。

第十三条 在业务中对外签署的各种经济合同按《合同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借阅:因公司需要借阅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随意外带有关公司重要的文件材料,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第十五条 分级查阅:具体的查阅分档,公司拥有绝对的制定权。

第四章 档案备份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有价值的文件、报表、业务记录等必须备份。

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管理和工作,便于业务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对存入电脑的资料、档案,按《计算机管理办法》管理。

第十八条 备份盘与源盘应分开存放,公司的备份盘应在公司外保存。

第五章 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据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扣薪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企业档案;

2. 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企业档案;

3. 涂改、伪造档案;

4. 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5. 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各部门及各员工。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监督责任部门为公司办公室,第一责任人为各部门指定的资料员;第二责任人为资料员所在部门的部门负责人。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2

一、目的

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

人力资源部人事档案管理职责:

1、 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

2、 负责本制度在实施执行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3、 负责公司全体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人事档案内容

人事档案是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有关材料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类:

1、 履历材料(包括个人的简历资料);

2、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3、 奖励及处分材料;

4、 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材料;

5、 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录用、聘用、离职材料;

6、 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7、 照片一张;

8、 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

四、人事档案编号

必须按照统一的编号(员工为:W×××××,职员为:M×××××)进行编号,档案按部门分类做标记方便查找。

(由其他部门转入的员工档案,仍按照其原来的员工编号进管理,并分类存档管理。)

五、人事档案的收集

1、 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于办理入职手续三日之内,将新进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整理,

并交由人力资源部人事档案保存管理的人员统一归档。

① 前台文员: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

相关资质证件、技术职称相关证件、健康证复印件、一寸照片、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后,统一装订,并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下方写上员工编号、员工姓名、入职日期、转正日期,办理完后将以下档案交至招聘专员。

② 招聘专员:收到以上资料后,将《应聘人员面试登记表》(必须要有初试、复试、录用的审批人签字及录用时的薪资标准等意见签署)及相关部门试题统一装订后存档。

2、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时

员工转正手续完成后,人事专员必须将《人事异动表》、《员工转正考核表》收集后归入该员工的人事档案袋内。

3、员工办理异动手续时

人力资源部门在完成员工异动手续三个工作日内,将员工异动手续资料存入该员工档案内,具体资料有:

1)《人事异动表》;

2)《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物品资产移交明细表》、《客户资料移交明细表》《待办工作(事宜)移交明细表》

4、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

人事专员在办完员工离职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离职相关资料存入该员工的档案并移出在职人员人事档案,存入离职档案内。

六、人事档案的借阅与移交

凡借用人事档案,原则上到人力资源源查阅即可,特殊情况必须填写《人事档案借阅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核实理由,方可借出,借出的档案必须在一天内归还,如确因工作需要,可办续借手续。

1、 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和污损

档案资料;

2、 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如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必须事先经人力资源部

经理审核同意;

3、 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 人事档案的移交分为人事档案移交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移交两种。

七、其他规定

1、 凡是公司工作人员(正工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员工)都必须建立档案;

2、 人事档案(电子档)一年输出两次纸本,并于每年的6月30与12月30将档案资料交

档案室存档;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相素养,在工作中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4、 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资料,应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保管和档案销毁(离职

人事档案保存五年,主管以上及特殊人员档案资料长期保留);

5、 人力资源部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八、支持表格

《人事档案借阅申请表》

九、相关表格

《应聘人员面试登记表》

《员工入职登记表》

《人事异动表》

《员工转正考核表》

《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

《物品资产移交明细表》

《客户资料移交明细表

其它:人力资源部对本规定拥有修订权和最终解释权。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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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管理规定3

1.总则

1.1 公司人事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员工的经历和德才情况的档案。它是对员工任免、调动及管理分析的工具之一,也是人事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为加强人事档案的有效管理,特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2 人事档案具有以下特性:真实性,这是员工个人经历和德才情况的真实记录;保密性,它届党和国家的机密;可靠性,它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独立性,它是以个人为立案单位。

1.3 公司人事档案由党委组织部门归口统一管理。

2.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

2.1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归档的材料包括:

a 干部履历表;

中层干部任免、聘任及解聘材料;

c 科技干部技术职称确定呈报表;

d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

e 各类干部的鉴定材料;

f .出国人员审批表及出国人员鉴定表;

g 学历证明;

h 干部退休、离休审批表;

i 干部违纪处分决定、批复等综合材料,以及本人检查、交待、申诉材料; j 取消或撤销行政违纪处分决定、批复、平反决定材料及本人申诉材料; k 后备干部考核材料及登记表;

1 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奖励材料;

m 大中专毕业生、对调和单调干部以及转业干部档案;

发展新党员有关材料,如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及入党政审材料和入党转正申请;

o 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

公司以上先进奖励材料;

q 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党的有关材料;

r 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材料;

中共党员违纪处分决定,批复及处分的甄别材料及平反决定材料。

2.2 劳资部门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a 员工登记表;

各种审批表:如劳动合同制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学徒工定级审批表、复职审批表及要害作业岗位审批表;

c 各类生产工人档案;

d 工人行政违纪处分决定及本人检查材料;

e 撤销对工人行政违纪处分决定、平反材料及本人申诉材料;

f. 退职、退休人员提高待遇审批表;

g 开除厂籍及解除合同的有关材料。

2.3 保卫部门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a 各种刑事犯罪和政治犯罪的判决书;

刑事处分材料;

c 劳动教养通知书及教养期满释放有关材料。

2.4 公司工会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a 公司级以上先进生产者(劳模)、先进工作者(劳模)登记表及事迹材料; b 干部、工人死亡后组织上写的悼词;

c 干部、工人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材料及善后处理意见。

2.5 团委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a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

退团申请书及退团登记表;

c团员及团干部各种奖励材料;

d 团员违纪处分材料及撤销处分的决定;

e 团员各种鉴定材料。

3 人事档案的管理

3.1 人事档案归档要求

3.1.1 归档的材料及名称(或标题)应确切、清楚,并写在材料醒目的位置。

3.1.2 归档的材料,应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1.3 归档的材料或表格,一律用十六开纸书写或印刷,如必须用大号开纸印刷,允许按16开折页。

3.1.4 形成材料的部门要认真填写以下内容:

a 形成材料的部门应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应签字;

c 个人形成的材料,形成材料人应签字;

d 填写形成材料的年、月、日。

3.2 人事档案的保管要求:

3.2.1 对存放档案的库房要求,主要有:

a 库房清洁、适用和牢固;

有防盗及防火措施和工具;

c 既能防潮,又能防晒;

d 有防虫及防鼠措施。

3.2.2. 按“企业档案分类”规定,必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达到档案、卡片、人员、名册四统一。

3.2.3 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案卷的摆放装置,各项安全措施及库房周围的环境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2.4 经常保持人事档案与登记台帐、案卷存放位置相一致,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3.2.5 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 人事档案的借阅

4.1 凡因下列需要借阅人事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a 调资;b 提级考核;c 调动工作;d 任免事项;e 政审;f 组织处理;g入党;h 出国;I 离、退休等。

4.2 查阅人事档案的手续

4.2.1 只能由查阅单位的党组织指派党员到档案室查阅,一般不外借;必须外借时,需经有关组织部门领导批准,但不得中途转借。外借档案必须在十五天内归还。

4.2.2 查阅人事档案人员,对档案应严加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密。

4.2.3 查阅人事档案时,不准在材料上圈划、折叠、涂改、污损、撤换、拆毁、拍照、复印。

4.2.4 阅档时必须抄录有关材料,需经档案室主管人员同意。

4.2.5 组织、人事、纪委、保卫等部门查阅档案时,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4.2.6 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需履行以下手续:

4.2.6.1 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

4.2.6.2党委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2.6.3证明材料由党委组织部门主管领导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5 人事档案的转递

5.1 人事档案转入或转出,人事档案部门要审批手续完备,登记清楚,责任明确。

5.2 凡员工调动工作,做到人事档案随人走,避免人事档案与人的工作单位不一致。

5.3 凡调往外省、市的工人、干部,其本人档案内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邮递。

5.4 人事档案转递方式

5.4.1 外省、市人事档案,以机密件挂号邮寄,严密包装。严禁本人携带或以平信邮寄。

5.4.2 市内人事档案,由对方单位派人持介绍信提取,一般不应邮寄,不得本人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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