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教育思想的有关论文

2017-06-18

卢梭对教育的态度与毕生追求平等、自由的主张保持一致,尽管受到其所处历史阶段的限制,但是他对人类教育事业的启示作用经久不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卢梭教育思想的有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卢梭教育思想的有关论文篇一

《论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摘要]本文论述了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提出了关于卢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几点思考,认为卢梭是一位彻底的自然主义者。

[关键词]卢梭 自然主义 教学思想

卢梭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是杰出的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其所著的教育名著《爱弥儿》,系统地阐述了自然主义教育理论,倡导自由,鼓励人们从封建专制的压迫和奴役下解放出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一、卢梭的自然主义的教育目的

卢梭被称为“浪漫主义运动之父”,提出了“回归自然”的口号,希望人按生命天性自然的生活、生长。卢梭是性善论的代表,其在?爱弥儿?中说:“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在他看来,儿童之所以乖张任性,不是自然造成的,而是教育的不良造成的。卢梭秉承天性的自然哲学观,认为教育的任务应该是使儿童“归于自然”,弃恶扬善,恢复其天性,即教育要“以天性为师,而不是以人为师”,人要成为“天性所造成的人,而不是人所造成的人”。

卢梭自然教育思想的核心是强调对儿童进行教育,遵循自然的要求,顺应自然的本性,所以卢梭的教育目的是培养“自然人”,即身心和谐发展的人。卢梭的“归于自然”的原则落实到教育目的上,便要求教育培养自然人,其主要特征是具有独立自主性,天性能得到自由充分的发展。这种人能够把自己的自然感情放在第一位,过一种富有人性与符合心性的率性的生活。卢梭在《爱弥儿》中对自然人是这样描述的:“从我的门下出去,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侣,他首先是一个人。一个人应该怎样做人,他就知道怎样做人,他在紧要关头,不管对谁,都能尽到做人的本分。”卢梭认为,封建教育只会把儿童培养成为小霸王或小奴隶,或专横、残忍的,或顺从、怯懦的,而只有顺应儿童特性的教育才能培养出自然人,这种教育才是理想的教育。卢梭认为,在现实社会中,确切地说在统治阶级或者是上流社会中,是无法实现这一理想的。因此他提出,当儿童一出生,就应该把他们放到远离城市的乡村中去实施自然教育,让孩子在自然的怀抱中接受教育。卢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核心是:强调顺应儿童的自然本性进行教育,他要求在教育中尊重儿童的主动地位,使儿童在教育中的被动地位转变为主动地位,教师要多给儿童以自由,尊重儿童的天性,使儿童成为教育上的主人。

二、对卢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认识

在教育史上,卢梭一直被认为是自然主义者。但有人认为,卢梭的自然主义主张是不彻底的,具有威权主义的痕迹,这明显地表现在他的著作《爱弥儿》一书中。卢梭是爱弥儿的导师,其为爱弥儿设定了教育的目的、原则、方法、场所、程序和结果,并为其选择了职业和配偶,决定何时将其送入社会,因此他对爱弥儿干预太多,已经背离了自然主义教育的本质。认为卢梭威权教育的思想根源在于其政治目的:要求在契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在执行公意时理应具有绝对的权威,公民必须予以服从,所以认为卢梭实际上是一威权主义者。

卢梭是一真正的自然主义者,此观点在《爱弥儿》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卢梭所的自然教育是面向人本身,主张尊重儿童的天性、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自然规律,还主张人遵从自然规律,从自然当中学习。只要提及教育,就避免不了谈到教育的主体与客体,施教者作为教育的主体,在遵循教育原则、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势必会对受教育者加以指导,对其行为进行干预,但是干预并不意味着威权或强加,也不代表着不遵循自然规律。有学者指出:“教学就是有指导的学”,这就显示出了教师在学生学习过程中对学生学习行为的调节、指导和干预。“教育意味着干预,干预因其交往的不对等性,无论怎样修饰,对受教育者来说都不是自然的。”但只要教育具有关怀行、建设性和策略性,干预就是有价值的,就有了教育性。而且,这种教育方式不正是遵从学生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尊重儿童的中心地位、承认儿童主体地位的体现,也与当下所倡导的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主体地位的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不谋而合。

卢梭在其《爱弥儿》中,设定了一个他为之满意和意欲培养的学生,用自己所推崇的教育方法加以指导,正是这样的安排,卢梭才能实施自然主义教育原则使他培养“新人”的目的得以实现。卢梭的教育目的能否实现,是否是一“乌托邦”,关于这个问题应与其政治目的相联系。卢梭不仅仅是一教育家,其更多的是一政治家和思想家,其著作《社会契约论》,倡导建立一种建立在民主公平基础上的共同体,而这种共同体的每个人都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要建立这样的一种共同体,势必要培养一种拥护和支持此共同体的公民,而这就需要有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作支撑,随之产生了自然教育,《爱弥儿》应运而生。笔者认为,卢梭的爱弥儿是他在《社会契约论》中“公民”的具体化,他要的正是要培养无数个这样的公民,来冲破当时封建社会的牢笼,建立一民主、自由、平等的社会。

也有观点认为卢梭是“消极教育”的代表,他主张“归于自然”和“自然后果法”,卢梭认为城市的喧嚣、浮华不利于爱弥儿的成长,所以将其放在乡村进行教育,在大自然中学习,将其培养成真正的自然人。所以有人认为卢梭太消极了,他没有将爱弥儿自身融入社会中,爱弥儿就感受不到真正的社会状况,一个连社会都不了解的人,又怎么会适应社会呢?他们认为卢梭的教育只适合活在“当下”,而不适合活在活生生的社会中,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只会在社会中处处碰壁。但卢梭的教育是指向于未来的,他力求培养资产阶级理性王国的“新人”,这是他的教育目的,而此目的正是指向建立最终的理性王国。只能说卢梭最终的教育目的是建立在当下教育的基础上。至于“自然后果法”,卢梭主张对儿童自己造成的错误,不要急于去弥补,而要让儿童自己接受自然的惩罚,其承受痛苦的过程,也就是其接受自然教育的过程。当然,对儿童的错误先置之不理,稍后再适当干预,这其中当然不乏人强加的自然法则,是建立在人之作用的基础上。但是,建立在适度基础上的人为干预,儿童自身得到知识的能力便会增强,主体地位也会体现出来。

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从人本身出发,主张尊重儿童的天性特点和自然发展的规律,其思想蕴含了教育教学心理化的萌芽。卢梭主张的德育、智育、体育教育,对我国的素质教育和和谐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宝贵的理论支撑。

[参考文献]

[1] [法]卢梭著,李平沤译.爱弥儿[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5.

[2]吴式颖.外国教育史教程[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125.

[3]刘庆昌.爱智统一的教育原理[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 山西太原)

卢梭教育思想的有关论文篇二

《卢梭教育思想的内涵》

摘 要:爱弥尔诞生两百多年以来,有关卢梭教育思想的讨论从未停止过。卢梭崇尚自然的教育思想,赋予主人公爱弥尔幸福的童年、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等为人欣羡的人生财富。他对教育的态度与毕生追求平等、自由的主张保持一致,尽管受到其所处历史阶段的限制,对一些问题的考虑存在缺陷或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但是他对人类教育事业的启示作用经久不衰。呼唤爱弥尔,期待最好的教育。

关键词:教育目的;现实意义;历史局限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6.73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6-171-02

作为十八世纪法国最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卢梭深切地体会到封建制度的日益腐朽,由第一、二等级的僧侣和贵族统治的森严的等级制度严重阻碍资产阶级的蓬勃发展,他呼唤人的自由、平等,重视人的本性、价值,主张教育应当重视儿童的主体地位和天性、符合自然的生长规律。《爱弥尔》与柏拉图的《理想国》一并被认为是两部最有价值的教育著作。作者在书中所描绘的乌托邦式的教育充满诱惑,爱弥尔在其中成长为一个气质清新、心地自由而无杂念、适应能力强的健康形象。呼唤这样的爱弥尔,呼唤所有的儿童能像书中描述的那样得到顺应自然生长规律的、自由的教育。

一、卢梭教育思想的内涵

(一)依据生长的自然规律划分的四个教育阶段

由于相信来自于上帝之手创造的人都是原本善良的,因此对儿童的教育应当顺应人性善的天性,依据自然规律对儿童进行教育。教育应当配合孩子天性的发展,符合其发展情况,在儿童成长的每个阶段,针对其不同的成长需求给予相适应的教育,不可逾越每个教育阶段,揠苗助长只会破坏孩子的成长轨迹,应当把握好教育的时机,欲速则不达。这种教育理念对当下的家长望子成龙、急于求成、使孩子超越特定发展阶段的存在误区的教育观念具有重大的指导价值和意义。

卢梭将教育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幼儿期、儿童期、少年期和青年期。第一阶段的幼儿期从出生到2岁之间,此时的幼儿最为柔弱,生长力旺盛,只能用哭喊的方式表达各种需求,任何的伤害都可能使其生命和健康处于严重的危险之中。第二阶段的儿童期从2-12岁,儿童阶段的孩子只记得事物的声音、形状、感觉,却没有对事物有确切的观念和认识,不懂得事物彼此之间的关系,获得的全部知识还属于感觉领域,还未进入理解的范围。因此,卢梭主张此阶段的教育以感觉教育为主要内容。第三个阶段为少年期,自12-15岁,被认为是能力增长的速度超过自身需要的阶段,在上一个阶段感觉能力发展的基础上,开始发展理性。最后一个阶段从16-20岁为青年期,这是青年人情欲发动并开始意识到社会关系的时期,渐渐产生道德意识,用与别人之间的关系来研究、认识、了解自己。因此,青年期应以道德教育和宗教教育为主。

(二)教育应顺应孩子成长的自然规律

顺应人本身的自然发展规律,不能逾越成长阶段使孩子达到不合理、超出其能力范围的教育目标,否则将严重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卢梭认为,大自然希望我们的儿童在成年以前像儿童的样子,如果不按照秩序教育孩子,将会造成“早熟的果实”,既不丰富也不甜美,还会很快腐烂。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人类创造的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技术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刺激着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时间的价值被肆意放大,人们被时间绑架,迷失在繁忙的工作中,浮躁的气氛格外盛行。对于孩子的教育问题,家长们急功近利,不将儿童视为儿童,以为孩子未来负责的借口剥夺孩子的权力、抹杀孩子的快乐,形式则多种多样,报补习班、请家教、学乐器、学舞蹈等等。总之,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任何牺牲都在所不惜。

把儿童当做儿童对待,就是使儿童在特定的成长阶段,按照自然的成长规律,给予其充分的自由,保证儿童做人的基本权利,顺其自然地健康成长。具体而言,就是不能用大人的思维代替儿童的思维,以成人的标准衡量儿童的想法和行为,把儿童当成年人看待,揠苗助长注定失败。儿童不是学习、考试的机器,用爱和关怀呵护他们,必要时使其接受适度的挫折教育,以首先培养一个完整、健全的人为目标,像爱弥尔一样,“身体强壮,心灵手巧,性情温和,喜爱劳动,为人又耐心又顽强,充满了勇气……他不扰乱别人的安宁,因而可按大自然所能允许的范围生活得尽量的满意、快乐和自由。”

(三)重视教育环境对教育实效的作用

教育环境对教育目的的实现和教育的实效具有重大影响。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环境对人的影响力无可厚非,就不难理解孟母三迁的良苦用心。对于教育环境问题,卢梭认为单纯、不被世事纷扰的环境更适合儿童的教育。因此,他为年幼的爱弥尔选择民风淳朴、接近大自然的农村,让他在大自然中学习本领、长大成人。

1、对卢梭有关教育环境的误解。有学者批判卢梭将良好的教育环境限定为农村,认为对当下的教育环境来说不现实,很难实现。对于该问题,应当了解卢梭选择教育环境的深层含义。他认为最好的教育是自然教育,教育要顺应人的天性,通过身体力行获得的知识要好于书本、教师口授的间接经验,因此教育环境要保障儿童的安全、不受社会世俗等不良因素的干扰。如果能保障单纯、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又何必在乎在哪里呢?

2、家庭环境对教育的影响。家庭环境是孩子成长的首要环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被亲情包裹的家庭环境对儿童的成长至关重要,孩子们在这里体会亲情、爱与关怀。幸福的家庭是每个社会个体重要的情感依托、归属和奋斗的动力,和谐、幸福的家庭氛围是孩子健康成长、培养健全心智和情感的重要因素。在家庭中,每个家庭成员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任务,彼此之间产生不同的关系,对孩子认识社会、丰富情感、促进与人交流的能力起着最基础、最关键的作用。现代家庭规模由原来的四世同堂逐渐转变为三口之家,家庭成员数量减少,家庭关系相对简单,独生子女备受家长的呵护,家庭教育中溺爱孩子的现象发生率较高,导致孩子习惯于被呵护、被爱、被原谅,却很难给予他人同样的对待。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做事不计后果等弊端导致家庭教育的部分失败,孩子在社会生活中不能正确处理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与他人的相处存在极大障碍。

3、学校环境对教育的作用。学校环境是孩子在成长中认识接触社会、扩大人际交往范围的第一个场所,因此学校环境对教育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校环境比较单纯,人际关系较为简单,学生需要处理好师生关系、同学关系。作为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在此基础上,提供适应学生学习知识、增长智慧、提高学习技能的教育资源。同时,教师对学生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规范教师的选任体系,明确教育目的并保证教师尽职尽责,关心、关爱学生。学校的教育职责是全社会尤其是政府对教育态度的集中体现,孩子的教育问题关乎一个国家、民族的未来,学校的教育问题是社会的重大问题。

二、《爱弥尔》教育思想的缺陷

当既有的制度阻碍社会的发展,社会需要变革时,教育制度改革就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卢梭所处的时代正是法国思想启蒙运动时期,作为启蒙思想家,他极力反对封建制度中由僧侣和贵族统治的森严的等级制度,这种制度严重阻碍了资产阶级的蓬勃发展。在教育方面,卢梭反对人性恶的主张,反对压抑、纠正、改造儿童天性的思想,反对将儿童视为教育的对象而非主体,他呼唤人的自由、平等,重视人的本性、价值,主张教育应当重视儿童的主体地位和天性,认为对儿童的教育应当符合自然的生长规律和在不同生长阶段的教育需求。尽管如此,进步的思想仍然不能摆脱特定历史阶段和个人认识的限制,带有不可避免的缺陷。

首先,对于成长的四阶段划分过于绝对,缺乏科学依据。卢梭将受教育时期依据年龄严格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幼儿期(出生至2岁)、儿童期(2岁至12岁)、少年期(12岁至15岁)和青年期(16岁至20岁)。这种分法简单易懂,为论述带来方便,重视人的共性,但是忽视了个体差异。对于不同性别、遗传因素、家庭和社会环境、不同经历的孩子来说,这种只凭借年龄阶段决定教育需求的分法过于简单粗暴,其价值也大打折扣。另外,按照这种年龄阶段对幼儿、儿童、少年和青年的界定和划分并无明确的科学依据,与现代的划分方法不一致,所以该划分的科学性受到严重质疑。其次,卢梭对女子教育的观点与现代社会男女平等、保护女性权利的观念大相径庭。受所处历史阶段、社会现状和个人认识的限制,卢梭具有根深蒂固的西方男权中心主义思想,对女性存在种种偏见。在他看来,男尊女卑出于自然,是上帝的安排。他主张女人要依附于男人,处于从属地位,女子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贤妻良母,通过照顾丈夫得到丈夫的尊重。这种思想具有重大缺陷,他把针对的少量人群的问题扩大为所有女性,对象界定的不准确导致书中有关女子教育的思想备受指责。最后,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忽视了人类文化传统在教育中的作用。

由于历史阶段和个人认识的局限,尽管《爱弥尔》存在诸多与现实不符的状况,但是卢梭主张儿童是教育主体、尊重儿童权利、崇尚自然教育等教育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当代的教育制度改革和有关最好的教育的讨论具有借鉴和指导价值。呼唤爱弥尔,因为孩子们的现在关乎我们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卢梭.爱弥尔[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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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冯洁、曹春芳.创作力培养的自然本性之源——重读《爱弥尔》的教育哲学启示[J].西南人学学报,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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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郑国凤.从《爱弥尔——论教育》看卢梭女子教育的实施[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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