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上纪委工作报告

2017-05-11

纪委作为同级监督的重要主体,在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党代会上纪委工作报告,希望对你有用!

党代会上纪委工作报告篇1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上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区第十一次党的代表大会作纪律检查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区委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第十次党代会的要求和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担负起了维护党的纪律,执行党的监督的重任,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二)全区纪检监察组织,以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重点,认真开展执法监察。

(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工作的刚性措施,同时也是惩防并举的重要手段。

(四)区纪委协调相关部门,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

(五)五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融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之中,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核心,加强思想道德和执纪能力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年来,我区查办案件工作、执法监察工作、党风宣教工作被市纪委评为先进单位,纠风工作被市政府评为“沈阳市纠风工作先进集体”,信访举报工作连续五年荣获省、市先进集体,纪委机关被评为沈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并先后有9名同志分别被评为省市办案能手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先进个人。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反腐倡廉教育的力量和资源的整合还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的实效性还有待加强。二是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监督机制还需不断完善。三是优化区域软环境建设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源头治理工作需要探索新方法。五是队伍自身建设需要上新水平。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

当前,全国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从严治党任务十分艰巨。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充分表明党中央在反腐倡廉工作上的态度和决心。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警示我们,反腐倡廉工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轻视不得、放松不得。

我市对外形象和影响力的提升,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增强,为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大发展、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与之不相和谐的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刁难勒卡、不作为等现象,尤其是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等行为,干扰制约了我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我们必须树立抓环境建设就是抓机遇、抓关键、抓发展、抓生产力的思想,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措施,全面履行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肃查处破坏软环境建设的案件,全面优化软环境建设。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化,构建惩防体系的工作中,需要一支清正廉明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目前,我区纪检监察干部总的看思想是积极向上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在工作作风、工作机制等方面还存在着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我们要在继续巩固全系统“做党的忠诚卫士”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中纪委的要求,把对党员干部的权力观教育和荣辱观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未来五年,是XX快速发展、加快开放、更具活力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阶段。今后五年我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章作为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全面完成各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XX、实现XX腾飞、全面完成区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根据这一指导思想,经过三年的努力,初步形成符合XX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运行机制;到2010年,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党章,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

(二)强化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全面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四)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五)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源头治理工作。

(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七)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同志们,我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区委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围绕我区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深入反腐倡廉,为实现XX腾飞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为圆满完成我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党代会上纪委工作报告篇2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深刻变革、工作格局深入调整、方式方法重大创新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新思路新要求,聚焦中心、突出主业,严纠“四风”、严惩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层层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市委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和强调党委班子、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市委书记吴蔚荣同志在全省率先向省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抓落实,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全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全部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书面报告,县、乡两级党委所有主要负责人和市、县两级部门党委(党组)部分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并接受评议。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制度,有31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3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责任告诫。

(二)深入开展正风肃纪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十严查、十整治”,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从具体问题抓起,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加大明查暗访、通报曝光力度,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574起,处理62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29起。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中心镇“三公”经费使用、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和发放津补贴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食堂搞歪风、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借机敛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申“七个一律”规定,深入治理“酒局”、“牌局”。严肃整治庸懒散慢等“为官不为”问题,对“五水共治”、市级重点项目推进和市级部门42个关键岗位开展全媒体问政,对80名在“多城同创”、“三改一拆”等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予以问责,督促11个市级部门认真整改“1+7”审改制度不落实问题。深化“廉洁村”创建活动,发挥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检查,狠刹基层歪风。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持以零容忍惩治腐败。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285件(次),立案1410件,处分130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人,乡科级干部9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7人,为64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市纪委立案查处了黄岩区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金小云,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竞贤,温岭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永兵等一批大案要案。同时,注重抓早抓小,进一步加大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87人(次),提醒教育2424人(次),诫勉谈话185人(次),着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实名举报办理、领导包案、部门负责人接访办信等制度,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抽调骨干力量全程参与接访、联络等事宜。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交办涉纪信访件的办理工作。

(四)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和部门党政正职问廉制度,全面实施廉政风险干预。加强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先后有918名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考廉和法纪条规知识抽考,有114名市管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参加了党性党风党纪培训班。召开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层层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全市有5万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试行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制度,对27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谈话,切实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开展正风肃纪小品专场演出、廉政微电影大赛等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五)扎实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在保持机构、编制和职数不变的情况下,执纪监督人员占比从原来的49%提高到70%,执纪监督力量得到明显加强。大幅度削减市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不再参与152个,保留14个,精简91.6%。制定市纪委服务推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正确处理好聚焦主业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实现由直接参与检查向监督问责的转变。

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制定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完成了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县(市、区)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的意见。建立台州市重点工程廉政监察专员制度,廉政监察专员正式进驻市沿海高速公路指挥部,全面履行对沿海高速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干部廉洁情况的监督职责。

认真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紧紧围绕“一为主、两报告”的要求,积极探索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的办法和程序,形成了查办案件沟通协调机制、问题线索收集研判移送工作机制、安全文明办案工作机制等一批制度成果,得到了中央纪委、省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六)努力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年来,市纪委常委会积极协助市委抓好全市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委始终把履行监督责任贯穿于案件查处、正风肃纪、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率先垂范、走在前列的要求,下大力气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主业在我心中”大讨论活动,促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把思想统一到主业主责上来,把精力集中到执纪监督上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全市派驻(出)机构干部、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负责对市纪委机关及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2014年下半年以来,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25件(次),立案查处2人,建议调离岗位1人,组织除名1人。全面清理规范市纪委监察局权力事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机关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党员志愿服务、慈善义工服务、慈孝走访等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从善如流的良好氛围。

对市四届三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市党代表有关提案建议意见,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落实解决办法。针对惩防体系工作计划未及时制定的问题,年初制定了台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责任。针对作风常态化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责任部门,制定出台了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市级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管理等规定。针对各类建设指挥部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对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各类指挥部,搞好清理整顿,加强制度建设,切实防控廉政风险。针对市、县两级纪委职能转变不到位、执纪监督主业不够突出的问题,根据“三转”要求,市、县两级纪委全面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将权力清单、“阳光工程”、“四网融合”便民服务等工作顺利移交给主责部门,进一步聚焦中心、突出主业。

在过去的一年里,市纪委的工作得到了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理解支持,也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2014年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为89.18分,比上年提升3.78分,居全省前列。在此,我们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照市四届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和年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总的来看,市纪委协助市委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但仍有少数工作没有很好完成或者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比如,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没有落实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案双查”制度还没有很好落实;组织协调源头治腐工作力度有所减弱;派驻机构执纪监督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精力不集中问题还比较突出;县、乡两级落实“廉洁村”创建六项核心制度不够有力,一些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农村涉纪信访举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等等。这些不足和问题,都必须在今年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建议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但中央的坚定决心、群众的积极参与、干部的普遍支持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为我们深入推进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和体制环境。为此,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必须把力量和精力集中到着力解决台州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上来,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努力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实。必须把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注重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既要零容忍惩治腐败、正风肃纪,又要重视机制制度建设、加强源头治腐;既要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又要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既要对干部从严监督管理,又要对干部关心关爱、教育提醒。必须把群众期望和群众利益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反腐败实际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四届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抓“四风”、严惩腐败,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落实“八八战略”总纲领、建设现代化港湾都市区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到首要位置,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严明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切实做到组织上讲服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强化“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对党组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

开展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行动上讲纪律。重点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四届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缺乏担当、失职渎职的干部,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继续协调推进全媒体问政工作,推动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正确履职、高效办事。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继续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纪律保障。

(二)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治党管党的政治责任

着力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解决主体责任层层递减、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完善主抓直管机制,凡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集体讨论决策,并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深化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制定完善上一级纪委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纪委委员审阅评议等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完善约谈提醒制度,对反映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轻微违纪问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加强专项督查,大力推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敢于监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照规定及时督促同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三书两报告”等制度。建立健全各级纪委书记专项述职和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开展县(市、区)纪委书记向市纪委报告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试点。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要大力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继续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协助市委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抓好责任分解和监督检查。

严格责任追究。健全完善考核、巡查、问廉等制度,加大对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严重顶风违纪搞“四风”,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要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坚持抓常,一锤接着一锤敲。以抓铁有痕的决心、治本断根的韧劲,巩固正风肃纪新常态。加大执纪监督、通报曝光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畅通举报渠道,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坚决查处庸懒散慢等“为官不为”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

坚持抓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及时揭露“四风”的各种“隐身衣”,发布预警信息,强调纪律要求,提醒和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和主动纠正。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狠刹“四风”,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积小胜为大胜,巩固和深化正风肃纪成果。

坚持抓长,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把严抓“四风”与健全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接待费违规转移、规避检查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节礼等问题,协调和督促主责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开展作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案例剖析和案例指导,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全面落实。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侵吞国有资产,贪污贿赂、买官卖官、腐化堕落的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地霸”、“村霸”以及基层干部阻挠妨碍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推进的行为。

完善纪律审查机制。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司法、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健全案件发现机制,完善实名举报制度,建立健全执纪执法机关涉腐信息互通和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实行问题线索管理上收一级,强化集中管理、集中排查、规范处置。健全案件突破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做到查处迅速、移送及时。进一步提高办案科技含量,提高案件初核、调查取证、定性量纪、处理执行等能力。

重视纪律审查综合效果。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及时开展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建立健全案件分析、案情通报等制度,指导督促发案单位剖析原因、建章立制、加强预防。纪律审查要从重温党章、剖析灵魂入手,让违纪干部深刻检查、真诚忏悔,拯救本人,警示他人。全面实施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制度,对这些党员干部,既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又要时刻关心、真诚帮助。

(五)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全力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和支持下级纪委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认真总结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经验,研究制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具体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指导。制定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提名考察的具体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充实后备人选库,健全交流推荐制度。

深化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指导意见,完善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稳步推进派驻工作全覆盖。理顺派驻机构工作关系,认真落实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由党委(党组)主抓直管、日常工作由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承担、派驻机构专司监督职责等要求,推动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干部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定期向派出机关当面报告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市纪委各派驻机构要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派驻机构向派出机关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联系、巡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各县(市、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认真履职、发挥作用。

(六)加强组织协调,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工作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具有台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扎紧制度笼子。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述职述廉等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继续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着力解决利用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问题。健全完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执法)、工程建设、物资(服务)采购等制度。督促主责部门深入推进权力清单、“阳光工程”等有关预防腐败的工作。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完善廉政风险干预、任前考廉、党纪条规知识抽考等各项教育制度。实施廉政文化全覆盖工程,发挥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示范点作用,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廉政文化建设。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加强舆论阵地建设,整合宣传资源,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涉腐涉纪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七)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协调和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三整治两规范一创建”专项行动。整治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开展重点村专项整顿,加强自然村财务清理。整治少数农村基层干部贪污侵占问题,严肃查处非法征占、“以租代征”以及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等问题。整治涉农涉地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全面落实村级财务逐笔公开。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推行村(居)务监督清单制度。严肃查处村干部违规承包工程项目谋取私利案件。深化“廉洁村”创建活动,着力推动六项核心制度的落实。

开展“农村涉纪信访化解年”活动。实行挂牌销号,集中整治一批涉纪信访重点乡镇(街道)和重点村。协调信访、法院、检察、公安、财政、国土、农业、审计等相关单位,着力解决一批农村信访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办理农村信访举报的主体责任,对村级信访突出、化解不力的乡镇(街道),要倒查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实行严格追责。

(八)巩固深化“三转”成果,着力打造忠诚、担当、干净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聚焦中心任务。巩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成果,市、县两级纪委要继续挖掘潜力,确保把更多的力量配备到主业上来。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纪(工)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分管和承担其他工作等要求,配齐配好专职纪检干部,做到专职专用。

锤炼能力品行。要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和能力建设,做到打铁首先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实干担当的表率、干净干事的表率。加大培训、交流力度,加强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强化监督管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人民期盼、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改革,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党代会上纪委工作报告篇3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构筑了领导干部和教职工思想道德防线

我院坚持把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基础性工作来抓,广泛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有针对性的加强理想信念、党纪国法、优良传统教育,运用正反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较好的发挥了大宣教格局作用。在开展整体宣教工作中,学院纪委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学院党委中心组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为重点,进行专题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我们还利用《党风廉政教材》、《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例选编》、警示教育片等资料,以及院报、广播、宣传栏、校园网络等阵地,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一年来,共印发学习资料6000多份,组织观看英模人物电影2场,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8次,观众共计900多人次。出版反腐倡廉宣传专栏板报16版。举办“树荣辱观、唱正气歌”演唱活动3场,参加演唱的教职工总人数达530人。召开廉政文化建设研讨会2场,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6场,听众人数达1500多人。组织开展“家庭助廉教育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及征文比赛。今年5月份,为了更好地推进家庭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反腐倡廉的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学院纪委和女教职工委员会联合下文,响应市纪委、市妇联的号召,要求以各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参加“家庭助廉教育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及征文比赛。通过开展这一活动,发挥家庭在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营造了反腐倡廉的良好家庭氛围,筑牢领导干部和教职工思想道德防线。

(二)深入开展纠风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

2006年9月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到位后,对纪委工作高度重视,党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学院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党政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纪委办。同时,结合学院的实际,制订了《百色学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学院纪委及时召开了教职工大会,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传达了上级的精神,并对我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部署。从2006年9月至10月,学院开展了自查自纠和集中专项治理活动。通过专项治理,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加深了对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上来。在本次活动期间清理小金库金额18万多元。

(三)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教育,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意识

学院纪委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2007年4月25日至30日,学院党委举办了为期5天的中层领导干部上岗培训班,对新任的70多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执政能力、办事能力、党风廉政建设等教育培训。4月16日,我院纪委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文化传达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07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任务。6月18日,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文化主持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文件精神会议,各单位主要领导、各系党总支(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中共百色市纪委贯彻实施《规定》会议精神,部署我院贯彻实施《规定》的工作。6月20日,在开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活动基础上,学院举行“塑师德、正师风、强师能、铸师魂”专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全面启动“塑师德、正师风、强师能、铸师魂”专题教育活动,提出了“以党风带政风、促校风带学风”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营造学院改革发展的和谐环境。9月7日,学院纪委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文化传达了全区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部署我院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书记周炳群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加强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反腐倡廉融入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各项工作中去,建立健全适应我院改革发展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办好百色学院提供政治保证。

(四)切实加大监督制约力度,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开展了廉政谈话活动,对新上任的70多名中层干部集中进行了廉政谈话教育。同时学院纪委负责人同下级领导谈话13人次。研究制定与党内监督条例相配套的制度,如制定了《百色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试行办法》、《百色学院基建、修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百色学院工程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百色学院委托社会审计暂行办法》、《百色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百色学院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学院纪委、监察审计部门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加大对学院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维修项目、仪器设备、大宗物资、图书教材采购等招投标以及食堂经营管理的监督工作。先后参与学院项目招投标(含基建、维修、教材、图书及部分设备采购)监督活动20多次。认真审计项目经费开支,审计金额2423.60万元,核减金额422.77万元,核减率17.44%。认真落实《关于党员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关于党政干部在公务活动中礼品登记的规定》、《关于实行招待费使用报告的规定》、《关于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90多人次。

(五)严格治理教育乱收费,杜绝了乱收费行为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招生收费、各种代收费的管理。坚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生思想稳定和学院教学管理秩序井然。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对生源组织、新生录取、入学收费等重要环节实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建立和完善了教代会制度、院务公开制度以及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制度等。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都通过教代会进行民主决策。学院逐步健全了维护师生切身利益的长效机制。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了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学院纪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系部、各部门,逐级落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对各系部、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评选、奖励惩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了良好育人环境

我们利用校园网等宣传工具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等,广泛宣传廉政文化。在建党85周年纪念活动中,先后组织教职工参加百色市“清风杯”气排球比赛、百色市领导干部廉政文化书画作品展、百色市“百澄杯”领导干部好作风演讲比赛以及组织师生观看歌颂清正廉洁的桂剧《大儒还乡》和宣传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事迹的电视新闻片《仇继日》等活动,有效地推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八)狠抓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了纪检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学院纪委高度重视纪检部门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在机构编制偏紧的情况下,单独设置了纪委办和监察审计室,并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审计人员4人。各党总支(支部)设立了纪检委员,具体负责党总支(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学院纪委加强基层纪检干部培训,派出纪检干部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班,并在院内组织各种培训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作风整顿、参与重大活动的实践与锻炼,使广大纪检干部的理论与政策水平不断提高,执纪监察能力不断增强,为全面完成学院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作风问题仍比较突出。纪律散漫、得过且过、个人私欲膨胀、不顾全局、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有待健全。三是有的同志存在搞小团体和搞帮派拉关系的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过去一年的工作体会

回顾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主要有以下的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方向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践证明,明确领导责任是实现党政齐抓共管的关键,只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协调各方力量,抓工作规划、任务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重心,只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积极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扎实开展;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意识,是落实部门各负其责的基本保证,只有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才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量源泉,只有紧紧依靠党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深入开展。

(二)必须坚持围绕学院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学院发展大局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和促进学院改革和建设的顺利发展,维护学院大局的稳定。因此,要将净化育人和学术环境,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政治保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任务;要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保证从严治校、依法行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心;要把弘扬正气、化解矛盾、理顺关系、堵塞漏洞、健全制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绩效,作为检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三)必须坚持制度创新,抓牢源头治腐这个关键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治本的方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而制度建设,无疑是反腐治本的最有力措施,只有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和完善以人、财、物为重点的各项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践证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管权,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

(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创新精神狠抓落实

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明确具体。就学院来说,关键是抓好落实。要在学好文件、吃透精神、全面了解学院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将上级的方针政策与学院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提出具体要求,又加强指导,有针对性地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关键环节、要害部位,要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同时,要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抓落实责任制,通过督察、总结、奖惩等形式,努力营造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三、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紧紧围绕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中心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融入基建、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各项工作中去,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探索建立健全符合高校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狠抓落实,为把百色学院建设成为区域性中心本科院校提供政治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关键要把广大领导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一年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不能低估社会上各种腐败现象对学院干部职工产生的负面影响。从目前高校发生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任务也是繁重的。所以,纪委要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要切实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要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众,从实现学院持续发展和稳定;从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从严治教,提高办学实力;从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从办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高度,来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协助学院党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核心制度。要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发扬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和责任更加明确,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更加到位,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进一步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精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从学院实际出发,积极建立健全符合高校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1.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明确教育目标和任务。要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整合学院教育资源和优势,根据不同对象,制定不同的教育规划,提出不同的教育目标和要求。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重点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的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教职工中,重点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教职工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引导教师爱岗敬业,认真向学生传授先进思想、科学知识和做人道理,克服教学、科研活动中的功利主义和浮躁心理,弘扬严谨治学的优良作风,在思想政治、道德操守、精神风貌等方面以身作则,真正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青年学生中,把廉洁教育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整体部署,与校园文化建设相配合,与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引导大学生树立廉洁理念,养成廉洁习惯。

2.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继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增强党性意识、自律意识、接受监督意识的教育。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牢记 “两个务必”,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于律己,不辱使命;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条规,从各种触目惊心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六个不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决不能发生中纪委强调的有关顶风违纪的各种行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境界和胸怀,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教育活动一定要紧密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实际,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克服形式主义。

3.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干部的从政行为。要提高加强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实际,积极协助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健全和完善的制度严格规范干部的从政行为,逐步实现“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靠制度提升学院管理水平”的目标,为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从严治教,为学院建设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加强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4.以监督权力运行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继续高度重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体系,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监督对象上,突出对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继续坚持“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在监督内容上,突出对重点岗位和环节、部位权利行使的监督。包括干部任用、人事调配、基建项目和维修项目、仪器设备、图书、教材、后勤经营、招生、教育收费、财务资金运行、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等环节。在手段上,突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综合运用其他监督形式,拓宽渠道,形成合力。善于挖掘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加强防范,促进规范管理。积极协助党政领导班子继续推进院务公开、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工作的开展。要认真按照信访条例做好信访工作,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确保群众监督渠道的畅通,进一步发挥好党风监督员的作用。通过纪委的组织协调,把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学院逐步形成廉洁从政和有效治理腐败的工作机制,使权力的运行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各种权力的正确行使。

(四)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严肃性

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依然繁重的情况下,坚持党委对办案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要抓住查办案件这个重要职能,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严格案件报批程序,加强与下级的沟通,使办案工作有方向、有力量、有办法、有保障而健康稳妥地开展。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旗帜鲜明地反腐败,毫不放松地保持办案工作力度。坚决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商业贿赂等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通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维护学院和教职员工的利益,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努力探索纪检工作的规律,不断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纪检干部身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第一线,加强自身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提高纪检干部素质,特别要努力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对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能力。要坚持原则,扎实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探索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不断提高我院纪检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为学院建设发展奠定了坚定基础。今后,我们还要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任务十分繁重。学院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将肩负起更加繁重的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学院第一届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求真务实,积极工作,努力开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和完成学院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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