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督查会议上的讲话

2017-01-12

督查就是督促和检查。政府督查是指督查主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督查制度,对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以保证政策执行的效果。政府督查实质上是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实施的一种行政控制活动,通常包括决策督查、专项查办、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等职能。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督查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在督查会议上的讲话(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督查会议,主要任务是对《行政许可法》颁布十年以来,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程序,促进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刚才,法制办褚春华副主任汇报了全市《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吴江区政府以及盛泽镇的同志都发了言。大家讲得都非常好,下面我想谈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肯定十年来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行政许可法》自20xx年7月1日施行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了大量工作,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总体看,我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做得比较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取得了积极进展,行政许可权的监督机制保障到位。但也要看到,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相比,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任务繁重。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仍呈现不平衡,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相对滞后,各地在工作中还面临着不少问题。比如,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定性把握不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上下衔接不够,影响清理工作步伐;现行的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时限等过于原则笼统不便实施;取消行政许可后如何监管;清理实施主体、清理收费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深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需要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也需要在具体贯彻实施中不断探索创新。

二要认识贯彻《行政许可法》对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行政许可法》是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对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许可的费用、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也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律依据。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行政许可法》从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关系出发,严格控制行政许可设定权,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例如,《行政许可法》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我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并明确要求地方原则上只有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才能设定行政许可,然而我市实际情况来看,仍有一些部门以规范性文件设置登记、年检、认定、备案等管理措施,变相增加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把行政权力、公共权力部门化、利益化。究其原因,还是政府职能未转变,官员法治意识淡薄,仍习惯传统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从长远来看,我们国家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再继续走老路,靠政府扩大债务、单纯经营土地,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势必会形成过剩产能,肯定走不长,也走不通。即便短期有效,长期代价也很大。所以,对政府来说,无论是当前稳增长,还是长远谋发展,都要靠改革创新。这就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下决心破除审批多、办证多、收费多、罚款多的体制机制障碍,把推动发展的着力点放到发挥企业、市场、社会力量的作用上来。当前,我市正在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明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法定程序设定的带有行政审批性质的登记、年检、年审、监制、认定、审定等管理措施,一律取消。以强制备案、事前备案等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的,一律取消。政府部门以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这些要求非常好,也是符合《行政许可法》精神的。因此,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必然减少和限制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其本身也有助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和行政管理体制。

三要突出机关服务意识,行政许可实施应当更加便民高效。行政许可和审批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可概括为“法无明文不可为”,这对老百姓利益影响甚大。多少年来,老百姓“跑审批”有说不尽的酸甜苦辣。最近,李总理举了个例子,北京一所高校的一位毕业生,回到家乡创业,办一个书店,在多个部门跑了30多趟,花了不少钱,历时三个多月,总算办起来了。但开业后,各种检查、收费、罚款就跟着来了,没钱就拿书,最多的一次拿走了140多本。最后,他一气之下关门不干了。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目前行政审批设置仍过多过滥,实施行政许可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其实《行政许可法》很多规定很好,例如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便民的原则;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这些是保证许可便民高效的制度保障,然而要这些制度落地,这离不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意识是真正以人为本的意识。行政机关也应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真正实现行政管理的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也要通过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防止执法扰民。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中,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材料的,能够通过行政机关间资料共享解决的,不要再行报送;能够通过在市场提取产品进行监督的尽量不进入企业提取产品;通过书面材料审查即可发现问题的,尽量不进入生产经营场所检查;能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计算机联网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就不要求被许可人跑到行政机关报送材料;能够利用较小管理成本达到管理效果的就不用高成本管理手段。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激发社会的活力,营造公正发展环境,让企业、社会更有创造力,就可以带动更多的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要积极转变监管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后续日常监管工作。当前,假冒伪劣、欺行霸市、坑蒙拐骗、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而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损害人民生命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更是令老百姓深恶痛绝。这些领域恰恰反映了审批监管缺位的问题,我们必须扭转和克服长期以来由于批管一体导致的“重审批、轻监管”,杜绝“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的现象。做到这一点,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职能,充实监管机构、人员,改变过去的年检为月检、季检、日检,改定期检查为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逐步做到疏而不漏,防止再走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二是要完善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社会的信息沟通与协作机制,改变行政许可的决定机关与行政许可的监督机关脱节、违法行为地的行政机关与行政许可决定机关、行政机关与个人、组织互不通气的现状。扩大发现违法行为的信息来源,做到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违法行为;三是要提高监督有效性,行政机关就要加强监督力量的配合,要注重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的衔接规则和争议解决机制,保证批后管理的有序进行,真正做到审批简便规范,监管到位有力。

四是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抓紧建立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加快征信系统建设。五要强化对行政许可权的监督,推进廉政建设。《行政许可法》在行政许可设定、具体实施、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从制度上能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的产生。但是《行政许可法》的具体实施环节还需要我们去细化,通过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来规范,而实施环节又是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目前,有些部门强调各种原因,对窗口授权不充分,审批仍在各内设机构流转,办理环节多,期限长。实施行政许可,要明确责任、权责一致,注重事中事后监督。对违法设定许可和增设许可条件,或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为名行许可之实的,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特别要制止以许可增加收费的行为。要强化许可过程的监督,应使许可离开“程序”寸步难行。至今仍有一些人不重视程序,认为动机好或是为老百姓好,就不管程序。按照《行政许可法》,我们就不能撇开程序片面讲提速增效,而且从长远来看,维护程序本身才是真正有效率的。在贯彻许可法的问题上,许可步骤、方式、期限都要实现程序适时监控,这方面,我市行政许可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还需要不断探索深化。重视许可程序,就是要实现所有的审批环节在阳光下公平公正操作,审批中用权的环节少了,审批过程透明了,监督与制约就更加到位,就更有效遏制权力寻租,切实杜绝权钱交易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制度上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提高廉政建设水平。

同志们,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对地方立法、执法和监督工作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取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成效,为率先基本建设现代化提供法制保障。

在督查会议上的讲话(二):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督查工作会议精神,县委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督查工作会议,这是继县委十届二次全会、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县“两会”及党风廉政建设、政法工作、宣传思想工作专题会后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督查工作会议精神和县第十次党代会、县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近年来我县督查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研究督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县督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繁荣文明开放和谐新弥渡提供重要的推动力量。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督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重要性

作决策和抓落实是两个紧密相关的环节,而督促检查是推动决策落实的有力手段,是把决策变为现实的桥梁。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将督促检查作为党委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为政之要,贵在务实,重在落实。必须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确保党和国家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的高度,把抓落实的问题十分严肃地提到全党面前”。要求我们把求真务实和狠抓落实上升到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的战略高度来认识。省委、州委相继召开了督查工作会议,进一步把督查工作摆在了党委工作的重要位置,提出了加强督查工作的意见,为督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在当今时代,执政党决策的质量高低不仅反映了其执政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反映了党委政府布政、施政质量的高低。督促检查是党委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是否科学、符合实际,决策作出后能否一抓到底、落到实处,是关系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大问题。作为执政党,既要作决策,更要抓督查,抓落实。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谋利益,关键是要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上级党委和县委的决策充分体现了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切实把上级党委和县委的各项决策贯彻落实好,就是最好地为人民谋利益,如果决策得不到落实,不仅会失信于民,损害党的形象,也违背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因此,督促检查工作必须做大量实际而不表面、深入而不肤浅、具体而不抽象的工作,真正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践过程,成为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实践过程。

(二)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繁荣文明开放和谐新弥渡的迫切需要。县委政府明确提出建设全省中等县的目标,并把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具体化。目标已定,蓝图已绘就,现在应该怎么做?我看答案只有一个,就是靠全县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靠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督查。再好的蓝图,不落到实处,就是虚无飘渺的空中楼阁;再正确的决策,不落到实处,就是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实践证明,我们所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是狠抓落实的结果;所存在的许多不足,正是抓而不实的后果。做好今后的工作,关键是抓好落实。我们必须把抓好落实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并在抓落实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必须紧密联系实际,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转化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实实在在的成效。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部署上来,把全县干部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凝聚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狠抓落实的干劲激发起来,不断加大督促检查抓落实的工作力度,把建设繁荣文明开放和谐新弥渡的各项目标任务一件一件完成,一步一步变为现实,努力推动弥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三)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领导水平的必然要求。领导工作包罗万象,千头万绪,但归结起来最主要的职责是科学地制定决策,锲而不舍地抓好决策的落实。没有决策就谈不上落实,没有落实,决策也就失去了意义,两个环节缺一不可。督促检查是一个重要的领导环节和领导方法。抓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负有第一位的责任。目前,我县有极少数乡镇和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布置多,检查少;一般号召多,具体指导少;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的现象。文件发了,责任书签了,工作不了了之,这与县委政府强调的狠抓落实工作的要求,与全县发展的良好势头是格格不入的。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委政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着力在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上下苦功夫,下硬功夫,下细功夫,少说多做、说到做到、重在实践;不能多说少做,更不能只说不做。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状态,真正把抓落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通过有实效的督促检查,把县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近两年来,我县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政府团结和带领全县各族人民,紧紧围绕建设全省中等县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打开了新局面、取得了新成效、出现了新气象。这些成绩的取得,督查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县委政府及各级各部门领导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不仅亲自抓督查、做抓落实的表率,而且经常给督查部门交任务、压担子,解决了大量具体问题,为督查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领导下,督查部门按照求真务实和狠抓落实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全县的工作重点,加大力度、创新机制,拓宽领域、改进方法,督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督查任务,为推动县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我谨代表县委、政府,向全县所有关心支持督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近年来的督查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是领导重视是前提。我们始终把督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配强人员;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督查工作,身体力行带头开展督查工作,形成了领导督查、督查领导的良好局面,为全县树立了榜样。

二是落实责任是保障。有责任才有动力,我县始终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部门领导负具体责任的督查工作责任制,把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层层签定责任状,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担责任。

三是围绕中心是重点。县委政府在一定时期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统领一切工作的纲,如何确保其顺利推进和落实,事关全县的大局。我县的督查工作始终围绕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这一中心,始终使自己的工作能站在一定的高度,不断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贴近了县委政府的工作思路,突出了工作重点,赢得了主动,不断提高了督查工作的实效。

四是严格程序是关键。凡事有章可循,按序操作,就会收到水到渠成的效果。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把督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无论是上级领导的批示件还是县内组织开展的督查,从立项、组织、情况收集、发《督查专报》到上报领导和督办机关都严格按督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推动了工作,提高了督查工作的水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县督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开拓创新精神不足,思想不够解放,工作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方式不新;二是有极少数领导和部门对督查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解上有偏差,缺乏对督查工作前瞻性、深层次的理解;三是有极少数领导和部门对督查工作不重视、不支持、不关心、不配合,对所督查的工作缺乏一种正确的态度,敷衍了事,障碍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四是督查部门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督查队伍、网络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创新,真督实查促落实

20xx年是我县拓展巩固发展成果、确保新经济增长点初显成效、顺利实现全省中等县目标的关键一年。新形势新任务,使督查工作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繁重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适应新形势,实现新转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创新,以更大的力度抓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推动我县督查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建设繁荣文明开放和谐新弥渡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要解放思想抓督查。实现我县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最重要的是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要实现全省中等县的目标,就必须比别人更快的速度加快发展,同样也就意味着要比别人更苦更累。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解放思想,坚决摒弃一切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思想观念,转变一切安于现状、无所作为的精神状态;牢固树立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发展意识,勇于开拓、敢为人先的竞争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上来,以解放了的思想狠抓工作督查,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统一思想中加快发展,把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要围绕中心抓督查。开展督促检查,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行,这是一条重要的原则。任何工作都要突出重点,抓主要矛盾,抓督促检查更是如此,不能不分轻重缓急,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强化重点工作督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要求,根据县委政府提出的建设繁荣文明开放和谐新弥渡,实现全省中等县的目标,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十六项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县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经常深入基层和实际,了解真实情况,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从广大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加大督查力度,协调各方力量,逐项协调落实,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真正让群众满意。

(三)要攻坚克难抓督查。督促检查工作的力度主要体现在敢不敢于、善不善于抓矛盾和问题上。当前正处在我县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紧紧抓住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复杂困难和问题,以解决决策不落实为重点,狠抓重大工作落实。要敢于直面困难、正视矛盾,主动深入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研究办法、采取措施、化解困难,坚决克服那种“见困难就让,见好处就上”的错误行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以百折不挠的意志攻坚克难,使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要求真务实抓督查。督促检查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是连接决策与工作实施的中枢环节,事关县委政府执行力的强弱。我们要克服有的单位和极少数领导干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对上级精神照抄照转,工作中重形式、轻内容,图热闹、造声势,办事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导致一些事情就是在一片表态声中落了空的问题。因此,要坚持求真务实和重在落实、功在落实的原则,下大力气抓好督促检查工作。要抓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要采取有效方式检查验收,决不能重决策、轻落实,有布置、无检查,马虎应付,不了了之。当前,要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检查落实,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要用抓落实的成果检验督查工作的成效,立足于解决问题,着眼于工作的效能和效率,使督查工作督在实处,查出结果,做出成效。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只对领导负责、不对群众负责的做法和现象。只有下功夫抓落实当中的不落实问题,才能更有利于推动决策的落实。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求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不贪一时之利,努力把督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使每项工作都经得起时间、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五)要创新方式抓督查。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继续坚持综合反馈、催报检查、督查调研、实地督办等行之有效的督查方法,同时,要积极探索抓督查促落实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努力做到以下几个结合。一是督查和调研相结合。要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或倾向性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领导提供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决策建议。二是面上督查与点上抽查相结合。对重大决策的督促检查,除要求有关部门报告贯彻执行的情况,还要选择一些不同类型的单位、点位加以检查,使掌握的情况更加可靠,整个工作更加扎实深入。三是督查反馈与通报典型相结合。要表扬先进,树立典型,但也要克服“报喜不报忧”的不良风气,对工作中存在不足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批评。四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于领导批示办理的事项,除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明查之外,还要选择时机对一些敏感、重要的事情进行暗访,掌握更多的信息,为领导提供真实情况。五是办理和走访相结合。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在办理过程中,不仅要认真调研,采取电话信函等方式征求代表和委员意见,还要尽可能多的走访代表和委员,当面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六是督查和服务相结合。要把日常催办与协调服务相结合,对催办中发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帮助承办单位认真解决,把相关方面的力量集中起来形成合力,创造落实的条件。

(六)要完善机制抓督查。要认真总结我县督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思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县完整、科学、行之有效的督查工作机制,推动督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要建立健全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向组织报告所负责分管工作落实进展的情况;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及时督查、收集整理并实事求是地向县委政府报告乡镇、县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要联合力量抓督查。积极探索将县委政府督查工作和人大依法监督、工作监督,政协及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党风、政风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建立督查工作组织体系,形成督查工作合力。要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对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县委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要及时通过适当的形式,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情况通报。要建立督查考核评价制度。县委组织部门要将督查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督查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进行任务分解,并立项督查;对年度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要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督查。

三、加强领导,建强队伍,为开创督查工作新局面提供保障

做好督查工作,加强领导是关键。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加快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关心支持督查工作,齐心协力抓好督查工作。

(一)要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加强抓督查、促落实的意识,努力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力度,做好督促检查抓落实工作。要强化督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州委的要求,县委决定,成立县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由县纪委李书记、组织部段部长、县委办舒主任、县政府县长助理欧阳正雄任副组长,有关方面的领导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抓好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定期研究部署督查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部署重大决策督查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督查活动。各乡镇及县级综合部门也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督查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各级主要领导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强烈的督查意识,负全责、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既当督查工作的谋划者、指挥者,又当督查工作的参与者、实践者,身体力行地做好督查工作。要定期听取督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督查工作问题,安排督查工作任务,履行好领导和指导督查工作的责任,切实做到重视督查、研究督查、带头督查、运用督查、支持督查。

(二)要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做好督查工作,关键在人。要按照“讲政治、勤学习、善思考、干实事、正人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督查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教育,切实增强督查队伍的“四种意识”。一是要增强政治意识。督查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督查人员必须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有敏锐的政治判断力和政治鉴别力。要善于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去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协助领导处理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要增强学习意识。学习是进步的先导,只有不懈地学习、学习、再学习,才能提高综合素质。督查人员要适应新形势,不断从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武装、充实和完善自己,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要努力学习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委政府年度各项决策部署,培养和保持积极向上、敢于负责、谦虚谨慎、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使自己真正成为能够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和情况的多面手。三是要增强服务意识。督查人员要立足于当服务员,增强服务意识,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在服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到群众满意、领导满意、机关满意、自己满意,从而实现自身的价值。四是要增强敬业意识。勤奋敬业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只有爱岗敬业的人,才会在工作中追求卓越,努力做到最好,希望在座的与会同志都能自觉增强敬业意识,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勤奋敬业,扎实工作,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大的成绩。

同志们,督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省州督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集全民之智,举全县之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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