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律手抄报

2016-12-13

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才能让自己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你知道法制手抄报怎么做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青少年法律手抄报,希望大家喜欢。

青少年法律手抄报的图片

青少年法律手抄报图一

青少年法律手抄报图二

青少年法律手抄报图三

青少年法律手抄报的资料

名人守法故事

1、列宁守纪的故事

有一次列宁去克里姆林宫理发室理发。当时,这个理发室只有两个理发师,忙不过来,很多人都坐着排队,等候理发。列宁进去后,大家连忙让座,并且请列宁先理,可是列宁却微笑着对大家说:“谢谢同志们的好意。不过这样做是要不得的,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公共秩序,按照先后次序理发。”他说完后,就随手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最后一个位置上。

2、我也要遵守制度

那还是在延安的时候,毛主席去医院看望关向应政委。两人愉快的在病房里交谈起来。护士进来说:“同志,医生吩咐,病人要安静,不能会客。”毛主席谦和的说:“对不起,小同志。”随即辞别关向应离开了病房。

义务教育法知识

1、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5、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6、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8、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9、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10、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以上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青少年法律手抄报,欢迎大家阅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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