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治的优秀散文欣赏

2017-02-24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有关法制的优秀散文,供大家欣赏。

有关法治的优秀散文欣赏:永恒的话题——法治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亚里士多德是一个可以超越但无法绕过的人。作为古希腊法治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法治思想对西方的法治思想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本文我将对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进行简单阐述和解读,并探寻它对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启示。

首先我们需要来了解一下法治的含义。主张实行法治的亚里士多德未给予“法治”以明确的含义。他说“要使事物合于正义,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他将法律的特点概括为三点:1、公正性;2、可变性;3、遵守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具备两个基本要素,即法律的至上权威和良法之治。因为法治包含两重意义:1、已成立的法律要获得普遍的服从;2、服从的法律应当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良法”是法治的前提。法治的核心问题是“普遍的服从良法”。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法律的普遍服从无疑是强调法律的至上权威。其中包括公民和统治者。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统治者要守法。他认为,将统治权最终存在在法律中,使执政者依法统治,才是符合正义的做法,也是法治的内在精神。

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应该本身是制定好的良好的法律。法治就是“良法之治”,但是何为良法呢?亚里士多德指出:“法律的实际意义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

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是与其政治主张尤其是与其政体主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他认为,政体的性质决定法律的优劣,也决定着法治的真正实现。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不止一次提到优良政体与优良法律的关系。他说:“相应于城邦政体的好坏,法律也有好坏,或者合乎正义或者不合乎正义。这里只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法律必然是根据政体制定的。”在例如代表富人的寡头政体这些到处充满私利与偏见的变态政体下制定的法为恶法;在适合大多数人和最有利于城邦的政体如共和政体下制定的法为良法。良好的法律和良好的政体都渊源于“正义”,它们的目的都是谋求一个城邦的长治久安,增强公民的幸福感。(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亚里士多德非常重视法治的作用。他是提出法治优于人治的法治理念的第一人。他把“人治”看作与“法治”是水火不容的对立物。“人治”就是君主政体的“一人之治”,不但违背“正义”原则,而且是危险的。因此,他坚持“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他用人的本性相对于法律特征的局限性论证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人在达到完美境界时,是最优秀的动物,然而一旦离开了法律和正义,他就是最恶劣的动物。”国家要长治久安,就必须建立一种优良政体,优良政体不应是人治政体,应当确立一种权威性的理性规则。这个理性规则就是法。法律是没有感情的,更无自己的利益可言, 是“免于一切情欲影响的神祗和合理性的体现”而人的本性是有感情的,如果任凭个人感情用事,往往会导致偏见和腐化。人治的弱点也就暴露无遗。

实行法治也是出于对制约权力的需要。这点我已在上文关于法治要求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这一部分加以阐述,这里不再重复叙述。

多数人比一个人或者少数人聪明。法律是经过大众审慎考虑之后制定的,集体的智慧“往往可能超过少数贤良的智能”,并且“让多数人持有更大权力是合乎公道的”。

法律具有稳定性、明确性。法律一经制定不是随时可以改变的,这就比依靠统治者情感意志,知识能力的“人治”来得合理。城邦的兴衰不会因为统治者的个人因素而大起大落。同时,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尤其是借助文字形式表达,具有明确性。显然比人治更利于城邦发展。

法律是道德和文明生活不可或缺的条件,是造就文明的重要力量。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人类由于志趋善良而有所成就,成为最优良的动物,如果不讲礼法、违背正义,他就堕落为最恶劣的动物。”在他看来,必须让法律成为国家道德观念的具体表现并加以实行,否则就不会有文明的城邦生活。

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对于我国建设法治国家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他认为,要走向法治,就必须抓住立法和守法这两个基本的环节。立法的好坏,决定法律是否优良及其优良的程度,是法律能否被普遍遵从的先决条件;而守法则直接决定法治的成败。如果立法和守法都能达到法治的要求,法治就会因为内在于社会生活而成为人们普遍的价值准则和行为方式,那么法治社会也就有理想变成了现实。

相对应的,在中国,我们第一要坚持和完善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所以制定出来的法律也一定能够反映人们的权益需求。法律能否真正实施,在于它能否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只有人们相信法律史保护权利和限制权利的公正的事物时,人们才会尊敬、拥护和自觉遵守法律。

第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的权利制衡机制,加快法制化的进程。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根本原因在于缺乏严格有效的权利监督制约机制。只有权利的行使在法律的要求之内而不逾越,才是真正的“依法治国”。

有关法治的优秀散文欣赏:信任、信心、信仰和法治

按照词典对信任、信心和信仰三个词的一般定义来看,理解这几个词幷不困难,但把它们放在法治的语境里则显得有点复杂了。最近国内发生的诸多事件都充分说明,民众与政府之间在此三者的理解和处理上存在很大的差异。

信任是对他人的肯定性的接受态度并且相信通过依靠这种态度能够达到希望的目标和目的。从社会角度看,信任是人际交往和互动的基础,是社会和谐的基本表现。从法治角度看,信任包括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政府对民众的信任。前者是政府施政的基础和保障,后者是政府存在的民意反映与互动。

信心是可以使人得以获得他相信可以获得的东西一种心境。信心包括他信和自信。自信源于对自己的认知和了解,通常不会有问题。但是他信,即相信他人,则复杂得多。他信取绝于当事各方,也是各方进一步行动的基础。从民众来看,是否对政府抱有信心取决于政府的行为和能力,即政府是否有公信力。从政府来看,对民众的信心则决定于自身的制度建设和执政水平。

信仰,是指极度相信和尊敬而产生敬畏和崇拜的思想感情,并作为行动的榜样或指南。信仰是持久稳定的信任、信心和依靠的意念和意志。法治语境下的信仰是对正义的信仰。信仰和实现正义是法治的目标。

信任是法治的基础,信心是法治的动力,信仰是法治的保障。没有信任的社会不会和谐,没有公信力的政府就不会是法治的政府,没有对正义的信仰的社会不会成为法治的社会。

当前的中国社会正是缺乏对信任、信心和信仰的合理解读与和谐构建而形成的法治困局。民众对政府缺乏信任,一旦有突发事件,谣言满天飞,汶川地震的灾情发布和“周老虎”案件从正反两方面说明了这一点。政府对民众的认知与行为自主能力没有信心,动辄以民众素质低、时机不成熟为拒绝践行民主与法治寻找借口,如部分地区推行基层自治和民主选举举步维艰。整个社会没有形成对正义的共同信仰,依法办事没有形成社会共识,甚至普遍怀疑法治的效果与功能,走后门、找关系成为人们解决问题的惯常思路。

依法治国是法治社会的构建过程和我国的治国方略,其核心是依法治官,但在实际生活中被不断分化为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乡、依法治村,最后归结为依法治民,原来应该成为法治对象的官却成功变身为法治的主体,依法治国成为依法治民的堂皇手段。没有法治政府就不可能有法治社会,而建立法治政府必须先建立政府的公信力;建立公信政府,必须切实尊重和保障民众包括知情权和监督权在内的基本权利。只有政府与民众之间形成互相信任、互有信心、信仰正义的良好氛围,才能有助于真正实现法治。

有关法治的优秀散文欣赏:法治与我同行

当我写出这个题目时,不禁哑然失笑。当今社会,人类已温饱无忧,丰衣足食,尤其是近年来,由于我国独生子女的比例逐渐升高,年青一代的“小太阳”、“小皇帝”的现象更为普遍。他们不识稼穑之苦,不懂鞍马之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并把这一切看得如此天经地义;再加上父母过于溺爱,他们便“唯我独尊”。一切以“我”为中心,稍有不如意,他们就与父母反目成仇!

最近上海市正式颁发的《中小学生守则》。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礼貌待人,和谐邻里,学会感恩。这很切实际,因为今天许多学生都缺乏感恩之心。有些同学尽管家庭条件已属中上等了,但她们仍然和同学攀比,还嫌自己的父母没能力。

其实,生活中还有很多例子,他们离不开“法”。

武汉市有一位15岁的初三女孩拿着250元离家出走。一连三天泡在网吧里,沉迷于网聊,不吃不喝。最后,求助于110才回到家中。还有一位高二的16岁男孩在网吧里从玩电子游戏开始,一步步陷入“网聊”、“网恋”的泥潭,不能自拔。他的母亲沉痛的说:“网络就像一条毒蛇,缠住了我们家的孩子。我真想一头撞死在网吧里,让孩子们清醒过来”。通过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不健康的网络是朵罂粟花!

当然,我们还举出很多网聊的事例,总结出网聊的喻体,但一个个事例,一个个喻体只能说明网聊的一个侧面。网聊是什么?网聊只是虚拟社会的人际交流。你可以赞叹网聊,也可以指责网聊,但不要做违反法律的事。

中小学生犯的错误,仅仅只有网聊打游戏赌博吗?不,还有考试作弊!

据一份资料表明,每次考试,该校作弊的学生比例高达67%!特别是地理,历史,政治,生物四科,作弊者。尽管学校三番五次强调:如有考试作弊者该科以0分计。还要受到处分,并通知全校。但“作弊风”不仅未见减弱,反是迅猛之势,不可阻挡。

我曾问过一位同学:“你成绩完全有把握进前五名,你为什么要作弊?”他坦城的说“不能这么说,如果每个同学都不作弊,我也许能进入前五名。可是如果我不作弊,那么居我之后的同学就会因为作弊超过我,那么我在老师,同学中的地位就会因此而降低,我也因此而受歧视,所以我豁出去了”。许许多多的同学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不惜一切手段,因而忽略了法律的存在意义。

生活中的事例告诉我们:原来人心如此黑暗,恶自心生,生生不息。人心究竟是什么?是人性本善?又或是人性本恶?其实是恶由心生啊!

这个世界需要的是每个人的独立思考,需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而不是口头上的人云亦云和内心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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