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创业政策,江西残疾人创业政策
日前,上饶市出台新政策,政府为了鼓舞大学生创业而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具体的创业政策是指什么?上饶残疾人做创业又有什么相关政策?看完小编整理的江西上饶创业政策相关资料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江西上饶市出台扶持政策优化大学生创业环境
从上饶市劳动就业服务治理局了解到,为鼓舞大学生创业(致富),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就业帮扶、职业培训、岗位对接、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致富)提供政策支持。
据了解,为了更好的扶持大学生创业(致富),我市各地不仅建立了大学生就业帮扶、创业(致富)培训等举措,各地对创业(致富)的大学生还建立了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扶制度,为大学生创业(致富)者提供场地支持、能力提升等全方位服务,鼓舞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致富)。各地还在工业园区设立创业(致富)基地,帮助大学生在自主创业(致富)的道路上尽快起步、走向成功。同时,我市还出台了《上饶市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实施办法》,助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尽快提高职业技能,积存职业经历,增强就业能力,促进其就业。
为解决大学生创业(致富)面临的资金难题,我市出台政策对创业(致富)的大学生3年内免收治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且为大学生创业(致富)提供小额贷款,仅今年1月份,我市就发放小额贷款90万元帮助20名大学生圆了创业(致富)梦。同时,我市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大学生从毕业年度起3年内自主创业(致富)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我市还出台政策落实社保补贴,推进大学生就业。对提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的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财政部门按比例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对已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致富)高校毕业生,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江西上饶:残疾人就业创业有“靠山”
“我们残疾人创业不容易,可以说没有开发区的帮助扶持就没有我的今天。”近日,笔者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残疾人就业基地、董团乡平良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采访时,该合作社创建人占平良对笔者如是说。
占平良今年43岁,上饶经开区董团乡人。2012年,身体有残疾的他在接受经开区推荐的残疾人职业技术及创业培训之后,下定决心自主创业。很快,平良养 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便挂牌成立了。为帮助占平良更好地创业发展,上饶经开区残联积极深入其合作社调研,主动为其发展提供资金及技术支持。2014年,该区给 予7万元资金扶持其进行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让占平良的心里乐开了花。“有了政府的支持,我们残疾人创业更加有干劲。今年,我准备再扩大规模,争取把基地 做得更好。”目前该合作社占地面积280余亩,水面养殖100余亩,以养殖家禽、香猪、肉猪及鲜鱼等为主,合作人成员5户,带动劳动就业20余人,残疾人 占比60%。合作社以分散养殖、集中销售的模式,辐射董团10余个行政村,年产土鸡5000余只,鲜蛋200余万枚,出栏生猪五百余头,鲜鱼10万余斤, 年创收达40余万元。
据了解,上饶经开区残联始终把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以“一乡一基地”为目标,采取扶 持保护措施,规范残疾人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围绕残疾人创业就业需求,结合经开区实际,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采取“单位包村,干部包户”、“一帮 一”结对子,使全区残疾人能得到长期有效的创业就业帮扶。同时,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素质和技能,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地实用技能培训,有效提高了 残疾人的就业创业能力。截至目前,该区已培训残疾人400余人次,建立残疾人就业基地5个,支持残疾人个体从业(开店)6家。
2016江西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
一是予以财政补贴。
江西财政支持整合、创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园,重点抓好100个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3年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给予补贴;对返乡创业园评估为省级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达到国家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是予以财政支持。
江西财政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按规定同等享受。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纳入扶持范围;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是予以减税降费。
江西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至2017年12月31日,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是予以贷款贴息。
江西财政对全省范围内的返乡农民工等人员,符合创业条件的,可以向创业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所属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构,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二次扶持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可达30万元;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50万元;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企业,最高限额可达400万元。上述贷款期限2年,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五是予以购买服务。
江西财政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农民工等人员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参与建设或承担公共服务项目,支持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