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廉洁勤政承诺书

2017-05-13

爱国奉献明礼守信,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让我们一起加入到廉洁勤政的行动当中吧。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个人廉洁勤政承诺书,希望你喜欢。

个人廉洁勤政承诺书篇一

本人自愿承诺: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三、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私自索要钱财、通讯工具等。

四、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品,安排娱乐等。

五、做到持证上岗、着装严整,严禁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发生。

六、严格执行“十不准”和 “六条禁令”规定。

七、严禁公路“三乱”行为,瞒案不报、徇私办案、或私自减免职权范围外的赔补偿款。

八、保证不发生有理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的责任事件。

以上八条,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遵照执行,如有一款行为发生,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日期:

个人廉洁勤政承诺书篇二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委推行的《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一、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三、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四、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私用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休闲、接送家属子女上下班或者学习等。

六、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行为。

七、不违反规定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八、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九、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

十、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十一、不参与赌博活动。

十二、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十三、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十四、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重视和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承诺人:

日期:

个人廉洁勤政承诺书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廉洁自律意识,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本人将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

二、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8条禁止、52个不准”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依法按政策办事。要求别人不做的事首先自己不做,在廉政勤政上做出表率。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的工作体制机制,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中组织开展勤廉双述、民-主评议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管理权限,坚持凡本单位的“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做到事实求是,财务公开,不私设帐目。决不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决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搞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违反规定贪污挪用、骗取套取、截留抵扣等公-款和专项资金现象。执行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公开审计结果。

五、执行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决不借职务之便收受和赠送“红包”,“吃、拿、卡、要”,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请吃、吃请。

六、经常用“公务员八条禁令”对照检查自己,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小刺激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公务用车有关规定,不搞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七、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坦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八、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虚报浮夸、与民争利,禁止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土地林地流转出让等工作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在各种经营活动中收取中介费、回扣及礼金。

九、其他承诺: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情况,需要承诺的其他内容。

以上承诺,本人严格履行,敬请各级领导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承诺之处,愿意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单 位:

职 务: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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