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攻略:办理时间变成半年

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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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2015年,南京市共有21519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59亿元用于支付房租。那么提取公积金交房租具体如何办理呢?

    公积金中心延长办理时间 下半年可提取公积金缴房租

    据介绍,去年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减少了房屋租金发票、租房合同等材料,通过房产信息共享查询省去了租房职工开具本市无房证明手续,极大方便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当时只有每年6月和12月可以办理这一业务。

    5月9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月份、12月份延长至每年的6月份至12月份,提取次数调整为一年一次。

    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如何?

    根据此前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发文: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其实,这个条件在南京不适用,因为目前南京职工租房时提取公积金,没有“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的限制,也就是说,有租房需求的职工,只要名下无房,且实际发生房租,都可以凭相关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

    另外,目前南京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当年的全部租金发票。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公积金中心提醒,前去办理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时需带齐材料,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职工租住商品房的,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2、婚姻状况证明;

    3、身份证;

    4、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要是租房提取公积金,能提多少?

    根据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南京对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要求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

    其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

    租住商品住房的,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未婚职工提取金额按每月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按每月不超过1800元计算。

    要是伪造合同、出假证明等骗提套取,将追回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怎么样?

    第一步:单位到银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 (转账)支票》。

    第二步: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 票》。

    第三步: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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