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行政管理系毕业论文

2017-01-09

行政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现代管理手段。行政管理的有效性,重点体现在效率、科学、效益和效果,基本是扎根在创新和改革上面,重点落在实效上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系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管理系毕业论文范文一:激励机制用于行政管理论文

一、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引入科学激励机制的重要性

当然各个院校现行的激励机制都已经或多或少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如何能深入发掘机制与本校实际情况的契合度,从而能最大程度发挥行政管理效能,这依然是一个难题。不少院校生搬硬套其他院校或者公司企业的激励奖惩制度,却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这就说明了结合实际、引入科学机制的重要性。

二、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机制

所遇到的问题目前在部分高职院校中有一个误区,由于对其工作职责了解有限,不少教学人员对于行政人员有着某种程度的轻视,认为行政人员工作难度低,强度低,为学校创造的价值很有限。部分学校也对教学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在待遇和培养上区别对待,较为明显地在进修晋升等方面有所倾斜。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影响了学校行政管理机制的改善。当然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在某些高职院校也是客观存在的。当前高职院校多把重心放在教学改革上,对行政管理的重视不够,直接导致了管理方式落后。一些行政工作太过繁琐,重复性高,工作方法陈旧落后。部分行政工作人员确实存在工作态度不够端正,工作意识和工作方法落后,对于工作的主动改进和思考不足等问题。机构膨胀,人员过多,导致了行政管理体制效能不高,基层工作人员独立工作性差,工作创造力低,学校内部行政信息交流不畅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体现了当前管理体制存在着诸多弊端,管理方法与理念应该朝着更加科学实用、人文的方向发展,要让行政工作人员从内外感受到提高工作效能的动力和压力。

三、高职院校现行激励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目前高职院校已经在对行政管理人员的鼓励方面做了不少努力,比如进行绩效工资改革、建立职称评定体系等,在一定程度上使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得以提高。但是其中还是有不少问题需要注意。在作者看来,问题主要体现在考核方式不够严谨、对于行政人员的培训比较滞后以及行政管理机制陈旧落后。

1.关于考核

考核机制不够严谨,造成了激励效果的减少。考核的目的是在于通过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能力与效果做出综合客观的评价,从而鼓励优秀人员并督促落后人员。一套科学严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过程才能保证积极影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但是目前在高职院校的考核机制有时对于行政工作人员的重视很有限,有时候考核的过程不够严谨,导致考核结果对于实际绩效的反映也就相当有限。而且考核缺乏针对性,每个部门的考核方式及标准笼统单一,很少体现其工作特点,基本没有考虑到部门区别和岗位差异。不少高职院校利用年终述职作为考核手段,述职报告内容完全由被考核人书写。这种述职报告方式通常都是套话为主,数据支持及成果展示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该种考评制度会有走过场的嫌疑,不能达到警示后进,鼓励先进的作用。虽然有惩戒措施存在,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少会用到,使得部分工作人员对于考评不太重视,工作态度无法得到纠正。如果要进行有效考核,首先要建立一种多样化的考核机制。在构建这样的体系的过程中,要将人事部门与各职能部门都统筹进来。人事部门应该在与各职能部门协商的基础上,制定考核制度以及设计各种考核材料以及对于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起到一个组织协调的作用。而各职能部门则在上述的科学制订制度的指导下,通过制订细致的考核指标与内容,对于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多角度的考评并将结果和意见建议反馈给人事部门。最后要如实按照考评结果进行奖惩,以树立考核威信。考核主体也应该提供更好的多样性。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对象多为教师和学生。能否为师生切实高效地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服务质量与态度是否优秀,作者认为是决定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能力与水平的唯一标准。当前多数高职院校对于教师往往都已有了让学生打分的考量,但是对于行政工作人员,本应作为重点参考的教师与学生却甚少被考虑进去。这样也相当不利于体现考核作用,无法从根本上促进行政人员工作效能的提高。让师生参与行政管理测评,使行政管理人员感受到服务对象对其的赞同,或者批评。可以通过定期与师生代表进行座谈交流或匿名投票等方式,深入了解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表现并依此定期进行考评奖惩。对于工作岗位应进行合理的分析定位,因为每个岗位的考核方式及标准都可能会有个性化的区别。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位设置一定是要符合学校发展目标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必须对其工作性质、内容以及所需工作能力进行详细说明。这样可以做到让被考核者了解自己应该达到的目标以及考核的要求。对于考核指标,必须力求科学合理。既不能太过简单,体现不出考核的严肃性以及对行政人员的督促作用。也不能太过困难,忽视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差别,从而打击了被考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科学的考核指标应该根据管理事务中“重要的少数和琐碎的多数原理”来制定,着重考察重要工作的完成程度。考核指标也不能是一成不变的,它应该随着学校发展阶段及目标的改变而改变,随着部门职能的改变而改变,随着社会以及教育的发展改变而改变。

2.关于培训

不少院校对于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都做得很到位,但是往往对于行政人员的培训工作会有某种程度的忽视。行政工作人员的发展在作者看来并不比教师队伍重要性小,当前时代的发展迅速,行政工作也是需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的。一些先进工作方法以及辅助工具的熟练使用理应成为行政工作人员发展中的一部分,而不少学校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说到底就是观念陈旧,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够。比如新的管理方法的引入迟缓,新的管理辅助软件的使用滞后等。如果能对行政人员的工作技能以及工作理念进行实际有效的再培训,相信有不少诸如工作效能建设方面的问题都会得到不小的提高。同时,行政管理人员作为学校诸多政策的制订者,需要注意到学校与社会经济的密切联系,从而使院校发展能够紧跟时代步伐。因此要培养行政人员成为学习型人才,使其主动收集工作相关信息与国内外职业技术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情况,不断学习吸收国内外职业教育办学经验,对自身工作水平提出高标准、严要求。笔者认为,工作意识与工作方法同等重要,只有做到两者的双培训、双提高,才能使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水平得到质的飞跃。关于培训方式,“高职院校可以采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等形式,鼓励管理人员攻读更高学位,或者参加高水平的岗位培训,积累知识与经验,逐步地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进而推动学校行政管理水平提升。”有些院校认为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多数与其所学专业联系不强,这其实是错误的。其实对于行政人员进行培训,有利于提高其专业水平,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同时也为学校制定课程和专业方面提供参考意见。一些特殊情况下,行政人员也可以承担部分教学工作,为学校减少部分人事负担,有利于精简人员编制。同时,行政管理人员能感受到校方对其发展的重视,感受到自己与教师队伍的差距逐步减小,从而能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对工作进行调整。

3.关于行政管理机制

要想使行政人员能够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管理机制的改革创新也是尤为重要的。当前机制主要依靠详细的规章制度来管束各职能部门的行为,虽然这样的方式对于规范管理方面有一定效果,但是也可能导致下属工作人员的职权过小,上级管控过于严苛,一味听命于上级,从而不利于改进工作效能及创新工作方法。要想更为有效地激发行政管理人员,尤其是基层人员的工作热情,应该部分减少上级的把控,“逐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把一定的组织人事、资源分配、财务收支权力适度下放。”只有扩大了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自主程度以及对企业管理的参与程度,才能真正使管理人员感受到院校对其的信任与重视,使其增强对于学校工作的重视程度。

四、结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激励机制的引入、创新和科学实践对于学校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如果能结合学校实际,对多种激励方式进行有机结合,建立一套合理的激励体系,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创造性将能得到有效的激发,促进学校整体行政水平的提高,从而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使我们的高职院校能够得到更为长远的发展。

行政管理系毕业论文范文二:行政机关改革行政管理论文

一、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

(一)建设依法行政的政府

按照依法、科学、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要求自觉履行公安机关的行政职能,实现政府要求的依法行政公安机关所需要严格执行的法律手段,为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供服务。公安行政机关在行事时只能局限在法律跟人民授权的框架之内,包括所要提供的各类服务。不管是站在公民权利保护的角度,还是站在公安行政机关的行为规范角度,服务型政府都应当以法治作为其根本。公安行政机关的行为虽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并不代表公安行政机关的行为均是合理、合法的。法律不仅是一种对公安机关行政权力跟义务的规定,同时也是对公安机关行政行为的一种限制、约束,以避免出现公安机关滥用权力、肆意干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经济行为的现象。

(二)建设公开、透明的公安行政管理体系

为了更好地为人民大众提供服务,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方面应当推行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及到国家机密、依法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公安机关的行政信息有义务向社会大众公开,实现公安机关决策等重要行政管理行为的公开、透明运作,鼓励公民监督公安机关的行为。公开、透明的公安机关行政管理体系不仅解决了政府跟公民、法人跟其他组织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还可以增加公民对公安行政机关的信任度,同时还能够使公安机关提供服务的手段更加先进、方向更加明确。

(三)建设职能有限的公安行政机关

当今社会下的政府是传统的、管制型的,呈现出了“大政府、小社会”的不好格局,公安机关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的事情,承担了太多的职能,致使其没办法再为公众提供出所需要的公共服务。当下,公安行政机关应该自动从某些不应介入的领域退出,同时强化其本身应当履行的行政职能,建立起一个职能有限但高效率的公安行政机关。这就意味着服务型的公安机关要求其将自己定位在为公民、市场、企业等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跟高质量的公共行政服务的核心职能上,而公安行政机关的公共权力则有意识的、主动的从部分社会领域退出,使公民与社会能够从国家不断获得自主的空间,让公共组织以及市场机制能发挥其更大的作用。

二、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的问题

(一)未能有效限定公安机关的行政权力

公安机关的行政职能是指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产生的效能,它与行政权力紧密相关,并把一定的行政权力作为其基础。实行公安机关行政职能的转变,最根本就是要实现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权限由“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

第一,要重视到公安行政机关自身缺乏自律,并且还具有自我扩张的倾向;第二,对公安机关行政权力的限制也应建立在合法、合理的划分以及明确公安机关行政职能的基础上。目前我国的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并没把转变其职能真正贯彻落实。

因此,纵观我国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所走过的历程,不难看出我国历次改革的主要目的均是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进行调整,重新进行条块分割,其模式基本上都是相同的;改革的内容主要是对机构和人员进行精简;改革的方式主要是实现规划的自上而下方式;改革的行为对象主要是对官僚主义作风的反对、抨击等等。这些改革忽略了行政权力主体及其与之相一致的权责的问题、行政权力主体在与其他市场主体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其权力的制约及其使用方式的问题,造成了权力混淆、权力制衡机制不足、权力垄断、权力无法可依等问题的出现。

(二)无法打破政府机构改革的“怪圈”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机构改革均是针对政府进行的。然而,从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来看,我国公安机关进行的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效果常常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来体现。这主要是因为公安机关管理改革并没有把改革公安机关权限、转变公安机关行政职能这两个关键问题作为其切入点,或在改革中并没能把它们真正落到实处,只是致力于进行公安机关机构裁减和隶属关系转移,没能从根本上将原有的公安机关公共行政管理的模式打破,没能真正动摇高度集权、政企不分的基本格局。

(三)没能建立科学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为了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我国公安机关现行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还存在若干问题:长官意志严重;运用党政干部的单一模式去管理所有的公安机关公职人员,没能形成科学的、独具特色的人事管理制度;未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安机关部门职位分类、职位评价、工作分析及其方法管理体制;民主法制性匮乏,没有建立公安行政职权的制约制度,无法实现依法管理、公开监督;公安机关的公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公安行政管理队伍尚未实现高素质、专业化。

三、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

(一)理顺中央跟地方的关系

我国中央与地方公安机关制度不健全、职责权限划分不科学,我国的法律也没有对中央政府和地方公安机关各自的行政职责范围做出明确的规定,造成中央与地方的职责无法行使。要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就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法律要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权力

为避免发生中央依靠其拥有的法律解释权而肆意干预地方公安机关行政事务、侵占地方公安机关行政权力的现象,同时避免地方公安机关向中央要权甚至与中央讨价还价,应该以列举的方式对地方公安机关的权力加以具体的规定。对于中央跟地方之间的权限争议,不能仅简单的由中央说了算,而必须要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并且按照法律进行程序立法。中央政府与地方公安机关的结构形式以及中央与地方公安机关的行政职责关系模式,都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调整,必要时可以修改有关法律进而进行新的立法活动,制定规范中央与地方公安机关的结构及运作形式、行政职责关系等变更的法律程序,从而保证中央与地方公安行政机关关系的相对稳定。

2、培育全国统一体系

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在于培育一个公平的、充满良性竞争的新的行政管理格局。如果地方公安机关能够在统一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获取更好的成效,他们自然就会放弃设立关卡,全国统一的行政管理市场自然就会形成。当然,地方公安机关要克服其保护主义,就不能缺少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增强,以避免出现管理盲目、职能重复等现象。

3、完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监督机制

中央要加强对地方公安机关行政监督机构的系统性、权威性和独立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地方公安行政机关的监督体制,保证监督机构的高度权威性与独立性,监督公安行政人员在行使其职权时是否有可靠的保障,能否充分、有效的发挥其监督作用。要不断改革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跟手段,要变其直接的行政干预为间接的法律监督、司法监督、财政监督跟行政监督等相互结合的方式。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监督的程序,以促使中央在对地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时达到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改革警衔制度

公安机关中现行的警衔仅仅是人民警察的一种荣誉标志而已,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没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警衔待遇是每一个警员都依法享有的,在达到一定的时限就可以晋升,且普遍存在领导的警衔高但职位低的现象。建议把警衔序列分别以警官警衔和警员警衔的序列进行划分。对警官警衔的序列依据其职务的高低进行划分,警衔和职务也要相互对应,这样更方便领导、管理警员队伍;警员序列就可以按照级别的高低进行划分。无论是警官还是警员,要得到警衔的晋升都必须要在考核合格之后。警衔还应当与警务人员的工资挂钩,警官与警员之间的待遇也应该拉开差距,以成功体现地方公安机关警队的特殊性,最终实现按责任领酬的目的。

(三)改革治安业务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治安业务行政管理改革的原则就是简政放权、提高效率;透明管理,搞好服务。能够利用集中办理方法的事情,则选择集中受理办公;如果只需要下级就能够处理好的事情,则不需要动用上级;对办理的事情有明确的制度规定时,不管是由谁来进行审批都不得不做出批准的事情,则改称为核准制,取消前面的审批制;对于能够公开化的事务,尽量避免暗箱操作,让每一位公民对于代办事项都能够有明确的了解;对与当面的报案以及投诉,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发以凭据,并且要求在限定时间内给公民以答复。在警力的使用上,则需要明确其权限。对于各个机关调动警力的条件要做到明确,对数量做到严格的控制,使用时,需要讲究科学合理,并且严格执行审批责任制。

(四)改革工资福利制度

工资福利改革主要就是要提高警察的福利待遇,建立独立的公安行政管理工资制度,建立公安行政职业津贴制度。公安职业是具有很强的危险性的,警察的精神压力要大很多,工作精力、体力透支情况也普遍存在,因此理应给予其一定的物质补偿。但目前我国各地的经济条件不一致,做法也各不相同,没有既定的规章制度。为此,需要公安行政机关建立起全国统一的、与警察的职业性质相适应的警察工资、福利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警察的年假制度,假期也应区别于政府一般公务员假期。

四、小结

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公安机关执法及其权益的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要加强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使公安机关的警务工作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支持。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公安的执法水平,力求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自觉接社会大众的监督,使公安民警的执法活动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要加强地方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充分发挥公安行政的作用,向社会宣传公安民警的执法动态,宣传公安民警执法为民的精神,切实维护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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