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安置房如何继承?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

2017-03-30

房产的继承问题因为现在人口老化的快也变得多了起来,很多商品房的继承问题也是有很多的,更多的都是咨询集体产权的房子继承的问题。所以,继承的问题一定要追根到底的。对于集体产权的安置房继承也要了解一些的,那么,在温州安置房如何继承?温州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

一、温州安置房如何继承

1、首先,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2、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等等。

3、所属税局缴纳费用,而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通常包括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二、温州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

1、安置房是由国家占用居民土地拆迁房屋而安置的分配的房子,如果到手的回迁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但是有产权的安置房是可以继承的。

2、首先应该看房产证是北京市建委发的还是房产部门发的,其次,要看购买产权时双方协议约定的关于是否可以继承、转让的内容。另外,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应该是全部产权,如果没有相反约定,继承应该没有问题。

3、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则无需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要全额缴纳契税。印花税是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

如果日后要出售,直系亲属之间继承房屋,如果满五年并且是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前述条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对温州安置房如何继承以及温州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的相关内容。其实对于有正规的房产证的安置房,在办理继承权的问题的,和正规的商品房都是一样的,如果安置房没有房产证,那么这个继承问题,只能就是依靠合同来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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