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如何提高沟通能力

2016-11-12

网络是公众表达民意、实现监督的重要平台,人民法院在鱼龙混杂的网络舆论环境下,既要坚持独立、理性的审判原则,又要善于倾听民意,促进司法公开,进而实现司法公正。

网络是公众表达民意、实现监督的重要平台,在法院处理案件方面,网络民意有时可有效促进案件的快速发展,使案件真相大白并得到公正解决,有利于公众监督司法权的行使,防止司法腐败。人民法院在鱼龙混杂的网络舆论环境下,既要坚持独立、理性的审判原则,又要善于倾听民意,促进司法公开,进而实现司法公正。

网络民意影响司法审判,使司法审判遭遇信任危机,导致法律道德化、情绪化。网络民意大多基于道德评判,陷入“不杀不足以泄民愤”的普遍思维中,首先关心的是合乎情理,而非合法与否。正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弄脏了水源。那么,法院该如何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实现司法公正呢?

首先要严格规范司法人员及部门行为,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公检法人员应进行严格处分,依法追究责任,防止司法人员通过非正义手段再造冤假错案的悲剧,给司法正义抹上灰色印记。

二要健全民意沟通机制,通过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平台与民众交流,从而构建有效的沟通模式。面对变幻莫测的网络环境,司法部门应主动接受网民监督,这是推动司法公开、公正的动力。官微和微信公众账号是官民沟通的有力桥梁,在面临舆情危机时,主动抢占舆论高点,以便在后续博弈中处于主动有力的地位。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豫法阳光,倾听民意关注民生,开展防范冤假错案大讨论,促进官民有效沟通。

三要加大司法信息公开力度和透明度,重大案件、敏感案件的审理,更需开诚布公。自媒体时代司法审判更应与时俱进,注重司法过程的公正公开,除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等不便公开的信息以外,应尽可能主动公开案件内幕,让公众理性审视案件。

四要加强公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制素养的认知程度,进而获取公众认同感。

公众在面对舆情案件时,往往会走向“感性大于理性”的循环区域,不能理智对待案件。因此,司法部门有必要向公众普及专业知识,力证判决的合理性,避免因网络民意的洪流而走向道德审判的尴尬局面。

五要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预警和处置体系,提高舆情处理能力及效率。建立公共传播战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舆情培训,提高司法部门的舆情应对能力和引导能力。

除此之外,人民法院要善于利用多平台、全媒体传播。在面对司法舆情时,法院可利用纸媒、论坛、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多个传媒平台,从多方面来传播自己,向公众传达声音,构建良好网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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