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创业政策

2017-01-12

计划在新余市做创业,现在的新余市有什么相关的创业政策?小编把整理好的新余市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新余的创业者们,市政府出台的这些利好政策你们必须知道!

各类人员创业创新优待政策

科研人员:在职创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依法经所在单位批准,可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并取得相应合法股权或薪资。对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编制、人事关系和原有职称、岗位等级;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离岗期间,原单位停发工资福利待遇,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档案工资可正常调整;离岗期满回原单位工作,按原岗位待遇安排工作,由原单位按规定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如3个月内不再回原单位办理复职、调动或辞职等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经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由原单位保留其人事(编制)关系。企事业单位职工停职期间,原单位停发工资福利待遇,其档案工资可正常调整。原单位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其领办创办企业及本人按规定为其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内不再领办创办企业的职工允许回原单位工作,按原岗位待遇安排工作,由原单位按规定接续社会保险关系;3年期满后3个月内不回原单位办理复职、调动或辞职等手续的,按自动辞职处理。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动制度障碍,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

大学生:建立健全弹性学分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由“双困”高校毕业生扩大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由每人800元提高到每人1000元。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对已进行就业创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市内外大学毕业生(毕业5年内)和在校大学生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创新创业。帮助大学生开发技术创新项目20项,创新创业过程中产生的科技成果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行零费用申请专利,专利授权后给予一定奖励,对专利实施项目予以资金扶持。

农村劳动力:对进入城镇创业和返乡创业、就地就近从事二、三产业创业的农村劳动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社保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执行。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创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经人社部门、农业部门认定的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享受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培训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建立专兼职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与创业农民结对帮扶制度,对由县(区)农业部门聘任农民技术指导员的,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中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的资金补贴。扶持农民网上创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电商企业利用互联网扩大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网上卖家,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开发家庭服务、夏绣等手工制品、来料加工等适合妇女创业就业特点的项目,激发妇女创新创业积极性。开展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激发青年创新创业积极性。

扶持有技能、资金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农民工创办的农业种植、养殖等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水果等种植所得,农作物新品种、林木的培育所得,牲畜、家畜的饲养所得,农产品初加工、灌溉、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所得及内陆养殖等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对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同等享受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实施“回归工程”,鼓励新余籍在外有资金、有技术、有项目的能人回乡创办各类经济实体。

城镇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依法享受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政策和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城镇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3000元创业补贴。

高层次人才:对来余创业创新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补助、生活补助,并可申请3年免租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配偶和子女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原则上对口安置,对口单位无空编的,调剂到其他有空编的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自带技术、项目、资金在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为所在企业控股人的,经项目技术评审、项目产业化评审后,按项目类别分别给予100-3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提供100-300万元融资担保和100-500平方米生产厂房。创业扶持资金由市财政和受益县(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融资担保和生产厂房由落户园区提供。创办的企业经认定属高新技术企业的,3年内可由受益财政按贷款合同利率的50%给予相应的贴息奖励,最高贴息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企业缴纳的各种地方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等,前三年内原则上由受益财政等额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降低创业准入门槛

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推行名称网上远程核准登记制度,试行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放宽企业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另有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它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一照一码”改革,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允许将家庭住所、临时商用房、租借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使住所资源利用最大化。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统一纳入政务大厅(有专业办事大厅的统一纳入到各专业办事大厅)集中办理,规范审批行为,缩短办理流程,推行即时办结、一个窗口办理、快速通道办理、网上并联办理等服务方式。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1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企业股权投资、研发新产品的,按照赣府发〔2015〕36号文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不在目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费用。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开展的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服务性收费,对初创企业均按不高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加大违规收费查处力度。

江西青年创业最高可获百万支持

江西《关于促进青年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为《措施》)日前出台。《措施》提出,在全省各设区市打造1至2个青年创业空间示范点,高校在校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江西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等,通过上述措施助青年创新创业。

高校毕业生月享千元见习补贴

《措施》要求,全省各设区市分别打造1至2个青创空间示范点。在全省高校相对集中的区域周边打造3个至5个省级高校大学生创业园。鼓励各级政府打造创业小镇,支持青年群体创办电子商务、软件设计、大数据、云计算、动漫设计等互联网相关领域的企业。

青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小镇的入驻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为见习基地所在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以二类区域赣州市中心城区为例,按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计算,毕业生在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期间每月享受1001元补贴。

休学创业可留学籍最高7年

《措施》提出,江西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休学创业的,保留学籍休学创业(高职3年至6年,本科4年至7年)。

全面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

创业企业最高可获百万元支持

带项目来江西创业的,按企业发展规模和创新水平,从省级“互联网+”专项引导资金中给予30万至10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

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

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2015年年底延长至2017年年底。

对全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内的初创企业,凡通过第三方物流产生的物流费用,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由所在地政府给予每年30%的补贴。

千万基金扶持青年创业就业

《措施》提出,省级财政每年注入一定资金,充实江西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使其每年保持1000万元的总量,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项目提供免息担保贷款等资金扶持。市、县两级也要相应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

江西创客,可享网上创业教育!

为了给创客提供更好的创业平台,解决创客创业中遇见的种种难题,江西政府花17亿多元,为创客打造创业创新平台。目前,创业网络平台已开通,创客可以去了解一下。

江西省教育厅日前召开“互联网+时代下高校创业教育与人才培养研讨会”。会议提出,江西省高校将利用互联网和高校人才优势打造创新创业线上课程,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教学各个环节。

近几年,江西省高校已建成各类创新创业平台1775个,其中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62个。全省高校设立的专门创新创业教学机构达到167个,大学生创新创业社团2800个,在校大学生创办的创业机构882个,今年上半年创造的经济效益近1.6亿元。近3年,江西省财政安排4500万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全省高校用于创新创业教育的经费17.8亿多元,其中用于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的资金17亿多元。

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网络平台现已正式开通,开设创业动态、众创空间、创业课堂等八大栏目,将整合校、政、企、所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实现创新创业信息的开放融合和互通,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创新创业各主体间“信息不对称”问题。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新余市创业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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