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门的安置房上市交易要办哪些手续?在哪里缴税

2017-03-30

大家都知道,北京大红门的房价是不太便宜的,对于一些低收入人群来说,总是在寻找价格合理的房产。大家发现很多安置房的价格很便宜,能比普通的商品房便宜一大半,究竟大红门的安置房上市交易要办哪些手续?我们可以来看看下文中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红门的安置房上市交易要办哪些手续?

一、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所在小区的建设开发单位应当先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必须提交的资料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而后,您作为拆迁安置户可以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初始登记证等资料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即可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您名下的“产权证”。

二、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不同于普通商品房,涉及拆迁、安置、用地、规划、建设、住房保障等政策,尤其是涉及用地方式、安置标准、安置价格、被拆除房屋的土地使用性质等诸多因素,面广、时间跨度长,与广大拆迁安置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拆迁安置房登记比商品房登记要复杂。

在大红门买安置房税费在哪里缴纳?

在大红门买安置房税费在房产交易中心缴纳。安置房过户费用如下: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看了上面的相关介绍,大家对于大红门的安置房上市交易要办哪些手续已经有更全面的了解了。安置房是专门提供给当地一些被拆迁户的房子,此种房子价格上确实能够给购房者很大的优惠,想要安置房再次上市交易也是有一定限制的,一般来说,未满五年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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