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根据我国宪政体制和运作实际,地方人大常委会是地方人大履职的关键主体。下面是小编为你搜集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希望你喜欢!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篇1
一年来,省、市委先后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市委制定出台《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的意见》、《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意见》,为做好新形势下全市各级人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民生热点难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为全市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改善民生、办好青奥盛会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年共作出重大事项决定7项,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8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6项,对3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次,对8个政府部门及负责人落实审议意见书和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表决和测评,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履职活动230场次,代表提出的11件议案、422件建议全部办结。
一、围绕“三件大事”,在保障市委重大决策落实上取得新进展
支持保障“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常委会会议邀请300多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就巩固经济稳中求进良好势头、大力推进江北新区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等提出建议。加强计划编制和执行监督,听取和审议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及2015年目标编制情况报告,跟踪监测计划指标完成及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实施工作的监督,针对主要薄弱指标提出建议。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视察调研,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支持保障“改革创新取得实质突破”。制定《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为落实创新驱动战略,优化科技创业创新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增强国企发展活力。关注农业发展方式改革,听取和审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报告,促进政府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和农村经济发展。听取和审议关于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城市国际化水平的提升。
支持保障“青奥盛会圆满成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青奥会筹备情况的报告,提出要精细准备、营造浓厚氛围、打造“平安青奥”、突出体育与文化教育融合等意见建议。组成7个工作组,由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各区开展迎青奥“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检查督导。市区人大联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对青奥场馆建设和环境整治开展专项检查和持证视察256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31条,为青奥会圆满成功作出积极贡献。
二、回应社会关切,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上取得新成效
强化民生重点难点问题的常态化监督。把食品药品安全、居民增收、大气污染防治等问题列为常委会年度常规议题,持续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督情况报告,提出加快改革步伐、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等审议意见,推进政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加快建立全市统一、高效的监管体制。听取和审议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报告,推进更好地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深入全市近70个工地进行抽查和暗访,听取和审议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探索信息化时代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途径,完善南京人大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信息化综合平台。每月举办一期“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栏目,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与网民在线互动,全年共有11万名网民参与网谈在线交流,530万微博粉丝参与和关注。目前南京人大微博粉丝已达132万,居全国地方人大官方微博首位。通过线上、线下问卷调查等形式征集意见,将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确定为常委会议题。听取和审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发展,引导业主依法开展自治;听取和审议养犬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报告,要求强化执法力度,增强市民文明养犬意识。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推进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对市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加强监督,对市检察院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工作开展专题视察,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大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关于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决定,将全市四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列入永久性保护区,推动加快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严格执法,让生态红线真正成为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作出关于推进四大片区工业布局调整的决定,从源头上治理提高城区环境质量。检查监督常委会《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耗总量的决定》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重点节能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促进加快实施节能控煤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年度节能和煤炭消耗控制目标。
三、注重立法质量,在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上有了新提升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一年来,共制定修订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轨道交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墙保护和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8部地方性法规。自觉将立法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中进行权衡。新修订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把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应当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范围,并明确具体数额标准,增强了法规的可操作性。《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首次提出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全覆盖,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制定立法项目库管理办法,适时调整、动态管理立法项目,增强立法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目前已入库立法项目28件。坚持问题导向,力求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可操作。在修订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时,对中小学、幼儿园配套建设等作出刚性规定。推进开门立法,通过报纸、网站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兼顾各方利益。在修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过程中,经过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论证,实事求是地界定禁放范围、禁放区域,在控制污染和尊重传统习俗之间取得“最大公约数”。
坚持立法与执法并重。对《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进建立起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执法刚性,依法加强水库保护和利用。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推动健全法规制度,形成保护合力,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落实《南京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对我市现行有效的85部地方性法规的年度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对市政府报备的1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就条例执行情况和法规本身作出科学评价。
四、创新监督方式,在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上实现新突破
创新预算审查监督方式,推进财政预决算实质性监督。注重预算编制和审查内容的完整性,促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审查监督。在法定程序监督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全过程审查监督。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做到市本级财政预算、政府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全公开。对全市100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开展审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审计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推进预算审查制度建设,制定《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暂行)》,明确规定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规范监督行为。
创新审议意见督办方式,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制定《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督办办法》,形成较为完整的审议意见书办理监督程序。主任会议先后5次专题听取15项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汇报。对事关全局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重要议题的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由常委会会议直接听取汇报。常委会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司法、人社、水利等3个部门落实审议意见书的情况汇报,并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向社会公布。
创新对任命干部监督方式,实现对事与对人的监督相结合。制定《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听取和审议住建、民政、工商、卫生、民宗5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并对其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履职评议强化了被任命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了其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
五、深化代表工作,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迈出新步伐
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常委会和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每人固定联系5位市人大代表,经常走进“人大代表之家”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增加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和参加视察、检查、调研活动次数。开展人大代表年中专题调研活动,共形成调研报告28篇。组织89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定《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办法》,组织每位市人大代表固定联系1个基层社区或村组、2名区人大代表和3名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帮扶困难群众,推动化解矛盾和问题。
全面开展定向定点视察、检查。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市人大代表小组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工作。全市23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对应法检两院和21个政府部门,全年共开展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60多次,对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推动人民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作用。
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确定的11件代表议案,常委会都依法、认真、务实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着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28件,邀请代表参与办理42件,对代表意见比较集中的环保、公交方面的18件建议进行了集中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达99%;办成率达68.4%,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
一年来,我们努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举办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新预算法专题讲座,提高组成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整改措施,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为契机,举办纪念展等活动,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全市人民人大意识。重视人大机关建设,完善机关运行机制,为服务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一年来,我们注重市区人大工作联动,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在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活动、建设人大网站集群等方面形成了合力。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优势和效应进一步显现。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大力支持、“一府两院”和各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篇2
一、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努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编制本届五年立法规划,统筹做好立法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江苏,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全面实施八项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同志亲自担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就做好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关于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对未来五年立法工作作出总体设计,使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于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先后两次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请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召开多种类型座谈会,并书面征求省人大代表意见,对各方面提出的557件立法建议项目逐一进行研究、论证和反复协商,使立法选项更加贴近发展大局、更加符合省情实际、更加顺应群众期盼。规划围绕五个方面的内容共安排立法项目112件,其中正式项目59件、调研项目53件,在继续完善经济立法的同时,统筹兼顾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立法;在完善实施性立法的同时,加大创制性立法的力度;在制定新法规的同时,把对现行法规的修改完善作为立法的重要形式。省委及时批转《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并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深入分析我省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做好新一届人大立法工作的原则要求,对今后五年立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拉开了江苏新一轮法制建设的序幕。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对立法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首次召开立法表决前评估论证会,反复权衡法规制度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对增强立法科学性起到很好作用;坚持开门立法,“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立法途径,使制定的法规更好地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建立新一届省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和立法专家咨询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作用,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上下功夫,使我省五年立法规划的实施有了良好开端。
二、突出转型升级重点,积极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江苏正处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阶段。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经济领域重点工作的立法和监督,着力推动在转型升级中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和经济平稳运行。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促进政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绿色发展,确保我省“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及审计等报告,审查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强调根据形势科学统筹施政,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统筹安排财力,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统计数据是宏观调控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制定统计条例,补充细化统计法相关规定,规范政府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加强统计保障和监督,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促进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创新驱动是江苏发展的核心战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积极构建并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认真办理“关于提升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助推江苏创新型省份建设”代表议案,抓紧完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相关法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法制保障。根据网购、快递市场迅猛发展的新情况,修订邮政条例,着力解决邮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规范邮政服务和快递业务,维护邮政安全保障,促进邮政事业和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促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听取和审议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有关部门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使省级财政资金扶持范围逐步覆盖所有经济薄弱村,化解债务范围逐步扩大到苏北、苏中所有经济薄弱村,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从农机生产、销售、使用、维修等各个环节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重点督办扶贫开发、农村道路改造等代表建议,常委会负责同志先后3次到西南岗地区、成子湖地区现场调研,组织召开推进会,督促政府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更有力度地抓好扶贫项目统筹推进,加快苏北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步伐。
三、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着力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创新
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目标追求,积极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聚焦民生热点问题。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是全省人民的热切期盼。常委会把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开展专题询问等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在常委会会议上,12位委员、代表就如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事业、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破解养医结合难题等提出问题,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等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作答,主流媒体对此作了充分报道,引起社会积极反响。省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养老事业发展。顺应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卫生环境的要求,制定爱国卫生条例,就烟草烟雾危害控制专门召开立法表决前评估论证会,邀请人大代表、立法专家、普通市民和有关部门代表对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论证。条例的及时出台,对于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一体化、控制烟草烟雾危害、促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代表提出有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5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义务教育发展统筹力度,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关注社会治理创新。城市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各级政府更新治理理念,坚持建设、管理与服务并重,完善城管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重要作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使城市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针对我省对外开放面临的新形势,听取和审议全省出入境管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加大联动执法力度,建立出入境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在强化管理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适应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和民事案件大幅上升的新形势,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检察机关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加大对民事案件法律监督的力度,着力解决裁判不公、违法执行、滥用职权等问题,努力让老百姓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结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十年实践经验,在全国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构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和审议全省宗教事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推动各级政府全面贯彻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基层宗教管理工作机构,解决宗教团体办公场所、活动经费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政府提高行政复议质量,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落实资源环境保护基本国策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民生福祉,关系江苏长远发展大计。省人大常委会把保护资源环境、改善生态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立法和监督,同心协力谱写美丽中国的江苏画卷。
推动资源集约利用。水土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常委会依据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重新制定水土保持条例,明确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规范林木采伐和取土、挖砂、采石活动,实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我省湖泊资源比较丰富,在维护生态平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开展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科学利用湖泊资源,严格湖泊管理与保护,严厉打击侵占、损害湖泊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动湖泊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执法检查后,各地有效查处侵湖案件100多起,仅洪泽湖沿岸就清除违法圈圩4.7万亩,维护和改善了湖泊生态功能。
推动水污染防治。我省80%以上的饮用水取自长江,长江水环境直接关系民生福祉和可持续发展。常委会会同沿江各市,采取重点检查与委托检查、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各级政府充分认识长江江苏段水环境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落实最严格的水源保护制度,优化沿江地区产业布局,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加大长江水污染防治执法力度,推进沿江地区联防联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线安全。重点督办“全面实施农村河道整治”代表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水环境好转。
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已经成为城市大气主要污染源之一,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在机动车准入标准、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引导公众绿色出行等方面作出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排气污染。重点督办“建立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环境空气质量预警、控制、应急机制”代表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制度,做好应急和防控工作。认真办理“加快出台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议案,加快立法调研等前期工作,为今年出台相关法规做好准备。
五、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省人大常委会把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有计划地对人大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和履职培训,按选举单位和地域分布把省人大代表编成78个代表小组,各委员会牵头成立8个专业代表小组,同时根据代表职业和专长建立代表资料库,为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奠定良好基础。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注重听取和吸收列席代表提出的意见,全年共有来自基层一线的15名全国人大代表、88名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和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常委会负责同志定期到各地接待基层省人大代表,面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3名以上基层省人大代表保持经常联系。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寄送刊物资料等方式,帮助代表深入了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
创新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新要求,认真总结各地做法和经验,专门制定出台相关制度,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组织在苏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本次人代会前,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各代表小组到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开展集中视察,为代表审议人代会各项工作报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创造条件。根据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省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当地走访、接待群众的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代表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制定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处理工作程序,选择6个方面18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重点督办,邀请提建议的代表全程参加,既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汇报,又实地进行调研考察,加大协调力度,强化跟踪问效,推动相关问题解决,代表满意率、建议办成率均有明显提高。
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决策。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常委会及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篇3
一、围绕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民主立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常委会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有机结合,及时将改革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改革提供法律依据,以立法巩固改革成果。今年拟制定和修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节能条例、企业技术进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决定等14件法规。同时,对养老服务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14个立法项目开展调研。
在立法工作中,将着力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一是切实增强法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握客观规律,贴近改革发展的实践,用立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实行精细化立法,立法条文做到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二是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站在全局长远的角度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考虑问题、正确决策,把握立法主导权,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三是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立法讨论,扎实做好立法座谈、听证、论证、评估等工作,使法规经得住实践检验和群众评判。
二、围绕增强监督实效,改进监督方式方法。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常委会将突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年拟听取和审议10个专项工作报告:省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走出去”战略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情况的报告,省法院关于全省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2项执法检查: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条例实施情况,检查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同时,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2次专题询问活动,推动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
在监督工作中,将着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一是把开展监督工作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结合起来。在突出监督重点的同时,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督促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依法向人大报告,及时把党委的决策主张转变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二是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制度,积极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各类预算决算内容,逐步把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落到实处。三是在执法检查中加强上下联动。选择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经过努力能够有所推进的共性问题,上下联动加强监督。今年拟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条例实施情况,与各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增强监督效果和社会影响。
三、围绕发挥代表作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机制,提高代表履职实效,发挥代表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提高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质量。组织更多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结合各委员会工作组织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常委会重点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在代表大会前组织各代表小组到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开展集中视察,组织不同行业、专业的代表开展定向视察。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通过代表定点联系、接待和走访群众,推动代表深入基层,听取和反映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意见。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职信息系统,开展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试点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代表履职情况登记汇总,并以适当方式公布,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代表在本次会议上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时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确定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由常委会负责同志牵头、各委员会组织督办,进一步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指导,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发挥“人大代表之家”的作用,促进基层人大代表活动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围绕推动制度创新,深化人大理论研究。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结合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省委将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围绕会议有关筹备工作,常委会将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推动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我省人大工作发展注入新动力。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发展规律,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系列纪念活动,进一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人大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为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氛围。
五、围绕提高履职水平,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学习,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组成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尽心尽力察民情、听民声、聚民意、护民权。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已有工作机制,根据需要研究制定新的制度和规则,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人大机关建设,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努力锻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正站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承担的使命重大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两个率先”、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